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4 07:48:06来源:法律常识
何为买断合同???(大写的黑人问号?)
买断合同是NBA球员与球队在协商过后签订的合同,当然合同并没有到期。比如近期加盟篮网不久的“给力芬”——布雷克·格里芬就是通过买断合同离开活塞去的篮网。
近期,似乎买断很受欢迎,经常有球员被传出要和球队签订买断合同。
买断合同:觉得球员高薪低能,或者说觉得这个球员的水平与其所领的薪水不成正比,同时别的球队也不能接受这个合同(也就是说这个球员交易不掉)这个时候可能会买断合同。球员因为长期的伤病,导致其不能继续打球,例如纽约尼克斯的阿兰·休斯顿事件,这样的情况使得球队能够有更多的薪金空间和别的球员签约,球员提前退役
还有”买断合同”就是球员和球队签定了一份几年的合同,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时候球队或者球员单方面要毁约,”买断合同”的动作简单来说就是付违约金而已。违约金的多少是在签定的合同规定的,然而如果双方都有意违反合同,如球员米勒和休斯顿的退役,球队只是支付全部的违约金一部分,从形式上消除了合同。
2005年夏天,NBA为了解决各支球队越来越多“高薪低能”球员的问题,专门出台了一个条款。该条款规定,在2005-06赛季,NBA每支球队能够选择一名球员,强制性买断其剩余合同,而不用征得该球员的同意。此项条款一出,所有人都认为,尼克斯当年签下1亿美金天价合同的射手阿兰-休斯顿将很可能成为第一个被强制性买断合同的球员。因此,这项条款当时被称为“阿兰-休斯顿”条款。后来休斯顿选择退役,尼克斯并没有把这一条款用在他身上,小牛的芬利则不幸成为这一条款下名气最大的牺牲者。
如今球员在签订合同时,会在合同中加入一个条款:球员有权买断自己最后一年或数年的合同,从而提前跳出合同成为自由球员。这一条款是球员避免“身价贬值”的方法。NBA的工资水平涨的很快,很多大牌球员在履行之前签订的长期合同时,会发现自己拿到的钱已经不符合如今自己的身价。买断合同就成为他们的选择之一。比如活塞队的比卢普斯就在2007年夏天买断了自己最后一年合同。按照合同,原本他只能拿到682万美元,但成为自由球员后,活塞立刻与他重新签了一份5年6000万的新约。
双方协商后达成的买断金额将计入球队的工资总额,代替原来合同上的工资。如果该队员剩下的合同长于1个赛季,那么买断合同的金额将根据原合同中每个赛季工资的比例分配到各个赛季中。例如,有一个球员的合同还剩下3年,每年的工资分别是1000万,1100万和1200万美元。该名队员又和球队达成协议,1500万美元买断合同。那么这1500万美元就会被计入到球队未来3年的工资总额中。由于在原来的合同中,工资总额是3300万,那么第1年的工资1千万就只占了30.3%,这样,30.3%的买断总额,也就是454.5万美元将计入球队未来第1个赛季的工资帽。相同的道理,33.33%的买断总额,500万美元计入未来第2个赛季的球队工资总额;36.36%的买断总额,545.5万美元计入球队未来第3年的工资总额。需要注意的是,即使球队是1次性的支付清球员的买断合同,工资帽的计算也是按照上面的方法。至于球队到底是1次性还是分期付清买断合同,这就靠球队和球员双方自己协商了。
特例:每支NBA球队在休赛期可买断一名球员的合同,而买断金额不计入球队工资帽。
题外话:NBA说到底都是商业,谁不希望能拿高薪和成就呢?同样,球队也不想亏本养对球队贡献不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