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8 15:27:06来源:法律常识
9月1日正式执行
南昌住房公积金有变
近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修订的《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政策原文:
http://ncgjj.nc.gov.cn/nczfgjj/gjjdfzcfg/202208/b3364d65f0724be394acc2321a797785.shtml
与原《办法》相比,此次新《办法》中主要修订事项分为放宽提取条件、优化办理材料、规范提取行为三个部分。
一、部分业务申请提取时限由1年调整为2年
放宽申请时间。部分提取业务申请提取时限由原来的“在购房一年内申请”调整为“在购房两年内申请”,购房提取申请时间得到放宽。
放宽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不可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
放宽提取申请人。职工为贷款购房的,办理购房提取时不再限制产权人之间的关系。
放宽“购房协议”签订条件。2022年1月1日(含)之后全款购买商品房的职工,均可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购房委托提取协议,中心根据协议每年划拨一次提取金额,直至取满购房总额。
二、增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原因提取
新《办法》增加了“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原因提取。
增加该项提取条件后,职工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为具有合法权属证明、非单一产权的房屋增设电梯,或为四层及以上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无电梯住宅(不含别墅)增设电梯,产权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三、尽量实现提取申请人一次不跑
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通过网络、部门协查等手段核查业务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对于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数据比对获取相关审批信息的,原则上不再要求提取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尽量实现一次不跑。
四、提取方式扩展为柜台线上等多渠道
在提取方式及程序方面,提取申请人由原仅可通过柜台办理提取一种方式,扩展为柜台、线上、自助终端及协议约定等多渠道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贵阳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
支持“又提又贷”
8月30日,贵阳市住房管理公积金中心网站公开了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贵阳贵安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策原文:
http://gjj.guiyang.gov.cn/zfxxgk/fdzdgknr/gggs/fdzdgknrtzgg/202208/t20220830_76283148.html
《通知》中提到,支持公积金“又提又贷”。对同一套住房,职工可在提取住房公积金追加首付后,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通知提出,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缴存职工家庭(本人及配偶,下同)已经结清全部个人住房贷款或仅有一笔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首套房贷款确定首付款比例,最低不低于20%。
缴存职工家庭有一笔(含)以上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同时,取消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须间隔12个月以上的限制。
支持公积金个人补息贷款方面,新增个人补息贷款规模20亿元,并根据需求适度增加补息贷款规模。
支持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方面,取消省内其他市(州)缴存职工在贵阳贵安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户籍地限制。
马鞍山人民政府
9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
8月29日,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该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该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其中提出,子女购房可申请提取一次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通知中明确了以下几点:
一、调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时限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自购房网签备案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二、调整购买住房提取金额
购房提取金额不超过房价总额减去贷款的差,即应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同时不超过提取当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账户余额至少保留10元)。
三、调整在马鞍山市购房的职工家庭使用政策
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的,子女购房可申请提取一次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在异地购房的,未婚子女首次购房可以申请提取一次父母的住房公积金。
四、调整异地职工在马鞍山市购房贷款条件
在异地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的,可向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需本人或配偶户籍在马鞍山市的限制,其他相关条件仍需符合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
这10类行为属于骗提套取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