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1 08:45:07来源:法律常识
也不是准备的,庭上就一定要说,还是要结合法官审理情况、对方主张情况进行适时选择。
但是,有些话,是不管这个庭怎么开、谁审、被告来不来、对方说什么,你都要说的话,比如诉讼请求的是或否、对还是错、是什么或不是什么、数额大了还是小了、具体数额等。关键就是针对诉讼请求的话,别超出诉讼请求这个圈。
庭审的时候,法官说话、你说话、你律师说话、对方说话、对方说话,一堆人按法定程序和法官稍作改动的顺序,在那说一句,书记员记一句。而且很少有当事人做到不被对方的言论受到任何影响、不进行任何辩驳。
而如果又出现了多方当事人,更会造成看起来虽然开了两三个小时的庭,但其实你并没有说多少话,前前后后加起来,除了起诉状或你准备好的答辩状,可能没多少字的数量,你可能漏点。而一旦漏点,你再想补充,只能庭后提交代理意见或补充资料,但是那个的效果,肯定不如庭审笔录上的记录。法官断案的重要参考,就是庭审笔录。
而为了防止漏点,庭前可以准备一个要点概述。或者再准备个整个的要点分析,自用、提交都可以。
(我是夏启航律师,有法律问题可以私信我,我会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