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12:46:15来源:法律常识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邓兆驹(中)与东莞同行进行业务探讨交流。受访单位供图
日前,东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举行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来莞执业工作座谈会,对香港律师邓兆驹加入北京德恒(东莞)律师事务所(下称“北京德恒(东莞)”)表示祝贺和欢迎。邓兆驹是首位来莞执业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
作为首批开放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的内地九市之一,东莞积极为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提供执业支持措施和优惠政策,促进莞港澳律师行业常态化交流协作。东莞将有更多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加入,进一步集聚三地法律行业专业力量,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发展。
在华南理工大学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文宏看来,通过吸引和带动更多港澳律师同行来莞执业,为东莞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注入新活力,助力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
南方日报记者 何建文
形成良性互补▶▶
推动与服务市场对接
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政策利好频出,港澳与内地在跨境交易、国际民事、科学研究等领域的互动合作不断增强,粤港澳法律事务领域需求不断扩大。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国务院在广东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以来,陆续有港澳律师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取得内地执业资质。
东莞作为首批开放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的城市之一,积极向港澳律师提供包括推介机会、聘用信息、执业证办理和业务培训等基础性保障。东莞针对许可的执业范围提供相关业务指引,保障在莞执业的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享受同等标准、同等便利程度的会员福利等。
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陈锡康表示,东莞是广东第三座人口超千万、GDP过万亿的“双万”城市,且交通便利,以东莞为办公地点有效覆盖湾区其他城市,相当方便。东莞律师可以和港澳律师形成良性互补,同时东莞的律师所整体体量和香港大多数法律服务机构更为接近,在运营上更容易达成共识。东莞市律师协会将积极搭建交流平台,推动与服务市场对接。
邓兆驹加入的北京德恒(东莞)设立于2018年2月,经过近四年的发展,现有执业律师超百名,设立11个专业委员会,能为境内外客户提供涵盖各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
东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德恒(东莞)执行主任周云介绍,北京德恒(东莞)将人才建设摆在律所发展的首位,通过一系列的人才“选育留”举措,夯实谋求自身长足发展的基础。
在获悉东莞成为首批开放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的城市后,北京德恒(东莞)立即增设港澳台业务中心,在办公场地布置、秘书配备、远程办公平台支撑、执业保险购置等方面都作了精心安排。
在业界看来,东莞迎来首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这对拓展东莞律师行业服务范畴、优化服务质量等,均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周云表示,接下来律所将深化港澳台业务中心的影响力,促进本所的所有专业委员会和律师与港澳台业务中心建立定向合作关系,不定期向客户推荐法律服务,协助律师进行业务拓展。
目前,邓兆驹参与的业务范围主要是办理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务,可以在大湾区九市法院出庭,代理符合规定的一定范围的涉港澳民事诉讼案件,办理非诉讼业务和区内的商事仲裁案件。邓兆驹说:“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面向国际化的重要基石。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工作,能为大湾区引入更多元的服务范围,亦能吸引更多年轻律师加入涉外法律队伍,为区内提供更优质的国际级法律服务。”
打破制度壁垒▶▶
提供跨法域法律服务
此次推动港澳律师内地执业,有助于打破粤港澳法律制度壁垒,加强粤港澳法律法规交流与衔接,进一步集聚三地法律行业专业力量,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
在邓兆驹看来,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是前所未有的法律服务先行者,面对的机遇及挑战也是空前的,所以借内地法律同业的成功例子,与同事们互相交换意见,并积极参与业务及工作,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亦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港澳律师到内地执业,这是港澳法律界多年来的期盼,有利于推动人才、技术、信息、资源等要素在粤港澳大湾区内的流动和配置,提供法律服务保障。
“港澳律师与内地律师应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能级,才能更好地服务大湾区建设。”邓兆驹表示,港澳地区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国际化程度高,港澳律师大多拥有国际性视野及工作经验,对加快粤港澳法律制度融合成为一大助力。
为助力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东莞律师行业将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内地执业的重大机遇,继续深化港澳法律人才引进政策措施,努力为港澳律师提供广阔的职业展示平台和发展空间。同时,助力东莞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东莞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大格局。
邓兆驹表示,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搭建供需对接平台,为他们打造专业舞台,加强培育菁英人才,巩固法治基础建设,有利于吸引商业活动发展经济,拥抱大湾区发展的机遇。
周云认为,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人才支撑,以更大力度推动高水平人才强市建设也是东莞的重要举措。东莞具有外向型经济特点,本土企业更需要熟悉国际规则和具有国际视野的港澳律师,为其“走出去”提供跨法域的法律服务。
■对话
华南理工大学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文宏:
为东莞法治化国际化
营商环境注入活力
南方日报:推动港澳律师内地执业,如何有利于推动打破粤港澳法律制度壁垒,进一步集聚三地法律行业专业力量,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
文宏: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与港澳在经济等各方面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推动港澳律师到内地执业,能够打破内地和港澳三种法律制度带来的法律服务壁垒,吸纳港澳法律人才提供法律服务。
首先,为双方律师提供一个交流平台,港澳法律人士与内地法律人士进行充分的交流,促进双方相互认可。其次,从不同的思维视角执行内地法律。最后,有助于打破粤港澳法律制度壁垒,加强粤港澳法律法规交流与衔接,进一步集聚三地法律行业专业力量,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
南方日报:东莞迎来首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将吸引和带动更多港澳律师来莞执业,对于助力东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具有怎样的积极意义?
文宏:东莞作为首批开放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的城市之一,这对于助力东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具有积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促进东莞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来内地执业,是东莞法律行业的一大进步,通过主动对接港澳资源,寻找法律的互通业务并进行有效匹配,对东莞未来的制度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二是具有开局意义。东莞的试点工作具有示范性意义,通过制度认可、规则匹配及实践融合,有利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也为其他城市进行法律事务领域融合及人才引进提供样板。
南方日报: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到莞执业,对拓展东莞律师行业服务范畴、优化服务质量有怎样的推动力?
文宏:不仅仅是迎来首位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这个案例,东莞曾出台多项政策,鼓励更多港澳人士到东莞创业就业,以提升莞港澳合作水平。首先,这体现了东莞的开放包容性,能够接受新的理念,它的作为在行业具有引领与示范价值。其次,这样的举措在律师界是一种新理念的碰撞,是一种“引进来”与“走出去”的结合。在东莞就能享受港澳律师的服务,这是一种业务的突破,两地在律师行业开展常态化交流与合作,实现“双向奔赴”。最后,港澳律师在东莞工作,对于东莞吸引力的提升具有极大的作用,这能够吸引和带动更多港澳律师来莞执业,为东莞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注入新活力,助力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