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9 08:42:06来源:法律常识
自从2016年中国的心理学——龙心理发掘整理出来以后,我们就开始在实践中运用、检验、完善,已经帮助不少人走出了困境,摆脱了痛苦。不过,我们也经常会受到质疑:“龙心理是科学的吗?”当然,问话的人所表达的意思其实是:“人家西方心理学是科学的,你们龙心理科学吗?”
以前大家所接触到的心理学,其实都是西方心理学——从现在开始,心理学有了两种,一种是西方心理学,一种龙心理——而西方心理学的完整名称其实是“西方现代科学心理学”。不管它是不是真的“科学”,人家名字就叫“科学”。不过,西方心理学真的“科学”吗?对同性恋的认定和处理,可以说是彻底扯下了西方心理学“科学”外衣的遮羞布,这居然就是对比西方心理学和龙心理的结果。
对比西方心理学与龙心理对同性恋的解释,再对比一下历史上西方人对同性恋的态度,你就知道西方心理学是不是科学了,也就知道龙心理是不是科学的了。
到底怎么回事儿呢?大家一起来看一下。
“同性恋”这一专业术语最初是由一名德国医生命名的,时间是在1896年。
尽管大家对这一名词早已熟知,但是对于这个名词的定义却始终没有得到一致的认识,没有统一的说法,比较模糊、混乱。也就是说,大家提到“同性恋”,可能每个人的理解都不一样,专家的认定也不一样,根本就没有统一的标准。
既是一种被研究的特定对象,却又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和清晰的界限,这样的概念,首先就不符合科学的标准。
更让人想不到的是,不仅仅是概念模糊与混乱,连形成原因也是模棱两可、连猜带蒙。生理学家、心理学家、精神病学家和社会学家都对此展开了大量的研究和探索,至今也没有形成一个较为一致的结论。不管是先天说,还是后天说,都没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也都有相反的例证来推翻。
换句话说,西方心理学对于同性恋的解释,根本无法自圆其说。
然而,概念的不确定、界限的不清晰、成因的未确定,都没有能阻止这些专业工作者们继续把他们没搞清楚的“同性恋”,作为“科学”来忽悠老百姓。
1974年,美国精神医学会把同性恋从精神疾病中去除;
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在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列入了自我不和谐型性取向,就是指由于性取向问题而自我否定、想改又改不了,因此而痛苦的类型。
2001年,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也对同性恋问题进行了明确。
这些就是西方心理学和精神医学对同性恋所作的所谓“科学”诊断标准了——可你能看出科学在哪里吗?科学就是这样的漏洞百出吗?就是这样连猜带蒙、模棱两可吗?对于同性恋的认定和处理,彻底扯下了西方心理学科学外衣下的遮羞布!
当我们把眼光再放远一些,就会发现,人类与同性恋相遇已经有着至少两千多年的历史了,但人们的态度却是完全相反的:
在古希腊,同性恋是被认可的,甚至被贵族作为一种时尚来追捧;
而基督教产生并影响欧洲后,同性恋就不被认可了。
公元四世纪,基督教成为罗马宗教,同性恋被视为违法;再后来,在教会的影响下,各国制定了更多的反同性恋法律,其中包括长期监禁和苦役,甚至将同性恋者用火刑、绞刑等方法处死。
十六世纪,英国和北美制定了反同性恋的法律。英国著名的唯美主义文学家王尔德和电脑之父、在二次世界大战中因破译德国密码而立下赫赫战功的图灵,均因此被判刑,关于同性恋的文艺作品和研究一时成为无人敢碰的禁区;在法国和其他受到《拿破化法典》影响的国家,如荷兰、比利时、意大利等国,焚烧仍然作为一种惩罚同性恋者的措施,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在德国,关于同性恋的立法也很严厉,曾有一位王子因此而引退,招致朝野议论多年。
十九世纪,宗教和法律的谴责与医学界的严厉批评相结合,同性恋被视作“不道德的行为”、“犯罪行为”,被认为是疾病。到了纳粹德国时期,灭绝同性恋更是成了一种公开的政府行为,被广泛执行,当时约有30万同性恋者遭到杀害。
近年,尽管对同性恋的研究并没有质的突破,但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例如,美国有50多个城市立法保护同性恋者享有居住、就业、公共服务、教育、信贷的权利,有过半数的州允许同性恋合法存在;北欧的丹麦、挪威、瑞典甚至已承认了同性婚姻的合法性。一些宗教组织也减轻了对同性恋者的谴责,英国圣公会已公开任命同性恋者作为牧师,基督教长老会的教徒、唯一神派的教徒和卫理公会的教友们也公开允许同性恋者做牧师。
看到这里,我们终于发现问题的真相了:
古希腊认可同性恋,是古希腊文化的影响;而西方将同性恋作为犯罪处以极刑,则是受到基督教文化的影响;后来又认为同性恋无罪甚至合法化,则是受到了日益强大的美国文化意识的影响——从认同,到反对,从犯罪到疾病,再到合法,西方人所谓的“科学”,不过占据主导地位的文化所披的合法外衣、打的合法旗号而已。对于同性恋的认定和处理,彻底扯下了西方心理学、精神医学科学外衣的遮羞布!
目前,中国对同性恋的认定,甚至普通中国民众目对同性恋的态度,也都在不知不觉中遵从了美国为首的西方文化。但是,西方心理学对同性恋的认知并不是事实!中国文化对同性恋的认识与西方心理学、精神病学完全不同!
中国文化也早就注意到了同性恋的存在,余桃之好、龙阳之兴、断袖之癖都是对同性恋者的描述。中国文化对这类现象的态度很明确,这只是一种爱好、癖好,不过,这些虽然曾经被许多人效仿,但都属于为君子所不耻的“非礼”行为。
而中国文化对同性恋的这种态度,源于中国的心理学——龙心理对同性恋的认识。
龙心理认为,人的心理活动分为天性和习惯两部分;所谓天性,就是人天生就具备的能力,包括愉悦、愤怒、哀伤、恐惧、爱、厌恶、欲望这七种基本的人情,但除了吃、喝、拉、撒、睡、哭、笑、吸吮、眨眼、呼吸、咳嗽、打喷嚏等这些与生俱来的能力外,其他所有的心理反应,都是在这些基本人情基础上养成的习惯;既然是习惯,那就都可以通过反复练习而改变,最终养成新的习惯。当然,有些习惯是非常难以改变的,比如性格、人格,但只要积极主动地坚持不懈,一切都可以改变。这就是中国古代修身的理论依据。
具体到同性恋上,所谓同性恋,不过是小时候因为父(母)爱的缺失而激发的对父(母)爱的渴望情绪,在成年后的体验;这种小时候因为缺失而积累起来的对父(母)爱的渴望情绪,会储存在记忆深处,平时也不会自动出现;而一旦有合适的线索,就会唤醒这种记忆,只要这种记忆被唤醒,当事人就会用成年人的立场和情绪去理解所体验到的情绪,把小孩子对父(母)的爱的极度渴望,理解为作为一个成年人的强烈生理需求,于是就进入了同性恋的自我认知模式中了;龙心理有一个基本理论,就是心理模式的循环理论,当这种记忆以循环的模式出现的时候,就是同性恋者所感觉到的同性恋的感受了。
由于这种对父(母)爱的极度渴望是与小时候的年龄、心智相匹配的,而成年人因为无法自主分辨这种感受是来自小时候的记忆,更不知道其强烈程度其实与小时候的心智相匹配的无法承受的感觉,而不是作为一个成年人当下真实的不能承受的感受——这与梦到害怕的事情能把成年人吓醒,甚至醒来半天还回不过味来是同样的道理。为什么一个梦会把成年人吓到这种地步?因为对成年人来讲,本来就不是事儿,无法承受的,其实是小时候的自我。
就如同被恶梦吓醒一样,只要当事人明白这种感觉并不是现实中的真实感受,而是记忆中的感受,这种感觉就可以得到迅速而有效的缓解,直到消除。当反复练习以后,这种感觉就可以逐渐消失。这就是同性恋问题解决的机理和整个过程。
为什么西方的研究发现同性恋根本改变不了呢?
其实中国古人早就认识到了这一点,《黄帝内经》中说:“病不许治者,病必不治,治之无功矣!”意思是说,不希望病好、不希望被治愈的人,病必然治不好,强治也是没什么效果的。
西方的同性恋治不好,这是由西方的文化所决定的。如今西方的文化是以美国的价值观为主导的文化,这种文化的影响已经远远超过了基督教,这也是基督教对同性恋的态度被180度扭转的根源。美国倡导的价值观是自由不容任何人干涉,只要同性恋者坚定地认为同性恋不可改变,内心也根本不想改变,当然就改变不了。
同性恋治不好,就和吸烟的人自己内心不想戒烟,碍于家人的压力又不能明说不戒,是一样的道理。他嘴上天天喊戒烟,内心却是不想戒的,当然也就根本戒不了。
因此,西方文化下解决不了的同性恋,不代表就真的解决不了,西方的解释不等于科学,因为在同性恋这个问题上,西方心理学一直就不符合科学的标准,何来科学一说?前后矛盾、天翻地覆的态度,都是以合理、先进或科学的名义进行的,所谓的科学,不过就是西方人的合法的理由,只是个幌子!这下子,彻底扯下了西方心理学科学外衣的遮羞布!
再回过头来看看精神病学对同性恋的诊断标准,我们就会发现,原来西方的专家们也认识到了,不把同性恋当作问题的人,是治不了的,所以,他们只把那些自我否定、内心有冲突而痛苦的同性恋者列入疾病,而这却恰恰又印证了龙心理的解释,符合龙心理的工作原则!
了解了对同性恋的认定和处理,你觉得西方科学心理学科学?还是龙心理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