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咨询,离婚的心理咨询师

时间:2022-11-05 01:56:08来源:法律常识


离婚的心理咨询

离婚,是伤痛,是感情沟通不畅。离婚前,先尝试去做几次心理咨询吧,让爱流动起来。无论是否离婚,终生不忘“个人成长”。


“离婚”的心理咨询(基本要领)

丛中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离婚,是婚约的解除,同时还包括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未来养育等。

离婚,对于夫妻来说,尽管是一种解脱,但,无论如何,也是一种伤痛,尽管这伤痛经常主要不是离婚本身造成的。

什么是“家”?妈妈在哪里,哪里就是孩子的家。家是孩子成长的重要环境(有些像是“革命根据地”)。离婚后,孩子往往就失去了这个“家”,特别是当妈妈爸爸都再婚后,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庭,孩子即使读大学了,也害怕春节放假,因为,放假的时候,看同学们都各回各家了,自己却不知道该回哪个家,不知道哪里才是自己的家。孩子会有一种“无家可归”的痛失感。

离婚,不止是去换一张离婚证书,还有一大堆需要处理的事情。

因此,离婚前,建议最好能够去做几次心理咨询。

关于离婚的心理咨询,有哪些基本要领呢?

一、明确离婚心理咨询的目标

尽管人们可以有各种原因或理由想要离婚,但是,总体来说,离婚的原因主要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沟通不畅。

这样的婚姻,即使不离婚,感情沟通不畅,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也照样是痛苦的。

不要把感情沟通不畅所造成的痛苦,记账在离婚头上。

所以,面对将要离婚的夫妻,心理咨询工作不是挽留婚姻或拆散婚姻,其目标只有一个:促进双方的感情沟通。

感情沟通增进之后,仍然有两个可能的结果:不离婚,或者离婚。

心理咨询师,所能做的只有一个:搭建一个心理平台,促进夫妻感情沟通与交流。

二、离婚心理咨询的两个工作方向

1、关系取向:以调整互动关系为主,促进双方的情感沟通。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帮助当事人具体分析两个人之间是如何匹配和互动的,其间存在哪些错位和误区等;以维护爱情亲密关系为目标,调动双方的意愿,各自调整自己,以适应关系的维系。

前提是,双方都愿意为改善互动关系而努力。

这样的离婚咨询,往往需要两个当事人同时前来接受心理咨询。

在这个过程中,心理咨询师经常会有如下的提问:

“你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渐行渐远的?”

“你们之间最大的分歧是什么?具体有哪些?”

“曾经当初你们是如何爱上对方、并选择跟对方走入婚姻的?”

“结婚后,包括结婚前的恋爱阶段,曾经有过一段幸福的时光?当时你们是如何做到的?”

“你们愿意共同努力,调整自己,向对方走近吗?”

婚姻关系,一定是要“各取所需”,主体间性,最终达到“双赢”,这样的关系才能得到双方的认可,并愿意继续维系这种关系。

在关系取向方面,心理咨询师会帮助分析婚姻中的互动模式,属于“等位交换互动模式”,还是“错位交换互动模式”,比如,“同伴关系”、比翼双飞(等位交换)?还是“母婴关系”,“付出下半身以换取对方的上半身”、郎才女貌、嫁汉吃饭(错位交换),等。以明确各自对婚姻的期待,各自的愿望和需要,并主动调整自己,适应对方。

一旦自己知道了对方的期待、愿望和心理需要,我就知道如何“雪中送炭”、“投其所好”、投怀送抱啦。当双方都愿意主动为对方去做这些的时候,双方的情感沟通就会变得通畅起来了,相互之间的爱也就自然而然地流动起来了。


2、个体取向:婚姻中的两个人,当想要离婚的时候,最好各自都让自己去做一系列的个人成长心理咨询。

在个人成长心理咨询中,分析自己的人格特点、幼年成长环境、原生家庭、早年创伤,及其对后来的爱情及婚姻关系造成的影响。

这样的心理咨询,属于个体的心理成长咨询。

建议丈夫和妻子,分别找两个不同的心理咨询师分别定期去做咨询;最好去找精神分析取向的心理咨询师。

在个人成长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如何处理自己当下的婚姻关系。

这往往又有三个努力方向与成长环节:

(1)面对离婚,“我要改变对方!以满足我的需要。”

这经常是来访者最想要的结果,也是来访者最受挫败、最失望的一个方向。

咨询师帮助来访者,共情来访者的愿望和需要,并一起面对惨败,然后探讨下一步该怎么办。

(2)既然对方是不可改变的,那么,我只能改变自己对待婚姻爱情关系的手段和方式,以适应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关系取向),适应对方的感情需求。这时,咨询师要理解共情体谅来访者为了维系关系所承受的内心委屈。

一般来说,在夫妻关系中,各自都还是需要有某种程度的忍让或让步啦。

(3)回到“个体独立生活”的立足点上来。

每个人恋爱结婚前,都曾经是一个人独立生活的。后来,遇到了爱人,选择了走入婚姻;现在,又面临离婚。无论结婚前,还是结婚后,还是当下想要离婚,或者是将来离婚后的生活,对于当事人来说,共同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无论怎样,都要努力让自己活得好一些!”

是否离婚,表面上看,是在处置婚姻关系,是否把对方留下来。本质上来说,是当事人在选择自己的未来生活。

情况往往会是这样的:一旦来访者不去强行改变对方了,一旦把生活的重心重新收回到自己身上,让自己活得好起来了,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也会有所改善。当然了,仍然会有很多人最终选择了离婚。


三、离婚前的生活协议

既然夫妻两个人都已经开始探讨将来要离婚了,那么,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两个人依然需要具体讨论:离婚前的这段日子,两个人将如何度过这最后一段共同相处的日子。

这时,心理咨询师带领夫妻当事人一起商量,离婚前的生活将如何度过,各自的愿望和需要是什么;并在此基础上,促进夫妻双方能够在尽量详细的感情互动和生活细节方面,形成约定,达成协议。离婚前,双方参照该协议具体观察执行;以观后效。

在达成协议时,不仅要有尽量详细的具体内容,各自去做哪些事情,承担哪些责任、履行哪些义务,协议还应该包括检查验收的时间期限,比如,设定三个月或半年作为时间期限。


四、离婚前的心理准备、对未来做出设想和安排

离婚,不仅是去办一个离婚证,做到“组织上离婚”,更是要首先提前做到“思想上离婚”。

即,离婚前,自己要在内心做好“离婚前的心理准备”。

心理咨询师,在咨询中,可以跟来访者一起讨论:

“你准备过几个月之后,去办理离婚手续、换取离婚证书?”

“你会去跟父母家人或朋友闺蜜等一起探讨关于离婚的经验和观点、意见吗?”

“在离婚之前,你还有哪些事情要具体去做吗?”

“离婚后,你住哪儿?你有房子住吗?孩子由谁来抚养?你有工作和经济收入来源吗?你的收入维持你的个人生活,以及抚养子女吗?”

“离婚之前,你是否先要给自己找到一份工作?”

“离婚后,你的未来生活将会是怎样的呢?如何告知父母家人?”

“离婚后,你有朋友吗?”


“你将来还要再找一个人结婚吗?再婚的那个人,会是怎样的呢?你将如何进入你的下一段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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