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12:06:15来源:法律常识
湖南长沙女律师何阳在长沙市中级法院门前被撞身亡,引发社会关注。
被害人:何阳,女,湖南长沙人,生于1989年5月11日,长沙市长郡中学毕业,武汉大学07级法学本科,日本早稻田大学13级法学硕士,曾在日本淀屋桥・山上合同法律事务所大阪本部工作,生前为湖南毓秀律师事务所律师。
死者的丈夫杨志凯发文称,2019年9月20日上午,何阳受某房地产公司委托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调查令时,在法院门前被一辆汽车“于静止状态下突然加速冲撞致死”。他怀疑可能是蓄意所为。
杨志凯:“犯罪嫌疑人柳艳的解释与四大疑点
据传,柳艳对其行为的解释是:其当时将车停在停车场出口时是脚踩刹车踏板、挂D档。其知道当日停车场入口处停有婚车,当看到宝马车驶来时,其想要挪车让宝马车从停车场出口处驶入。其并没有看到前方还停有一辆捷达车。同时,其以为其车辆的自动驻停功能处于启动状态,故当其将脚从刹车踏板移开时,车辆开始向前缓慢行驶,其感到内心慌乱。然后其又突然看到何阳,第二次内心慌乱。在两次内心慌乱的作用下,其将油门当刹车一脚踩到底,故撞至何阳。
事故现场照片
(疑似嫌疑人正向宝马车主辩驳并非故意杀人而是事故)
(广汽传祺车辆正面照)
对于柳艳的上述解释,杨志凯认为存在4点不合常理之处:
1、何阳被撞之后,柳艳未表现惊慌失措,显得异常沉着冷静。本案宝马车驾驶者也是一位律师(魏旭兰,湖南高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其目睹了案发的全部过程。魏律师第一直觉认为本案系故意杀人,故拨打110报警。当其在向警方陈述其目击了一个故意杀人的现场时,柳艳走至何阳身旁,立刻向其辩驳不是故意杀人,而是事故。在当时情境下,柳艳仍能冷静关注四周动态,并首先为自己的行为辩驳并非故意杀人,其表现不符合一个过失肇事者的正常反应。
2、如果柳艳认为其车辆的自动驻停功能是处于启动状态,那么在其停在出口时理应无需一直脚踩刹车踏板。作为一名驾龄六年的司机,柳艳应知道在自动驻停功能开启状态下,无需一直脚踩刹车踏板。
3、从监控视频反映的情况来看,并不存在一个明显时间分界点,即,案涉车辆并非先缓缓启动,然后才突然加速。监控视频显示,该车启动时就突然加速,符合最初就将油门踏板踩到底的状态。且据宝马车主称,当时先听到一声非常大的加油门声后就看到传祺车辆直奔过来。监控视频也可反映,在何阳走到传祺车辆左前方时,车辆突然启动,此时何阳忽然浑身一僵,侧过身正面对着传祺车辆,双手举在身前,作抗拒姿势。合理解释应为,何阳当时突然听到巨大的加油门声,致使其发生惊吓无法动弹。这显然也与柳艳关于其车系先缓慢启动,后突然加速的陈述不符。
4、据柳艳本人的陈述及监控拍摄到的情况,柳艳当时是与站在其车辆副驾驶座车窗外面的两人谈话。此时,柳艳的脸部应是朝向右侧,即车外两人所站立之处。该两人从柳艳开出停车场至柳艳驾车撞倒何阳时始终位于相同位置。且何阳系从右边走来,柳艳应当看到何阳。柳艳的头部无需完全转向左边,正视前方即可看到宝马车。而何阳已从传祺车辆的右前方行至左前方。柳艳的视野里不可能没有看到何阳。”(摘自微信公号“ 何阳haris99”)
杨志凯还在进展文章中提到,柳艳被以交通肇事罪正式立案,并已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同时,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刑侦大队已介入,“主要是配合交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