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6 09:15:15来源:法律常识
守望公平正义谱写检察华章
——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新时代检察工作侧记
市检察机关依法对姚某甲、姚某乙、杨某某等1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和强迫交易及寻衅滋事等罪一案提起公诉。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带领该院干警到民营企业实地调研走访,解决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
新时代,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
从2011年首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并蝉联至今,到相继获得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级园林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市人民检察院是如何立足主业主责,服务保障大局,全面履行职责,做好内功,持续打造“国字号”品牌的呢?让我们一起走进市人民检察院,感受该院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创新、打造品质检察的魅力。
主动担当职责使命
助力富强驻马店建设
“服务经济转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始终是检察机关护航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该院检察长吴文立表示。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适应新时代对检察职能的要求中主动作为、勇于探索、服务大局,助力富强驻马店建设,交出了人民满意的答卷。
围绕落实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部署,该院积极参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治理,依法提起公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44人。组织开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提起公诉14件17人。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某、朱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大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件。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活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把依法办案与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法治宣传结合起来,防止经济风险向政治领域传导。依法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87人,提起公诉95人。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案金额5.2亿元、受害群众3000多人的驻马店市中金黄金销售公司非法集资案,主犯张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为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在创新体制机制和聚智聚力上细琢磨,在发挥职能作用和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市人民检察院专门召开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座谈会,印发了《驻马店市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20条意见》,与非公有制企业建立联系机制,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精准服务。同时,审慎办理涉及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的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上蔡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王某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时,综合王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公司已补缴全部税款等因素,依法对其作出不捕决定,实行非羁押诉讼,保障了该企业的正常运行。
为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如期实现脱贫摘帽目标,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找准服务脱贫攻坚切入点。该院出台《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参与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提起公诉坑农害农犯罪63人。参与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提起公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18人。着眼“农村美”,推进平安乡村建设,依法提起公诉寻衅滋事、盗窃诈骗、聚众赌博等危害农村稳定的犯罪1260人,提起公诉侵犯农村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629人。着眼“农村富”,两级人民检察院共选派70名优秀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对市人民检察院分包的上蔡县塔桥镇楼李村和大路李乡郝坡村进行专项扶贫。组织全院干警深入楼李村和郝坡村49户扶贫户家中走访调研,因户施策,助力精准扶贫。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先后筹措资金40多万元,为贫困户送去米、面、油、棉被、棉衣、医药等生活用品。在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雪亮工程、节日慰问等方面投入扶贫资金353万多元。修建村内、农田道路12公里,进行水电改造170多户,坑塘整治17个,有效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依法对22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0多万元。
忠实履行检察职能
助力平安驻马店建设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推行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检信访工作、“心理咨询师+信访”工作模式……一项项扎实、过硬的工作成为市人民检察院打造品质检察最有力的注脚,也为平安驻马店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市检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紧紧围绕上级部署,成立以吴文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紧盯12类黑恶势力犯罪,突出打击重点,建立涉黑涉恶犯罪检察组,实行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切实提升打击力度和办案质效。探索建立快速办理机制、集体研讨办理机制和疑难复杂案件内部讨论及请示报告制度,对基层人民检察院定性争议大的案件及时指导,主管检察长亲临一线部署,确保案件质量。强化协作配合,积极与公安、人民法院等有关单位沟通协调,通过案件研讨、联席会议等机制,就案件侦查、起诉、审判涉及的问题形成共识,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黑恶犯罪案件65件397人,依法提起公诉33件230人,收到黑恶势力犯罪一审判决17件128人。依法追捕犯罪嫌疑人50人,追诉漏犯31人。审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随案移送涉案财产87起,依法监督纠正8起。全市检察机关向纪委监委移交“保护伞”线索29条,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净化社会环境。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说起“枫桥经验”,人们常常会想起这句话。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生动展现了“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创新实践,打造了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该院牢固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权威,积极参与矛盾多元化化解,推行律师参与代理和化解涉检信访工作、“心理咨询师+信访”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匡扶公平正义,实现涉检信访在服务理念、说理方式、接访模式、息诉效果四个方面的明显转变,保证受理的每一起涉检信访案件都能在阳光下运行,努力使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涉检信访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暖。2018年以来,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接待来访群众2400多人次,处理来信2680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28件,刑事赔偿案件7件,通过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282件,化解上访老户案件23件,为我市的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依法守护绿水青山
助力美丽驻马店建设
从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到把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活动作为检察机关促进美丽驻马店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 实现“办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的法律效果,市人民检察院形成了新时代法律服务新格局。
在先行先试探索公益诉讼中,市人民检察院准备充分、勇于探索、扎实推进,打造公益诉讼驻马店样本。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出台了《关于支持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市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为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该院运用检察手段,参与生态环境整治,把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活动作为检察机关促进美丽驻马店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的重要途径,服务打造山清水秀美丽宜居驻马店。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向该县马谷田镇政府送达的关于凤凰山生活垃圾堆积检察建议,促使马谷田镇政府将凤凰山的生活垃圾全部清运、掩埋,地表原状基本恢复。同时,还利用宣传车、宣传标语等对周边群众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形成按时、定点、有序倾倒垃圾的习惯,凤凰山环境得到恢复。正阳县人民检察院针对该县强力新型建材厂破坏30多亩耕地种植条件,污染周边村民生活环境一案向正阳县国土资源局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认真依法履职,有效制止非法建窑取土行为。正阳县国土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组,强制拆除了正阳县强力新型建材厂违法窑体和生产设施,决定对该厂依法征收土地复垦费,没收非法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追缴478461.24元未缴纳的罚款。
“办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市人民检察院把提起公益诉讼当作生态检察重要抓手,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坚持把“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生态检察工作全过程,实行“刑罚打击+警示教育+生态修复”三位一体模式,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相关单位补植复绿,推动乡村生态环境修复。2018年以来,全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共发现案件线索140件,立案104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88件,行政机关纠正整改7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支持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件,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切实承担起“维护公共利益最后一公里”的法律监督职责。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助力文明驻马店建设
新时代有新要求。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核心,推行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法治巡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全力提升服务水平,有效推动了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发展,为文明驻马店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重点关注青少年群体,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在“检校共建”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普法联络员”机制,实现对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探索建立了检察长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整治,开展全市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防止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等系列宣讲活动,覆盖学生20多万人。吴文立受聘担任黄淮学院法治副校长和驻马店市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并为驻马店市高级中学在校学生送去了秋季学期法治第一课。
加大普法力度,提高群众法治素养。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维权靠法。开展送法“六进”、检察官“以案释法”等普法活动74场次。延伸检察职能,结合办案剖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我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共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8份。组织两级人民检察院宣传部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横幅、召开座谈会、一对一咨询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优质法律服务。构建“网络+宣传”模式,挖掘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的宣传优势,利用短消息、微视频、微电影等新媒体远程普及法律知识,让“家门口的人民检察院”成为现实,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贡献检察力量。
积极参与文明志愿活动,助力驻马店市文明城市创建。市人民检察院2011年首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并蝉联至今。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牌子加身,创建加责”理念,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把文明创建作为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在强化领导上下功夫,在党建带动上做文章,在好人示范上鼓士气,在完善机制中增活力,在担当责任中提形象,业务工作稳中有进,文明创建协调发展,相继获得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级园林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等荣誉。
队伍强则事业兴。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理想信念不动摇、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坚持增强素能不动摇、坚持提升修养不动摇,用信念和品质打造一支敢拼会赢的队伍。
该院在连续多年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的同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重大决策,组织全体干警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成立了由吴文立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努力营造创建工作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制订下发《市检察机关十九大精神宣讲进社区方案》,组织人员到遂平县花庄镇开展了十九大精神宣讲和送法进农村活动。积极参与森林城市、健康城市创建活动,制订《市检察院机关开展“学雷锋 树新风 创森宣传志愿服务”主题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组织50多名机关志愿者到遂平县花庄镇开展植树活动。在文明创建带动下,市检察院机关好人好事不断涌现,机关干警累计献血60多人次,1名同志被授予五四青年奖章,1名干警获得“驻马店好人”荣誉称号。2018年,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1名干警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和个人一等功。
“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需要新作为。”谈到市人民检察院未来的发展,吴文立满怀信心地说,“检察工作的源头为了谁?一切为了人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立足检察职能,以更加创新的思路,通过抓早抓小抓源头,从源头出发办好案件、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善治。”
潮起海天阔,扬帆正当时。2019年,市人民检察院将认真学习贯彻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刀刃向内,做好内功,深化职能职责当好法治参谋,适应时代需要补齐工作短板,发挥外脑作用提升监督水平,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抓紧抓实检察机关自身建设,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征途上继续谱写新的篇章!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驻马店检察机关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对在校学生开展法治教育。
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实地调查淮河生态治理情况。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深入遂平县接待群众来访,化解信访矛盾。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立深入遂平县花庄镇调研平安建设情况。
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工商联召开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调研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市人民检察院对帮扶村贫困户开展冬季送温暖活动,帮助贫困户温暖过冬。
组稿:张 锟 吴胜军 梁铭轩
策划:梁铭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