时间:2022-11-01 08:16:07来源:法律常识
掌上春城讯10月11日,记者从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获悉,《安宁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版)》(以下简称《清单》)本月起正式启用。《清单》共254项,逐项明确了安宁市级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其中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在县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50项,承接云南省地方性法规、省人民政府规章设定的在县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4项。
据介绍,《清单》编制按照云南省、昆明市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中“实施机关”的权限划分,遵循“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进行系统梳理,贯彻统一许可认定标准和编制规范,确保法定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为确保精确编制该《清单》,安宁市政务局组建工作专班,按照《清单》编制要求,逐项精细对比《清单》事项与现行事项差别,积极对接涉及部门,反复征求部门意见,并专门邀请安宁市政府法制办、安宁市司法局对《清单》进行联合审核。
安宁市明确,在《清单》之外,行政机关和其他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要求行政相对人经申请获批后方可从事特定活动。安宁市还将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防止扩大审批范围、实施变相行政许可等。
为确保审批监管到位,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逐项明确监管主体、监管事项和监管措施,确保审管无缝衔接、协调联动,同时厘清审管边界,明确审管权责,建立完善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和高效联动机制,与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监管事项,全部纳入“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动态管理系统。
昆明日报全媒体记者:赵书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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