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3 14:43:11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法院网讯(韦德涛 戚绍燕)买车本是一件开心事,吕女士却因购买了“问题”二手车遇上纠纷事。她花了7万余元购买的二手轿车,却是一辆“水淹车”。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某汽车中介分期退还吕女士购车款等损失共计10万元。
2020年9月,凤泉区的吕女士经朋友介绍在某汽车中介购买二手轿车,明确要求为无事故无水泡。经某汽车中介推荐并承诺,吕女士以75500元的价格将一辆二手现代车提回家。开了将近一年后,车辆出现故障,在修理时吕女士发现该车有水泡痕迹。
吕女士通过调取理赔信息,发现该车在2020年5月理赔一次,维修项目为“水淹车”。吕女士随即来到某汽车中介讨说法,对方却矢口否认。2021年9月,吕女士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该某汽车中介起诉到凤泉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闫帅锋经过阅卷和双方当事人沟通,发现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原告吕女士要求赔偿22万余元,被告某汽车中介只愿意退回原购车款。虽然案件标的较大,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有一定的调解基础。
闫帅锋通过释法,指出某汽车中介在收购二手车时未尽到查验责任存在过错,引导他们冷静理智解决纠纷。在随后十余次的调解工作中,闫帅锋结合双方实际情况,一次次修改调解方案,确保实现他们各自利益的最大化。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月16日,在凤泉区法院组织下,某汽车中介按照调解协议支付了首笔退款5万元,吕女士将车辆退还被告,这起因购买二手车引发的纠纷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