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09:16:08来源:法律常识
黔东南从江公安民警找到王某甲后,在家务农的他才得知自己办了张公务卡,还欠了3万元,而存在同样情况的还有王某乙、王某丙。经三人仔细回忆,曾将身份证借给在政府部门上班的亲戚张某某使用。经公安机关调查,张某某为了骗取银行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使用三人身份信息,伪造工资发放清册、虚构公务员身份向银行申请公务卡,通过刷POS机套现的手段,套取9万余元用于偿还贷款和个人消费。近日,张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案在从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