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9 14:34:11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刑事部秘书发来一份书面采访提纲,对部门顾问进行访谈,其中一个题目是谈谈自己律师职业生涯中印象最深的一个案件。
自己虽然在部队担任法官和检察官近乎二十年,接触过形形色色的案件,但自主择业后从事律师职业的时间并不长,代理的案件还有限。但去年刚执业时接受的一起案件,倒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犯罪嫌疑人是个有轻罪前科的年轻人,也是两个年幼孩子的父亲,跟随亲戚来到浙江东阳建筑工地打工。而其在东阳期间却不能踏实本分挣钱养家,一次随工友到酒吧时结识了一名“公主”,双方微信暧昧一段时间后相约吃饭,饭后送喝多了的女方回住所欲图奔现。不料进屋后女方如同换了剧本,对其亲腻行为进行抓挠阻止,并在犯罪嫌疑人知趣收手退出房屋后,于次日会同男友(在酒吧做“少爷”)报警。该案警方以涉嫌强制猥亵罪立案侦查,逮捕时又改为强奸罪(未遂)。
其家人通过同乡介绍,花了2千元委托我进行律师会见。我前后会见了两次。东阳当地不通火车,看守所又在横店,自己每次都要先从上海坐火车到义乌站下车再换乘两次大巴,上午出发下午赶到,还得先住宿一晚再第二天会见。虽然折腾不轻,但也挺有收获。经过这两次会见,我凭经验认为该案有着诸多事实疑点和很大辩护空间,特别是有理由怀疑整个事件暗藏猫腻,于是满怀信心地向其家人提交了一份翔实的书面案情分析意见。最后在谈及辩护费用时,考虑到其家境问题,经再三斟酌,报出三个办案阶段共收费1万元,且包括全部差旅及住宿开支。这几乎就是成本价了。讲真,自己压根没打算在这起案件上挣钱,只是奔着案件存在极大辩护空间,争取在从业之初为自己戴一顶刑辩律师的花冠,实现“开门红”而已。但即便如此,其家人依然未能接受,撂了句再考虑考虑后便无下文。
自己也检讨过相关原因,也许这1万元对其家庭真的不是小数目,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在失去收入后还有两名子女需要抚养开销,并且通过前期与其家人和在东阳打工亲戚的交流,能够感知到其家人对其已有前科却不自省,又涉嫌这种难以启齿的犯罪深感愤懑,干脆躺平了。
但无论怎样,自己还是挺怅然若失的,不时牵挂着这个案件的结果,偶尔还会在裁判文书网上顺带检索有无相关判决信息。自己当时也曾一度产生过减免费用进行辩护的念头,但律师也需要挣钱养家,即便不顾及经济收入,也需要考虑时间精力与机会成本,另外就是从上海赶赴东阳横店实在太过折腾,疫情期间更是如此,只得无奈打消这个念头。这件事已经过去半年有余了,自己至今回想起来,仍然有种挥之不去的矛盾感。不知在今后的执业生涯中再遇到类似情况,自己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