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12:55:14来源:法律常识
“彬州出大事了,又一起民告官案胜诉了!”这段时间,此消息在彬州市的司法界乃至社会上传播颇广。
《陕西舆情报告》记者姚村社报道:原告何许人也?陕西省彬县新堡子乡新堡子村一组一位极普通的农民——沈维民 。被告是谁,彬州市人民政府和该市太峪镇人民政府。
“啥事嘛,值得这样大动干戈?”不明就里的人们不由发现这样的的诘问。
说起来事情还真不算大,但足以让当事者伤心。在此,不妨将原告行政诉讼状的相关文字辑录一段:
2012年9月21日,被告在没有与原告达成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拆除了原告位于陕西省彬县太峪镇新堡子村社区一组的5间门面房,信访编号WT20180041689的信访问题答复意见书、2018年10月16日太峪镇人民政府信访答复都证明了5间门面房被强拆的客观事实,为查明案件事实,监督被告依法行政,原告2018年12月12日给被告邮递了书面信息公开申请书,请求事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请求贵机关依法将2012年9月21日拆除申请人5间门面房时的拆迁公告、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向申请人依法公开,公开的方式为复制。”经查被告2018年12月14日收到,可是被告至今不予公开。
作为沈维民,自家的5间门面房被强拆,他应该有起码的知情权,其要求政府公开相关信息,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不为过。
真理总归是真理,事实什么时候都胜于雄辩。2019年6月5日和2019年4月9日,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彬州市人民法院分别做出行政判决书——责令被告彬州市政府在本判决生效后二十个工作日对原告沈维民2018年12月14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被告彬州市太裕镇人民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维民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进行答复违法。
可别小看这两个短短的总共只有90个字的判决,其中的艰辛与酸楚恐怕只有当事人和委托代理人心里最清楚。
那么,此两案的委托代理人是谁呢?陕西老法律工作者协会法律工作部法律工作者白红卫、王肖磊。不过,白红卫的另一称呼应该更为人们所熟知——“为民律师”。
“为民律师”,这样的称呼可不是随便一个法律工作者就能随便得到的。别看他有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科的学历,他其实是从一个普通木工干起的。
自1987年始,先后在广东、北京、黑龙江、新疆等地从事家具制作行业。2000年回西安,曾担任过在西安米兰家居生产部主任、西安振兴家具任厂长、陕西威龙木业生产车间主管等。
期间,正是因为自身和单位的权益受到侵害,正是因为看到众多的农民工兄弟因不懂法而无法及时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萌发了自学法律、为农民工说话的念头,并逐步成长为一个耿直、率真、敢为的“为民律师”。
2010年,陕西广播电视台开播的《说法时间》栏目,他几乎天天收听参与,连续四届被评为说法明星,并成为第二届说法明星陕西省法律专业奖获得者。
他的两点感触让人不能不认同:首先通过4年的收听广播,脑子比较清,比如说代的案子马上就知道有理没理,是败是赢,脑子必须清。第二嘴巴必须能,因为基本上每期能参与就参与,参与中你就会得到锻炼,口才就能提升,嘴巴就会比较能。 从原陕西广播电台“午间播报”,到陕西省委“陕西网民情法制”,再到“陕西法帮网”,全国著名记者、西部法制网首席顾问、陕西法帮网总编王海安可谓白红卫的恩师,精心带其走过20个春秋,王老师的勤奋、淳朴、善良、坚韧、刚强等对白红卫影响很大!这些年,白红卫代理的“民告官”案实在太多了,胜诉的也不枚胜举。最典型的莫过于“陕西太白县7旬老妪告赢太白县人民政府”案。看到村里的1000多亩林地被太白县政府以“林权证”的形式划给邻村村民后,年近七旬的农妇尤玉凤着急了——因为村里大部分年轻人都忙于生计。她开始了维权路,4年上访无果后以委托人的身份替村民小组状告太白县政府。
白红卫代理此案后不遗余力。最终,2016年6月2日,眉县人民法院撤销了太白县政府于2008年9月18日给第三人刘某颁发林权证的具体行政行为。华商报对此予以重点报道,并就有关问题专访了白红卫,白宏伟侃侃而谈,其诸多针砭缺憾、颇有见地的新锐观点在社会上引起不小反响。
白红卫的又一特点是,在维权案中善于运用网络媒体,使得其在代理此类案件中游刃有余。如今,他的大部分时间都在西安帮助弱势群体打官司,但手段有两个:法律和网络媒体,二者既相互依存,又相得益彰。
屈指数来,白红卫已连续多年被省老法协评为“优秀法律工作者”、曾被陕西广播电视台“说法时间”栏目连续四届评为“说法明星”、并被《陕西舆情报告》、陕西中安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单位聘为常年法律顾问。
“法律是公正的,人情是无用的,客观事实是不可更改的,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依法维权是正道。”白红卫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