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4 04:31:06来源:法律常识
8月22日,记者从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新闻发布会(第五十七场)上获悉,在疫情防控期间,有个别网民和自媒体通过互联网散布涉疫情谣言,发布虚假信息,扰乱疫情防控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近日,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了一批网上违法违规行为。发布会上集中曝光部分网上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案例一
海口市网民郑某、赵某沙
散布涉疫情谣言案
8月19日,网民举报郑某、赵某沙在网上散布“海口国贸仙乐花园有确诊病例”谣言信息,扰乱疫情防控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核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郑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对赵某沙予以批评教育。
案例二
东方市网民符某祥、杨某瑾
抹黑疫情防控措施案
8月18日,网民举报符某祥在抖音平台散布“八所镇十所村静态管理中黑幕”等谣言信息,杨某瑾在微信朋友圈散布“小岭村确诊家属还可外出放牛”等谣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核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符某祥、杨某瑾予以批评教育。
案例三
海口市网民倪某东
散布涉疫情谣言案
8月15日,网民举报倪某东在微信群散布“海甸岛明后天封闭”谣言信息,扰乱疫情防控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核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倪某东予以行政拘留七日。
案例四
儋州市网民李某丽
散布涉疫情谣言案
8月15日,儋州市公安局工作中发现李某丽在抖音平台散布“妹妹全家被隔离在海花岛时小孩发烧无人管”等谣言信息,引发网民大量关注转发,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严重恶劣社会影响。经核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丽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案例五
海口市网民黎某
散布涉疫情谣言案
8月12日,海南省网信办在工作中发现黎某在网络上散布“海口琼山区某检测区做核酸发黄金吊牌”等不实信息,海口市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经核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黎某批评教育,市场监管机关依法予以罚款五百元。
案例六
部分市(县)网民
散布违法违规信息案
8月8日,网民举报东方市邓某爱散布“东方市感城社区某队等人员检查出阳性”谣言信息,临高县王某夏、保亭县郑某桂在网上发布“多死点”“死完好”等不良信息影响防疫工作,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核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邓某爱、王某夏、郑某桂予以批评教育。
案例七
陵水县法院干部杨某
散布涉疫情谣言案
4月6日,陵水县纪委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陵水县法院干部杨某在多个微信群散布“陵水县花园路出现2名红码人员,途经该路段停留10分钟健康码变黄”谣言信息,扰乱疫情防控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核实,根据有关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纪委部门依规对杨某予以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三百元。
案例八
三亚市网民周某
散布涉疫情谣言案
4月5日,网民举报周某在网络平台上发布“三亚儋州社区核酸检测过程出现意外”等谣言信息,扰乱疫情防控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核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处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案例九
海口市网民张某
散布涉疫情谣言案
4月2日,海南省公安厅港航公安局在工作中发现,网民张某在微信群散布“海甸岛新增12例”谣言信息,扰乱疫情防控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核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
案例十
海口市网民李某某
散布涉疫情谣言案
4月1日,网民举报李某某在微信群散布“国科园查出24例”谣言信息,扰乱疫情防控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核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某予以行政拘留五日。
海南省网信办郑重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一定要从权威媒体、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切勿轻信、传播非正规来源、未经证实的疫情信息,更不得实施编造散布涉疫情不实信息和虚假疫情防控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打击处理。希望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恪守网络法治道德,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携手打好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来源: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