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13:02:09来源:法律常识
这是一场关于房屋租赁的官司,也是我来法国半年以后打的人生的第一场官司。
我是一个留学生,自己一个人来到到法国北部图尔宽(Tourcoing)求学。初来咋到,很多生活习惯,社会常识需要从头开始学,这也就开始了我对这个国家从陌生到熟悉的了解道路。这个官司是和我和在法国的第一个房东打的官司,从起诉到结束一共用了一年零七个月,涉及金额165欧元。
起因:
事件的起因是这样的:我来法国一个月以后,在学校的公告栏里看到房东François DEBEUGNY-DELATTRE(以下简称F)的房间出租信息,于是我租了她正在出租的三楼的一间房间。她家是一幢楼,一共三层,她自己一个人住二楼,我和另外一个法国女孩住三楼的两个房间,三楼有公共厨房卫生间。她自己用一楼的厨房和卫生间,理论上互不干扰。2010年10月15日签合同的时候,F表现出对中国的热爱并且想要和我做好朋友,她没有收我的住房押金。这里说明一下,法国住房子的过程是签合同,收一个月的住房押金,有的房东收两个月,同时签一份l’état de lieu (入住房屋条件情况证明)。在退房的时候如果房屋没有损坏,再签一份sorti de l’état de lieu (离开房屋的住房情况证明)。我是第一次签住房合同,加上在法国人生地不熟,完全不了解这些情况,对于F没有跟我要押金,我表示感谢她的信任。F也是第一次出租房子,住房合同写得非常简单,没有要求做l’état de lieu , 甚至也没有写押金的情况。
后来的几个月里,我和F成了特别好的朋友,她几乎每天都会到楼上和我聊天,出门也一定要带着我。那几个月,我的法语也进步很快。F是个单身50多岁的女人,没有孩子,和丈夫离婚8年,有一个情人,基本每周来看她一次。她是个有点情绪不太稳定的人,没有什么朋友,害怕孤独。作为朋友,我也和她分享我的中国朋友圈。可是,时间一长,我发现她的情绪变动太大,因为生活习惯不同,她渐渐地会对我说一些含有种族歧视的话和事情。于是,我慢慢地疏远她,把她当成一个房东,礼貌对待。可是后来F对我做的事情的似乎是报复性的,经常趁我不在家的时候用备用钥匙进出我的房间,翻我的柜子。并且把以前送我的小礼物都拿走了,更让我感到可怕的是,她同时拿走了我一件大红色的衣服和一双大红色的袜子。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所有的衣服都是灰色的缘故。后来,F又换了我房门的锁和钥匙,说是万一有火灾,自己可以进来。在法国,房东是不能有房客的钥匙的。这点我也是后来和警察交流的时候才知道。F还经常把网络弄断,让我去楼下找她,请她检查网络之类的小事,并且在这些过程中言语非常恶劣。
2011年4月我已经打算早搬出她的房子。法国退房是要提前两个月给房东写挂号信,学生可以提前一个月。于是,我先用手写一份塞进她房间的门缝里,然后又在2011年5月2日给F正式写了一份挂号信,跟她说明具体退房时间是6月15号。然后我就出去旅行了三天,回来发现桌子上的硬盘不见了,非常着急,因为里面有我所有的作品拷贝,非常重要。我给F打电话,怀疑是有小偷进家里来了,F说是她拿的,她怕我走了就不回来,到时候找谁要房租去。(这里再穿插一件事,当时厨房里有被动过的痕迹,我常用的大瓶橄榄油被倒掉了一半,并且里面参和了一种透明液体,和油分成了两层。F那两个月简直像个精神病人一样经常冲我说一些刁难的话和一些中国人跟猪一样脏什么的具有种族色彩的话,我忽然疑心油里面是不是参了什么毒药。。。后来就扔了,不敢用)然后,F下班回来以后拿着硬盘说 : “你之前没给我押金,现在你给我5月和6月两个月的房租,我才能把硬盘还给你。你退房的时候如果没有问题,我再把剩下半个月的钱当押金还给你”。F一直对我在生活的地方的清洁问题抱怨,比如地上有头发,厨房有炒菜溅出来的油之类的。对于厨房的卫生问题,她从来都是找我而不找隔壁的法国女孩。我想,既然是押金,我退房之前肯定是要还给我的,另外我担心硬盘的生命安全,所以就给了把多给了330欧一个月的房租钱作为押金。
为了早点脱离苦海,我6月10号便开始搬家。在搬走之前,我把房间和公用的厨房以及卫生间里外好好清洗了一遍,非常干净。F来拿钥匙的时候说房子没有问题,很干净。当时有一个日本同学帮我一起退房,她可以证明F说过的这句话。我们要求F做一份l’état de lieu,F说:“不需要,我们是朋友,相信我。”然后我没多说话,请她退我押金,这时候,她却说自己的支票已经用完,并且没有现金,以后可以给我寄支票。并且拿了我新家的地址。我想着钱也不多,半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一共是165欧元,她应该会给我的吧。法国是有这样的规定,房东可以在房客退完房后两个月内还房客押金。虽然当时对F的嘴脸心里一直嘀咕,不过想想还是最后相信她一次吧。走之前,F还重重地亲吻了我一下,让我毛发直立,因为她的表情和眼神让我感觉她在装。
不出所料,后来的两个月里,我什么也没收到,并且F再也没有回复我的短信和电话。我给F写信说请她还我押金,F回信说,她已经咨询了很多人,如果我把6月整个月的房租交了以后,哪怕我是6月初走的,根据法律,我没有权利要回6月的房租。并且没有做l’état de lieu,房子非常不干净,她不满意。F的这个转变在我意料之中,只不过没想到她会这么这么小人,为了这点钱来编造一个巨大的谎言。现在想想,当时自己真的是被欺负得委屈了,165欧,如果还是朋友关系的话,我也就不要了,可是这么多事情太欺负人了。隔壁屋的法国女孩退房的时候简简单单,根本就没那么多刁难。F把那个女孩弄脏弄坏的家具都算到了我的头上。几个月来受的气让我想把这件事跟她抗到底。不过,我一个不懂法律的留学生怎么去了解解决这些问题呢。
走访各个部门
警察局
首先我去警察局询问,我用有限的法语跟警察说半天,法国警察一问三不知,并且不太愿意管这件小事。不过在我去了两趟警察局以后,办公室里面一个年纪大点的警察说可以帮我给房东打电话,因为偷硬盘是不对的,并且在不通知房客的情况下用钥匙开房客的门也是犯法的。房东在电话里回答得非常镇定有礼貌,和平时冲我发疯吼我的样子判若两人。她否定了一切!但她承认了自己偷我硬盘的事情,只不过她不用“偷”来形容。后来警察跟我说,房屋纠纷一般要走司法程序,不属于警察管。
随后,我给房东发了个短信表示自己的愤怒:你是小偷,骗子,我要去告你。
然后,7月中开始,我就开始了长达一年多的官司。通过咨询同学,我了解到市政府有这方面的咨询部门,于是,我先找到图宽市政府管司法咨询部门,不过7月法国很多地方已经开始放假,基本没人理我。于是,我又去了里尔市政府的部门,里尔是北部最大的城市,图宽属于它下面的一个小城市。我家住在里尔和图宽之间的一个小城市 marcq-en-baroeul 以下简称M市(距离里尔和图宽都只有10分钟地铁的路程),于是我就想到去里尔咨询。里尔市政府接待咨询的是一些比较年轻的专业人士,里面一位年轻的女士在听了我的叙述以后,并且查看我带的所有证据:住房合同,退房挂号信日期,银行支票存取件等以后,她说,根据法律,如果我付了一个月的钱是可以取回我退房之后半个月的房租的。至于其它程序,我都没有出错,我提前了一个月退房,保留了退房信的回执单,租金是用支票付的,银行都有记录。所以这件事我于法而言,我可以拿回我的钱。并且l’état de lieu是用来保护房客和房东双方的,如果没有l’état de lieu ,房东不能单方面说房子不干净,扣你押金,因为口说无凭,这就是为什么入住和退房的时候都要做一个l’état de lieu 作为房子安好无损的证明。所以在这一点上,房东当时没有做l’état de lieu就是自己把自己的路堵死了。问题是,里尔市政府的人不能帮我给房东写信要求退钱,因为我不住在里尔,而出事的地址是图宽,里尔市的部门没有权利管周边其他市的事情。也就是说我要么去图宽要么去我所居住的M市要求相关部们解决这件事。
司法部
于是,我回到图宽,因为市政府关门,我首先找了maison de justice (司法部?) , 接待秘书态度很不好,但经过长时间的咨询,她说这个事得找协调人,他们部门提供这个服务。司法部的咨询都和协调人都是免费的。最后约了2周以后和协调人见面咨询。两周后,我和一个协调人见面,是个老头,但貌似不太懂法律,翻半天书都不知道找哪条。由于之前我在里尔市咨询以后,那位女士帮我把有关我的这个案例的法律条文挨个解释并且用笔画出来以后,我基本上知道自己这边的证据应该能用哪条法律去说了。这老头竟然还说我房东有理,最后我把里尔拿来的法律材料给他看了以后,他才说,那么我帮你们协调协调吧。于是下一个协调约会定在了一个月以后,房东,我,还有协调老头一起见面。
我对这个司法部的人的办事效率表示怀疑,于是自己又骑自行车跑去所住的M市再咨询一次。咨询约会定在了一周以后。一周后,我见到了在M市政府里的另外一个协调部门大约70多岁的老头。在这里发生的事简直让我觉得自己变成了上访民工。这老头竟然完全不听我阐述事情的经过,不断地问我做什么事情的,有没有工作,来法国多久之类的问题。期间,我回答了一句:“我在工作。”(因为法语里“工作”这个词可以表示社会类工作,也可以表示学生在学校的学习和家庭作业 )老头一听我有工作,竟然变了脸色,问:“你有工作?做什么的?”我解释说,我学艺术的,学校的工作就是创作。老头脸色又一变,后来竟色迷迷地对我说:“你可以来我家住,我给你我的电话号码。我认识你图宽一个电影艺术学校的校长,跟我关系很好,你以后要想去那个学校可以找我。”我实在受不了他的态度,说:“这个事情还能不能解决啊。”他又很不情愿地说:“那我帮你写封信给里尔的一个(什么什么的)部门,他们管这事。”哇靠,爷爷,您逗我玩呢这是!调戏我半天还说这事管不了,还给里尔什么神写信,当我是傻子呢!我心想。最后出于礼貌,我拿着他寥寥几句话的信离开了。走之前,老头还不忘说:“记得联系我哦。”
临时法庭
我是个急性子,法国人办什么事情都是一个字,慢。于是,我又去跑跑腿,反正已经放假了,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趁这个机会练练法语,了解一下法国的法律程序。我给学校的一个对中国人比较照顾的老师打电话咨询,他跟我说有个tribunal d’instance(临时法庭)是能管起诉的事情的。好吧,我就去起诉试试。看看我这穷留学生能不能在一个民主制度国家用法律手段要回某种公平和尊严吧。如果起诉要的钱多就算了,如果是免费,我也没什么损失。抱着这样的心态,我找到了图宽的临时法庭。这时候,司法部一个月后的约会我没有取消,先放着。
临时法庭的接待秘书同样没有好脸色,跟国内很多某些部门的人一样。但我碰到里面办公室出来一个白发老头,好像能管点事,他听说了我的经历以后,气愤地说:“这种人我们就不应该让她得逞,来,我帮你填诉状表格。”哇,我当时的心情真是感觉遇上活雷锋了!我来法国才几个月,填个简单的诉状表格还是有点难度的,因为得把要告的事用简练而官方的语言半张纸写清楚了。最后,老头还在后面追加一句,要求200欧元的精神损失费,说:“这个能有就有吧,没有也没关系。至于打官司的钱,谁输了谁付。”
于是,我交完材料以后就开始了自己在法国的第一个暑假。我想反正已经准备打官司了,那么司法部那个协调的约会可以取消了,于是我前一周给他们打电话取消了约会。(不过,法国很多秘书做事情都是电话里说得跟没说一样,最后这个约会就变成是我缺席,放了房东和协调律师的鸽子。)
暑假期间,我还收到房东的骚扰电话,言语之侮辱和激烈,实在没法说。虽然我只听懂了一部分,但骂人的话和语气我还是很肯定的 。
律师咨询
法院的传单是在9月到的,10月4号开庭。司法部还有一个部门是咨询律师,免费。为了这个官司,我想先跟这个律师约了个时间谈谈。见面时间约到了3周以后,正好是开庭的前两天。幸运的是,这个律师是个左派人士,她耐心地听我用磕磕碰碰的法语讲完整个过程,对我说:“你的证据充分,而且涉及金额不大,你的法语完全可以自己去法庭说,不用担心。”我担心房东会请律师帮她辩护,如果让我跟一个法国律师在法庭上相互辩护,那我可就大大的弱势了。律师说:“如果到时候你房东请律师的话,你可以再给我打电话。”法国请律师非常贵,而对于学生来说,法国有个优惠政策是学生可以申请免费律师,不过咨询以后我才知道这个申请过程长达数月。我想这种小钱,以F鄙视中国人的态度,八成是她自己上来辩护。
开庭的前一天晚上,我收到了F的一封信,是她的诉讼书和证据。法国打官司是,如果双方有了新的证据,要在开庭之前把证据寄到对方手里。她竟然写了5,6页自己和我的友谊关系,以及说我是怎么欺负她的,房子重新装修付了几千欧,要我赔偿等等,颠倒是非黑白!不过这些情感言语我认为在法庭上是毫无法律意义的。另外,更气人的是,她竟然伪造了证据,她拍了很多房屋破损的照片,说是我弄的。可笑的是,她不知道所有洗出来的照片背后都有拍照的日期。那些日期有不同的年月份的,还有是我刚住进她的房子几个月后她偷偷进我屋把屋里弄乱再拍的照片。她还伪造了一份证据就是找了个法国朋友帮她写了一张证明,证明房子在我入住之前是未破损的,而那些破损的照片是我入住以后发生的事情。开庭前一天给我寄假证据,好让我没有时间去再找律师咨询,这是想杀我个措手不及吗?气得我当晚失眠了一夜。
第一次开庭
就这样,第二天,就是10月4号早上8点我到了临时法庭。法庭上一共有3个穿法官衣服的人,中间的法官是主要的,旁边两个是整理材料和商量用的。底下左边坐着二十来人,所有案件都是要同一个上午处理的。右边坐的是是各个案件的到场律师。法官挨个审理案件,有各种纠纷,还有各种当事人未到场,大约在上午11点的时候终于轮到我了。我和房东上去,一人个站一边,手里拿着各自的材料。我实在是太紧张了,担心自己没办法把整件事以及各个细节用法语说出来,于是,我就是简单地念了一下诉讼稿里的内容,我觉得这么点小纠纷对法官来说应该是很容易听明白的吧,而且我有那么多证据。我不到2分钟就结束了讲话,然后是房东辩护。F先说自己是第一次来法庭,自己对中国人没有任何意见,然后拿着自己写的5,6页纸竟然挨个念起来,法官耐心地等她念完她所有的感性化的语言和没有任何证据的故事。然后法官问我有什么要说的,我说:“她说的都是假的,她在胡扯。”F在旁边发出一种“噗嗤”的不屑一顾的声音。然后法官根据需要出示的证据对F说:“你的房客有这些证据,而且你没有做l’état de lieu,你要怎么说 。”F 竟然说l’état de lieu是我不愿意做,而且她又拿着我之前给她发的短信说我威胁她来转移话题。后来法官拿着她的手机念了一遍我的短信问我:“这是你发的吗?”我回答:“是的。”因为紧张和语言的速度跟不上,我没能辩护这句话究竟能否算做威胁。事后觉得作为一个法官,在法律上怎么定义威胁都不知道是不可能的,由此我断定他是故意的。法官又看了房东拍的照片,说上面的日期不对,F说是数码相机坏了才这样的。于是法官又说:“我不是相机专家,需要有专家鉴定才能知道这些照片是什么日子拍的。”靠,我就是学摄影的,这些照片一看就是不同时间段拍摄的,至于日期,本来就没错。但是法官似乎更愿意把说话的时间留给F去辩护。F又提出自己在我走之后重新装修了整个房子,要我付2000欧元的装修费和精神损失费。我明显感觉因为语言问题,我已经在由原告变被告的趋势。这个法官竟然说:“这个问题还得商讨。”(大概是这个意思,我凭记忆翻译)法官问我还有什么要说的,我还在努力整理他们所说的话,脑子里一团乱,看法官有些不耐烦的样子,只好说:“没有了。”最后法官说:“这个案子先放着,2个月后会有结果通知……”后面的一句话我听不太明白,我又鼓起勇气问了一下法官,法官不耐烦地给我又说了一遍,不过我还是没听懂。
等了两个月,12月收到结果,2页纸,大概意思是:材料不够有说服力。会重新开庭,等待通知。
第二次开庭
2012年2月,第二次开庭。这一次,我重新找了之前的咨询律师,去她的事务所把所有该弄清楚的事情弄清楚,比如那封短信是否构成威胁二字,房东无来由的2000欧我就算败诉是否要交这个钱,那些伪造的照片在法庭上是否有可行度。律师一一解答以后,我请她做我的辩护律师,她说:“我不能保证你肯定赢,因为没有任何一个律师能保证法庭上的胜败。但是你作为一个外国留学生,自己说法语为自己辩护,更容易赢得法官的信任。而且你证据充足,就算你败诉,2000欧也是莫无须有的东西。”有她的鼓励,我又重新振作,准备第二次上法庭。这一次,我找到了之前住在隔壁屋的法国女孩Jenifer(以下简称J),请她给我写一封证明信,说明在和我同住期间,家里没有被破坏,也没有弄脏,反而是房东经常没提前通知就进我们房间拿各种东西。J对F同样没有好感,F以前也偷偷趁J不在的时候进她的房间检查,但没有丢过东西。我和J平时相处得不错,她很快就给我写了证明信,并且附上身份证复印件。然后我又请之前陪我退房的日本同学Akiko写了一封证明信来证明当时退房的时候发生的事情。另外,我请了一位读博士的法国好友帮我重新写一份正式的诉讼书。然后我把其中必要的句子画出来,再背下来。
这一次,我也学F当时的手段,在开庭之前两天才用挂号信把新证据寄给她。也杀她个措手不及。
开庭那天早上,法官换成了另外一个人,是个女法官,两边坐的陪同法官也都是女的。更有意思的事,右边的律师席上大部分律师都是女性,她们化了妆,佩戴简单的首饰,黑色的法官服和律师服下面能看到各个颜色的裙子。我想,她们也是像我一样的女性,不是什么神人。我开给自己一种心理暗示:这个国家女性社会地位不比男人底,说明这是一个民主国家。在这样一个法庭上,她们一定会公正处理我的案件的。
像第一次一样,等到上午11点左右才轮到我的案件。F竟然说自己没有时间去邮局取挂号信。我当场把两份信的复印件给她看。法官问F是否可以今天就审理?F说自己没有准备好,想等下次再开庭。法官同意。把第三次开庭的时间定在两个月以后。
于是,又等了两个月。
第三次开庭
2012年4月,第三次开庭。这一次,我又叫上那位帮我写诉讼书的法国朋友一起,免得我漏听什么或听不懂的事情,她可以在退庭以后帮我解释。
这一次,又是一个新的女法官。但是F没有来,她缺席了。我想她是害怕了。她八成是拿着我给她的新证据去咨询律师了,她终于做了一件正常人做的事情了。我已经不像第一次那样心跳加速,说话颤抖。当法官让我阐述事情的经过,我把准备好要说的说一遍,然后提交了新证据,又向法官说明这是第三次开庭了,我一直都没有得到一个答案。法官说:“这次会有一个答案的。”
6月,我收到法院的信件,我胜诉了。
可是这件事还没有完。
催款
7月,我一直没有收到房东的支票。我赶在放暑假之前去临时法庭的秘书处询问才得知催款的事情不归临时法庭管,他们只负责处理案件。一般来说败诉的人自己会把钱寄给胜诉的人,可是如果没有收到钱,催款则是由另外一个部门叫société civile professionnelle, huissiers de justice associés(民事司法执行部门)来负责的。这个秘书让我先给F写封挂号信催钱,如果几天后还没有收到钱再找这个部门。
于是,我给F写了挂号信,限10天内给我寄支票,不然就找民事司法执行部门,这样她还要再付50欧给这个部门。
第10天,我没有收到信,我就去找了这个民事司法执行部门。这个部门在图宽市的另外一个方向,我找到以后见到了里面的负责人,并且把事情经过说一遍,请他们负责催款。当他们准备好我的材料以后,说要收50欧的催款费用,如果房东给钱的话,这个钱是由房东来付,让我先把50欧预付掉。我想,这件事反正已经到尾声了,哪怕就拿到1块钱也是一个态度问题。F不见棺材不掉泪,我就把这件事做到底。其实,我早就无心恋战了,这个官司花掉我太多的时间和精力,但已经走到这一步,还是把它做完吧。
在我交完50欧以后的第三天,我收到了F的支票。可是按照我对法国人的理解,3天的时间她们根本就还没看材料,这钱肯定不是民事司法执行部门催款的结果。于是我打电话过去,请他们把我的材料撤掉,因为我已经收到钱了。秘书说要我写信给她们才行。后来,我想就算了,既然50欧也交了,写了信他们也未必会如期撤掉,我就不管了。
被催款
一个月后,我收到一张民事司法执行部门的信,里面有F当时给我寄支票挂号信的回执和支票的复印件。民事司法执行部门让我确认这些材料是否属实。我估计是民事司法执行部门已经结束这个催款,要跟F要钱,然后F又说自己已经把钱给我,这封确认信就是让我确认是否收到F的钱。于是,我回信说:“我已经收到钱,谢谢你们的工作。”为了怕这个部门工作人员不明白是什么事情,我又把他们寄给我的这封信以及确认信一起邮寄过去。一个月后,我收到民事司法执行部门的账单,上面写着让我支付除那50欧以外70欧的费用!费用单子写得很复杂,我根本看不太明白。只觉得这个没来由的要钱实在是有点奇怪,电话里也说不清楚,接电话的秘书总是一问三不知,很不耐烦的口气。于是我又直接跑去过询问。我用法语解释个问题实在有点啰嗦,好不容易才让秘书明白房东给我钱和他们实施催款的时间正好重合了,而秘书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秘书一再强调应该让房东把钱寄到他们部门才行。可是我说,我当时来着办理的时候你们怎么不早告诉我这个呢?这个钱现在到底应该是我交还是房东交呢?秘书说:“你给那个房东打电话,让她付钱(催款费)。”这不是你们的工作吗?我心想。“我每次给房东打电话,她都恶言恶语,我害怕。”于是,秘书就给F打了个电话,F说自己已经给我寄了支票,而且寄支票的日期是在催款日期之前。秘书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说:“你等你房东给你寄一份证明,证明她是在我们催款之前给你邮寄的支票。”我着急地说:“我上个月就收到她的证明了,然后是你们把这个证明寄给我让我确认的,后来我就把这份证明和确认信一起寄给你们了。”秘书已经听晕了,不耐烦地说:“回家去吧,等你房东的信,就这样。”
没办法,我被打发回去。过了一个月,我又收到民事司法执行部门的账单,催我交70欧。我一直不明白之前说的是50欧,我已经预付了支票,怎么又多冒出了70欧?我找法国朋友帮忙看信和账单,她也弄不明白。好友帮我打电话给民事司法执行部门咨询,同样那里的秘书不耐烦地一问三不知。最后,我实在是折腾不动了,心想这种吃钱的部门肯定不会管你那么多,只要给钱,谁给都一样,他们现在是不会再做什么事了。F肯定不会交这个钱,只有我交了。于是,我又交了70欧。一共120欧的催款费,给了这个所谓的民事司法执行部门。
总结
作为一个初来乍到的留学生,我感觉这个官司实在非常锻炼人,在某种程度上让我了解了这个国家的司法程序,至少是房屋租赁这种案件该怎么走司法程序。我和F的关系发展是一个东西方文化冲突的小缩影,但是也有个人因素在里面。比如F常年孤独,身边缺爱,所以会把我当成自己的一种友情来源与输出。而我的生活没办法和她很好的交融,因为文化差异。只是她过于极端的性格导致了把我当成了她的一个私人物件又变成敌人加以报复。在国外,种族歧视问题总是存在的,但是我并不愿意把这件是套上种族的帽子。人性是一样的,对于外来人和外来文化的排斥是人的某种自我保护意识,中国同样也有本地人欺负外地人的情况。所以,种族的话题过于大,而我这个小事还是就事论事吧。
其实,从某种角度来说,我和F毕竟有过一段友谊,她也给我的生活不少帮助,还帮我提高法语。如果可以选择,我不会去打这个官司。为了一口气,一年半的时间里经常东奔西跑,担心受怕,还得看某些人的脸色,何必呢。最后花的钱和拿回来的钱是一样的。
最后,我想说,作为一个没钱没势,法语一般的第三世界国家来的留学生,法兰西虽然也存在各种问题,但至少这个官司我赢了,在法律上我能要回了属于自己的“公正”,哪怕涉及金额才165欧!就这一点,我不后悔打这个官司。有朋友说,其实你只要找个男生施点暴力吓唬吓唬房东,又或者你平时对她态度强硬一些,也许就不用这么麻烦了。可我觉得走一条“正路”更适合我一些,这个社会有它的规范和法则来保护弱势的人,我遵守它们,它们同样会把公平还给我。这是我在一个西方民主国家这一年学到的很重要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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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éjà-v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