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4 10:22:09来源:法律常识
大家好,我是阿甘,在家创业做农业。如今年轻人回家种地创业的也越来越多,农村发展空间大,国家鼓励年轻人回乡发展,村镇领导也迫切需要年轻人回乡创业。
从2013年国家鼓励家庭农场以来,各式各样的农场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成功的也不少,这里面出现了很多农民纠纷,是关于土地租赁的,因为农村人口的萎缩,大量田地荒芜,需要专业种植大户来种植土地,也是这样很多人开始大包大揽的承包土地,租金也是便宜,但这些年,租金是越涨越高,由于缺乏专业合同知识和法律文本,都是口头协议,导致很多做了长远种植规划的,因为村民的毁约导致很家庭农场创业者失败,今天聊一聊承包合同的签订。
首先土地租赁形式,必须是书面合同形式,农户因为有手艺去城里做事,地就荒芜着,租赁出去可以获得一部分租金,还不会导致土地荒芜,但是对于双方权益保证,需要书面合同,对双方的约束,这里面需要双方协商,达到共同的利益平衡点,农户的权力,收益,和土地租出去使用要求和使用范围,承租方对土地的使用说明,和用途,价格,支付方式等都要明确在内,双方在村委会见证下签字盖章。
第二个就是合同内的租金问题,协商好每年租用价格,这是双方利益核心点,很多人是熟人就按照大众化的市场价格签订在里面,田有好坏,地域之分,所以价格也不一样,那么价格的几点形式你知道吗?是在租期内按照固定每年多少钱,还是按照租期内以市场原则,一年还是两年一个上调浮动的百分比,还是完全根据种植内容的市场行情来定价呢,比如粮食的市场价,市场价高就租金高,低呢,随之减少租金,要明确在合同文本里。
第三个就是土地的使用范围用途,这是很多农户忽略的一个问题,国家对土地使用有严格的规定了,种植用地是严禁用于养殖和改造为别的非农业用地,不能非农化和非粮化,必须是农业用途,如果土地使用性质发生改变会导致监管部门的查处,对双方都带来麻烦,和不必要的损失,农户要注明土地使用范围,约束承租方的农业生产行为,毕竟他们是租赁,一旦农田发生破坏,不可耕种,最后吃亏的还是农民,要以文字形式在合同里清楚的体现出来。防止不合理的土地用途。
第四个就是土地租赁期限和是否再转租,租赁到期续期问题,,这里要说到租赁期限问题,根据种植周期和收益情况协商租赁周期,因为不违背土地基本用途,只要是种植,就可以,有的种植产品周期比较长,比如粮食,周期短,药材,还有一些长周期种植项目,就不能说是租赁期限过短,但不能为了一时利益就签订几十年的租赁周期,再一个就是租赁土地能不能再转租的问题,这个要严格说明,防止一些中间人炒地,随意转租,不是真正租地种植的人,只是中介,增加了中介的话,利益和约束都变得麻烦了,再就是租赁到期续租问题,这个根据双方发展情况而定,所有这些都要明确在合同里。
最后一个就是租赁结束后,对于土地使用情况的复原问题,因为租赁方,经过多年的租赁,有可能改变了土地大小和土地一些属性,比如土地严重盐碱化,贫瘠化,归还后要达到土地土壤的基本属性,即能种植的要求,还有就是有的是种了药材,茶树,结束后需要清除这些土地附着作物,由承租方来恢复土地原貌,就像租房子一样,租户有了要还原下刚开始租赁的基本情况,不能说是使用坏了的家具电器就走了,由房屋产权人承担。
好了,今天就谈这么多,因为我今年租赁过土地,开始不懂,在村委会的指导下,完成了租赁协议,我们村有两家种粮大户,租赁了几百亩,国家对专业种植大户有很好的帮扶政策,如果年轻人回乡做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今后利用大数据和物联网,互联网,这些基本的租赁协议一定要做好工作,以免在今后的发展中带来麻烦,事前商议好,就会在以后省心很多。
我是阿甘,小小的一些观点意见,欢迎大家讨论交流,有不当之处欢迎评论区指正,一起把农业做好,感谢阅读,后面会不断和大家分享农业中的知识和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