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物价,哄抬物价怎么认定

时间:2022-11-01 09:03:09来源:法律常识

德城区

全体各市场经营主体:

根据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确保防疫物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价格政策,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切实维护防疫物资、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稳定,强化价格自律,自觉诚信经营。

二、严格依法明码标价。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有偿提供配送、搬运等附带服务的,应当标明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价格及计价方法。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经营者不得借疫情防控期间随意上涨防疫药品、医疗器械、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禽、鸡蛋、牛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的销售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妥善保存商品进货和交易价格信息,以及运输、储存等流通费用有关票据。

四、压实交易平台监管责任。民生商品配送单位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不得变相抬高价格和配送费。互联网平台企业要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行为的监测管控,约束规范商户、员工、骑手及其他经营参与者的行为,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价外加价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五、强化行业自律。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引领规范作用,要积极引导提醒经营者合法经营,严禁出现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经营者如有上述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从重予以行政处罚:

(一)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三)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四)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按本提醒告诫函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资料,及时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合理消费,不要跟风抢购、过度囤积,粮油、蔬菜等物资都是有保质期的,在满足生活需要的基础上,请大家理性消费不抢购,按需购买生活物资及防疫物资。让我们一同携起手来合力抗疫、共克时艰!

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6日

天衢新区

全区各相关经营者:

近日,受疫情影响,我区部分区域出现非理智性抢购生活必需品现象。为打赢抗击疫情攻坚战、维护我区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广大群众和合法经营者正当权益,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防止发生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全区各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严格执行政府依法制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做到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出现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生活用品和防疫用品等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四、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身行业引领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不得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即日起,各经营者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我部将重点关注与民生相关的肉蛋菜米面油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波动情况,加强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工作。对查实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按照法定程序从重处罚。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将依法从严处理,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德州天衢新区综合执法部

2022年10月26日

(德城市场监管、德州经开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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