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20:25:07来源:法律常识
2019年,新疆昌吉州中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多举措、全方位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截止9月,昌吉州两级法院公开案件22063件,公开率为98.68%,有效公开案件超过90%,在全区法院中名列前茅。
深化流程公开工作认识,将审判流程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举措。该院组织各庭室强化学习上级法院文件精神,制定《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实施方案》及《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流程节点管控办法》,明确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各环节工作要求,细化任务、压实责任,有效提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规范化,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见效。
加强对案件公开的监管。中院要求立案部门把好源头关,从立案伊始收集好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保密的情形,其余案件审判流程信息一律向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公开;安排审判流程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对昌吉州两级法院无效公开案件进行及时调度,督促中院各庭室及各基层法院对无效公开案件及时排查原因、填录信息,全面清理。
提高诉讼服务水平,昌吉州中院在诉讼服务大厅醒目位置放置“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二维码,并印制了网站的登录、使用方法等内容,尽可能让当事人知晓并使用该程序。在当事人提交诉讼材料时,立案庭工作人员也要求其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号码等信息,待法官将案件信息录入法院审判系统后,在案件立案、分案、确定承办法官、审结等重要节点,预留的电话号码均会收到提示信息,倒逼司法公正。
现在,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电脑、手机等便捷地查询到诉讼案件的进展程度,对自己的案件了如指掌,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诉讼,满足了当事人的知情权,缩短了司法过程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赵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