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4 05:38:04来源:法律常识
房屋买卖定金协议
出售方(甲方):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甲方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购买方(乙方):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中介方(丙方): 经纪有限公司
第一条:鉴于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买卖的交易信息(如房产询价、购房咨询、考察房产周边环境等信息服务),促成甲乙双方达成购买意向,并共同委托丙方为该交易进行后续的中介服务,合同涉及物业地址位于[__________]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面积[ ]平方米,单价[ ]元/平方米,甲方以人民币[ ](大写[ ]元整)出售给乙方,此价格为甲方的净得价。甲乙双方一致认可该房屋在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交易税费及中介服务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大写[ ]元整)作为购买该房屋的定金。甲、乙双方商定签订本协议后[____]天内准备相关资料并到丙方指定的签约地签订购买该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以便买卖交易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甲乙双方认可丙方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服务价值(即信息服务费)[ ]元(大写:[ ]元整),乙方于签署本协议之时向丙方支付,在甲乙双方按约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双方应承担的中介服务费共计[ ]元(大写:[ ]),信息服务费自动转为中介服务费,剩余部分于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即时支付。
第四条:在甲乙双方保证按约定的期限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双方均不得反悔,若乙方反悔未按约定履行则所付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同时所付信息费作为丙方的必要劳务支出赔偿丙方;若甲方反悔未按约定履行则甲方须双倍返还乙方所付定金,同时须赔偿乙方支付丙方的信息服务费,丙方无需退还。
第五条:签订本协议后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否则拒签方视为违约,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的条款,其他条款双方协商解决或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丙方:经纪有限公司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