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8 10:34:15来源:法律常识
行政诉讼,大家都知道,是公民对行政单位的诉讼。很多人以前不会轻易打行政诉讼,因为这是“民告官”,会有各种各样的后顾之忧,但是随着法治的进步,很多人越来越愿意进行行政诉讼,这是公民法治意识的进步,但是很多人却空有胆量,不知道方法。
首先还是要说,行政诉讼也只是普通的诉讼,大家不需要有后顾之忧。现实中,具体行政行为纷繁复杂,行政单位会做出各种各样的决定,考虑不周的情形经常发生,所以行政诉讼,并不是说一定就是跟行政单位作对,而是要求其改正不正当的行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很多时候,没有法院的审判,很多人意识不到自己错在哪里。
虽然行政诉讼并不会产生不好的影响,但是还是不建议大家,有其它办法解决的情况下,就采用诉讼的方式解决,因为还有行政复议的存在。很多人甚至不知道什么是行政复议,也不知道有行政复议的存在,就直接走行政诉讼,这是很大的损失。
如果公民认为某个行政单位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首先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就是请这个行政单位的同级政府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先对这个行为进行一次审查。这样的审查其实有很大的好处。首先,这其实是把矛盾在内部解决掉的方法,不会导致问题扩大,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上级单位如果支持了你的决定,可以直接要求单位改正,如果是通过诉讼的方式,即使赢了,执行时问题也会很大。如果复议解决不了,那么就可以诉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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