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15:45:10来源:法律常识
合同编号:
铜陵市商标代理合同
(范本)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就 商标(粘贴商标标识),商标申请号/商标注册号: ,涉及下列事项,委托乙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局/商评委”)提出申请(请在选择项前打“√”):
□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异议复审;
□商标异议申请;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
□商标转让申请; □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商标续展注册申请;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
□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 □ ;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 。
2.商标申请内容
商标申请的具体内容,以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的申请书为准。
第二条 代理权限
乙方负责代理事项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涉及到甲方权利的撤回、放弃、变更等实体性事务,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授权。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委托本协议的代理事项。
第三条 代理人与联系人
甲方指派 作为联系人。甲方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为甲方商标代理人。代理期间,如乙方变更商标代理人,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 费用
1.甲方应就本合同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
其中:代收商标局/商评委规费: 元;
代理费: 元;
其他费用: 元。
2.上述费用支付方式(请在选择项前打“√”):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一次性付清。
□其他: 。
乙方银行账号: 。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本合同申请注册的商标为自己拥有或有权处分的智力成果,并认同本合同委托事项是否核准以商标确权机关依法审定为准。
2.甲方应如实、准确地向乙方说明委托代理事项的内容,并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代理所需要的下列资料(请在选择项前打“√”)。
□申请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
□申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份;
□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名) 份;
□代理委托书(盖章) 份;
□商标 申请书 份;
□商标图样(报着色商标的需另行提供黑白稿);
□变更注册人名义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或证据资料: 。
3.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法律文件及盖章、签名的真实性,并对此承担责任。
4.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和咨询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5.在代理过程中,甲方有权获得本合同委托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资料。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为经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具备提供商标各项服务的必要条件和专业能力。
2.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对上述委托事项的有关内容、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已公开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完整资料后,应在 日内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
4.乙方应依商标法律有关规定,客观、如实地向甲方告知委托代理事项的程序及风险(包括不得注册的情形),不得就代理事项的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5.乙方在代理过程中应向甲方通报本合同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在收到商标局/商评委审查意见或相关通知后 日内转达甲方,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委托目的的,乙方应退还所收取的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商标局/商评委提交申请材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3.因甲方原因导致委托事项中止的,乙方不退还已发生的费用;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4.因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各项费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逾期部分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其他: 。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或选择以下第 项方式解决: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代理事项完成后终止。
(2)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 系人: 联 系人: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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