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4 08:23:08来源:法律常识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曾辉 易韧
破产管理人履职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关系着破产法律制度的落地实施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5月19日,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正式发布新书《破产管理人操作规程》。该书集结优秀破产律师团队,凝聚20多年办理企业破产案件实务经验,对破产管理人工作进行全景式描述和规范指引,致力提升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水平,助推行业合规建设。当天,深莞广佛多位破产专家汇聚一堂为新书揭幕,并参与破产管理人实务沙龙研讨。
据了解,自2007年6月1日《企业破产法》实施以来,破产管理人行业得到蓬勃发展。目前,全国各地共成立了破产管理人协会131家,机构管理人5060家,个人管理人703人。执业市场初步构建起来,需要管理人处置的破产案件快速增长,破产管理人也面临着不少工作难点和挑战,比如:部分管理人工作经验不足,对破产案件中遇到的问题找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方法;在财产接管处置方面,如破产企业财产的解封、划转及过户等,部分单位无法提供有效配合,也为管理人工作增加了难度。推动管理人提高履职水平成为破产实务领域题中之义。
作为深圳市律师界第一批从事破产清算与重组业务的律所,融关律所成立20余年来处理过深圳市多宗大型复杂、具影响力的破产案件,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该所以“开放、共享、共建”为初心,集结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团队,历时2年共同编撰出版了《破产管理人操作规程》一书。全书共计16章,内容基本涵盖管理人在企业破产法各个制度与程序中应扮演的角色,从管理人接案阅卷、组建工作团队开始,到接管破产财产、开展各种调查与清理,完成一系列程序直到结案,均作了全面详实的工作指南与引导。该书的出版在助力破产管理人队伍的不断壮大、提高办案素质、进一步推动破产管理人事务市场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新书揭幕仪式
新书发布会上,融关律所创始人、深圳市律师协会法律服务援助基金会理事长徐建,融关律所创始人、律所主任、律所企业清算与重整律师团队创始人蔡体法,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国浩(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卢林,佛山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广东天伦(佛山)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刚,东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开坛,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北京天驰君泰(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少武,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监事长、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相恒祥,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杜艳芝,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融关律所破产团队负责人杨江苏,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合并破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融关律所破产团队负责人孙程旭,以及广东省内破产领域的多位专家学者及律师近50人出席活动。
融关律所创始人徐建、蔡体法在致辞中表示,《破产管理人操作规程》一书毫无保留地汇集了融关律所20余年办理企业破产案件实务经验,为管理人在破产程序的各个具体环节中依法履职、排除操作障碍提供了实务性的规范指引,该书的出版是一件利人利已利于行业发展的大好事,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未来将继续结合新的法律变化等进行增订。
“破产管理人也面临合规问题,比如书中第二章提到的制定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问题。如果管理人接到破产案件后,有科学、合法、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就能减少工作差错,预防违法违规风险和责任。”《破产管理人操作规程》主编蔡体法和执行主编杨江苏、孙程旭介绍,以“操作规程”命名新书,主要是因为企业破产法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而制定,管理人工作中的程序性、事务性工作较多,书的内容是从破产管理人工作的全流程进行全景式描述,以尽可能地使破产管理人工作程序化、规范化,从而提高管理人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同时,希望管理人像工匠打造一件工艺产品一样去办好破产案件,本书内容就是实务技术操作规范。
“我国的破产管理人制度还很年轻,很多管理人的实践经验还不足。这本书对破产管理人工作描述细致入微、立足实际操作,是类似书籍所不具备的,是刚入门的破产管理人或经验还不丰富的破产管理人非常好的参考工具书。我们希望通过发行这本书,能够帮助破产管理人更快掌握基本技能,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扩大管理人队伍的素质。”编著团队表示,该书还可作为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及法院等了解管理人工作的参考,亦能够给予企业经营者一些企业经营、合规管理方面的指引。
沙龙研讨
当天,在由孙程旭律师主持的破产管理人实务沙龙活动中,省内破产领域专家卢林、陈刚、刘开坛、钱少武、相恒祥分别围绕管理人办理企业破产案件和个人破产案件的差别、破产管理人协会如何服务会员、全省轮候制下管理人如何实现异地妥善履职和注意事项、破产管理人履职中的风险和责任、破产管理人履职中的财务管理等主题展开了多维度分享和深层次探讨,并与业内人士进行现场交流互动,就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难点与痛点,作出富有建议性、实操性的解答。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