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22:16:10来源:法律常识
题主:
本人是一名心血管内科医师,医学硕士学历,想通过司法考试成为一名兼职律师,主要做医院的法律顾问,专注医疗官司,不知道是否可行?
目前18年开始必须法律专业的学生才能考司法考试,我想通过跨专业考研,考南京大学在职双证的法律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有资格参加司法考试再一步步来,还请法律方面的前辈指教,这条路是否行的通?
答案:
你这是印证了一句名言:不想当律师的硕士不是好医生!
其实,有类似想法的人,不在少数,而且不只是医生这个职业,其他职业的人也有类似的想法。不过,卑职奉劝大家一句,不要当律师。
至于原因嘛,我这里说几点,想到哪里说到哪里。
第一,律师的待遇远不如医生。
不管是从经济收入还是从社会尊重的角度上讲,医生的待遇远远高于律师。
先说经济收入,我认为下面两个版本的对话,可以说明一二。
版本1:病人与医生的对话
病人:您好,我想看个病。
医生:去挂号,交挂号费。
(病人心甘情愿地去了)
病人:您好,我挂号。
医生:普通号,还是专家号?普通号的挂号费××钱,专家号的挂号费××钱。
(专家号吧,病人不在乎这点钱)
病人:您好,我这是啥病?
医生:去照CT、核磁……我给你开单子,先交费再排队检查。
(病人赶紧跑收费处刷卡。密码不对,打电话问家人“喂,银行卡密码是多少?我刷卡交费不对。”“还是不对,赶紧,医生在等着呢?”费尽周折,钱进入医院账户。病人一脸笑容!)
病人:您好,我这是需要动手术吗?
医生:你这个要动手术,根据过去我们动手术的经验,同类型病例的恢复几率大概有80%。
病人:好,好!我要治病,哪怕只有10%的希望。
医生:那我给你开单子。手术费、住院费、器具费、药品费……
(病人又给家人打电话。“喂,我这张银行卡的钱不够了,麻烦你给我再拿一张来,拿钱多的那一张嘛……喂,喂,喂,先别挂电话,我跟你说,打的过来,赶紧,快点!”钱再次划入医院账户。)
病人:医生,我这病……
医生:不急,不急,再住院几天,我们再观察观察。哦,对了,你的费用好像不够了,赶紧去补缴。
病人:要得,要得!辛苦了,医生。(最后终于出院了)
版本2:当事人与刘律师的对话
当事人: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刘律师:对不起,我们要收咨询费哈!
当事人:啊,你说几句话就要收咨询费啊?又不是医生,还有挂号费嗦?
(当事人有些心不甘情不愿的!)
当事人:刘律师,多少嘛,能不能少点?
刘律师:你是要详细咨询,还是只了解一个案件的大概结果?大概结果的费用××钱,了解详细案情分析及怎么处理××钱。
(让我想一想,等了大概十分钟,当事人说“大概结果吧,便宜点”)
时隔半个月,当事人又找来了。
当事人:你好,我这情况?
刘律师:你这个要打官司,胜诉的概率还是比较大。当然,我们也跟医生一样,不能百分之百地打包票说一定能够赢。一审、二审、执行……你要做一审,还是全部做完?一审××钱,全部做完××钱。
当事人:怎么还分一审、二审呢?
刘律师:你去看病,直接就给你动手术了?还不是要分阶段。即便是医生动手术,有些手术也不是一次性就可以完成了,还不是分几次动手术。
当事人:你们能跟医生比吗?(考虑许久)你这费用……能……能不能再少点?
刘律师:已经是按照指导价最低收费了。
(当事人假装在兜了摸一摸的。)
当事人:只有这么点,你看?
刘律师:你这个我根本接不下来呀,我也要吃饭啊。(刘律师很无奈地摇了摇头,还是硬着头皮开了发票。要知道,刘律师连接下来的生活费都没有了)
当事人:感谢!
刘律师:那我先给你分析材料,把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准备好哈……
(当事人出门都高高兴兴地!“今天,我赚了。律师算个什么,能少点律师费就少点!”)
当事人:刘律师,我这案子……
刘律师:放心、放心,我会竭尽所能,做好本职工作。
当事人:要得,要得!辛苦了,刘律师。(幸好,官司赢了,送走了这位当事人)
要论尊重,律师就更不及医生了。举一个例子就可以说明,你看现在全国各地的景点,大大小小的,为医生、护士免门票,少说也有几千家;你再看看,为律师免门票的景点,有多少家?我看除了楼下的小区免门票,看看花花草草,其他的似乎就不能奢望了。
第二,医生的工作稳定性是律师无法比较的。
医生,定月工资拿钱、绩效整起,即使加班,补贴还赚起。律师呢?没得案子就没有收入,没得收入可能连饭都吃不起。要说加班,恐怕律师加班的时间不比医生少。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
第三,医生工作环境的舒适度是律师比较向往的。
没有风吹日晒也就罢了,空调开启,冬暖夏凉,巴适得很。还经常在我们面前显摆“嗨,空调吹多了,好像得空调病了!”
医生,你这是往律师伤口上撒盐啊!你们吹空调,有空调病。至少你们还有机会得空调病嘛!退一步说,得了空调病,医生还不能自己解决呀?而我们律师呢,四处奔波,查档、开庭,风再大,雨再暴,我们不查档?天再寒、地再冻,我们不开庭?风吹雨淋,我们想得空调病啊,医生。
不说多了,说多了怕你不来当律师。你不来当律师,我怎么有机会嘲笑你选错了行呢?
最后,再说一句,据我了解,兼职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据《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法学院校(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具备下列条件,可以兼职从事律师职业:
(一)具有律师资格;
(二)所在单位允许兼职从事律师职业;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
(四)品行良好;
(五)符合律师执业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