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9 02:23:08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江歌之母江秋莲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判决刘暖曦败诉,根据法院判决,刘暖曦需赔偿江母经济损失496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共计696000元。
虽然判的金额不多,但基本已经是国内的天花板了。不过有人却对刘鑫改名提出了异议。没错,刘鑫回国,已经成年,成年人改名困难重重,为何她能改名?
刘鑫曾在微博公开自己为什么改名,暖曦寓意暖暖的阳光照进生命,像晨曦一样。寓意美好,但对比刘鑫所为,实在讽刺。
言归正传,说说刘鑫是如何改名这回事。
虽然,《民法典》白纸黑字写明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但实际上,想改名字,尤其是成年人想改名字,并不简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实践中,十八岁以下改名还算容易,只需要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同意,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还需要本人同意,便可去户籍地派出所变更姓名。
但对于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改名要求极为严格,公安内部的原则是能不改就不改。
以《泸州市公安局户籍业务规范(2020年修订版)(试行)》为例,成年人改名需满足下列条件:
(1)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2)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3)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4)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5)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6)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
(7)其他特殊原因。
至于其他地方的要求,基本上也大同小异。
那么反观刘鑫之名,已知不属于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没有谐音、亦没有引人误解、歧视、粗俗不雅、违背社会公德。当地派出所如此大方接受改名,是认真落实民法典还是?自有大众评理。
实际上,“恶劣社会事件当事人”(刘鑫曾称呼自己为公众人物)通过改名躲避道德谴责,刘鑫不是唯一。 2020年初疫情期间,许可馨多次发表“恨国言论”,煽动支援前线的志愿者,号召一线医护人员逃命,在遭到广大网友痛批后改名许立娜再度活跃于社交平台。
劣迹因改名断层,想必这是公安严控成年人更名初衷之一。但为什么普通人碰钉子的事情,这些人却轻而易举?
咱不能一头欺负老实人,一头给充当保护色,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