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00:28:11来源:法律常识
案件介绍
原告张某是浙江省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房屋。2020年初,被告镇政府为筹备建设某项目开始征收土地,张某的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内。2020年7月16日下午,被告口头称张某房子系违法建筑,随后在未与张某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行将张某房屋拆除,整个强拆及占地过程中,被告既没有告知张某,也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文件。张某不服强拆行为,故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秦彦峰律师提起诉讼,帮助自己维权。
在与当事人了解案情后,律师便马不停蹄立即开展工作,对整个征收项目进行信息公开调查,并到现场勘查取证。秦律师认为被告违反实体和程序性法律规定对原告房屋实施暴力拆除,属于非法强拆,严重损害了原告及其家属合法权益,应当确认被告强拆行为违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中被告并无对原告房屋进行拆除的强制执行权。同时,律师发现通过信息公开程序得知涉案土地并没有征地批文。在没有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征地批文的情况下,被告作为镇级人民政府无权予以直接征收,无权强制拆除被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况且,房屋征收或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都应当履行催告,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等程序,在强制拆除时要对建筑物内物品制作物品清单、进行登记保全或者公证等。本案中被告未履行以上法定程序,程序违法。
被告辩称原告在该基地上未批先建房屋一间,至今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也未办理产权登记。故拆除行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请求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时,秦律师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为基础,向法庭仔细阐明了被告强制拆除行为违法之处,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之后,仔细阅读了庭审材料,最终支持了我方诉求,该胜诉判决为后续获得合法合理的补偿奠定了法理基础和事实根据。
判决结果
确认被告镇人民政府拆除原告张某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本案诉讼费50元,由被告镇人民政府承担。
恒略说法
现在各地都存在房屋手续不全、具有历史原因的房屋,在以前不涉及拆迁或者环境整治等情况下,这些问题就一直潜伏着,而管理部门也基本上不予处理。但当需要拆迁的时候,管理部门往往以房屋没有规划手续或者合法的权利证明为由,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对于当事人来说,面对行政机关的强势,内心充满了委屈和无助。恒略律师提示您,在协商不成或者对解决方案不满意的情况下,选择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疑是一种明智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