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6 09:13:10来源:法律常识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露晓)日前有媒体报道,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在一起案件中三次临时取消开庭,反复折腾外地律师。20日下午,金山法院通报称,审判长奚利强免去副庭长职务,承办法官王丽娜行政记大过。
日前,有媒体报道,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在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三次临时取消开庭,理由分别是法官身体不适、 法院未通知到共同被告人到庭、被告人取消代理人资格。原告代理律师在河北办公,三次取消开庭,让律师不得不在河北和上海之间来回折腾。
20日下午,金山法院发布情况通报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一次取消开庭是因为审判长奚利强突发高烧,除此之外,合议庭未严格按规定向被告人有效送达开庭传票,未在开庭前对送达情况进行核实,导致临时取消开庭,原告律师来回长途奔波的情况。审判长奚利强和承办法官王丽娜负有直接责任。通报称,金山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提请金山区人大常委会免去奚利强副庭长职务,并给予王丽娜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