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5 02:26:04来源:法律常识
昨天说到了在手机上查法条的时候遇到的问题,就是搜到很多无效信息。其实还有一个问题涉及到了但没有提出来,那就是法律有效文本的确定问题。
仔细想想,我们其实很难确定我们查到的法律是正确有效的。因为有时候矛盾的规定或者过时的规定还会弹出来。
例如,陕西高院其实有一些规定,比如交通事故的司法解释,还有刑事量刑、立案标准的规。还有很多其他规定,在网上也搜不到,但很多中院高院的法官其实就在用这些规定,但是很多律师是不知道的,更不要说当事人了。从这角度来说,法律越来越复杂,除了法律从业人员,其他人真的很难自己打一场官司,因为专业性太强。前段时间就有同行调侃自己:专业选得好,年年都司考。
我一般就用西安市律协给大家搞的北大法宝,但是也查不到陕西高院的一些规定,并且相关案例查不到,需要另外付费用。现在有很多私人公司就是在做这个事情,查法律法规收费,在一定程度保证准确性。可是,法律法规的权威文本,应该以哪个单位发布的为准?立法法进行规定,法律公布,以公布的文本为标准文本。只要公布了,好像大家就知道了,但改天大家想查了,却又查不到。法律那么多,需要用的时候,其实真是不好查,虽然大部分人还是自己买法律书。但这个途径其实不好。民法典公布了,大家都买民法典,可具体需要的时候,网上搜一搜就好了,书本买了好久还是新的,不方便。
这就有个问题,法律应该是公开的,有一个公共属性在。我们应该有一个权威的部门负责法律的公开,这个公开,不是说在报纸上刊登一次就好了,应该是随时都公开的,都能查到的。每个省每个市甚至每个县都有自己的规定,所以应该有一个部门,把所有规定进行整理,所有这个所谓的规定,都以能在这个网站上查询到的为准,并且每个规定,都要说清楚生效的时间,管辖的地域范围,以及制定的依据和程序。哪怕现在办不到,至少每个省,是不是可以统一一下?
我们总是听到有人说,有这样的规定,可是我们一头雾水。这个规定,内容是什么,我们都不知道啊。因此我就在想,为什么到现在,这些规定都像是一个秘密,我们都很难知道?
都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我觉得,如果能做到法律方面的规定以及案例,都能够真实的上网,就可以达到很好的公平公正的效果。应该从法律层面对此作出规定。有效的法律法规,必须在一个权威网站进行公布,必须能查询到,才能作为有效的依据。我觉得,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