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5 04:28:05来源:法律常识
2019年5月30日,包头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培训会,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马广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于东立、赵宾、李兴龙、陈丽,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相关负责人及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80人参加会议。
会上,为全市2019年第一批公职律师颁发了工作证书;宣读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考核工作的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包头市委政法委等单位公职律师的决定》;组织对参会的公职、公司律师进行了集体宣誓。此次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开展了年度检查考核及执业纪律教育培训。工作培训会上,邀请内蒙古加度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勇作了《“两公律师”大有可为》的专题辅导讲座。
马广彬副局长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培训教育和下半年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并对新取得资格的公职律师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律师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新时期律师工作指明了方向。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更加明确了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并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两公律师”的职能定位和作用。明确“两公律师”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业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积极参与制度建设、决策论证、处理法律事务等工作,为包头市依法行政当好“法治参谋”。二是要认真学习贯彻司法部“两公律师”管理办法。重点把握三个重点,即把握“两公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充分发挥“两公律师”的职能作用,强化服务效能,为提高所在单位依法行政、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提供法律保障。三是要加强对“两公律师”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所在单位既要为“两公律师”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条件,又要监督“两公律师”遵守司法部“两公律师”管理办法中的禁止性规定,严格进行年度考核,防止和避免发生违规行为;同时司法行政机关将完善公职、公司律师工作机制,有目标、有计划地建立健全公职律师的培养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两公律师”业务技能,会同“两公律师”所在单位建立“两公律师”档案,确保“两公律师”工作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