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6 05:25:04来源:法律常识
7月29日,嵩口林业站联合县林业执法大队、种苗花卉站、野生动物保护站等部门利用墟日举行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主要开展,一是宣传森林防火法律知识,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和法律责任的宣传;二是宣传森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如《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森防检疫条例》等;三是悬挂横幅、走村入户、向群众分发宣传材料。此次宣传活动,共分发宣传材料200多份,提高了全民森林防火、依法治种、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公益林的意识,达到宣传教育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