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20:50:14来源:法律常识
青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划定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的紧急通告
(2022年第25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的公告(2022年第22号),经青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青福镇银海社区青福新城小区2号楼1单元列为封控区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措施。严格按照居家隔离措施,严防人员外出流动。出入口搭建帐篷,设置禁行设施和提示牌,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
二、青福镇北区110国道以南行政区域列为管控区
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小区、严禁聚集”措施。出入口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内部设置便民服务点,居民预约、按需采购生活物资。特殊人员提供上门服务。每日监测居民健康情况,实施零报告制度,发现症状及时上报。
三、青山区除封控区和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划为防范区
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集聚、非必要不离开”的原则。出入口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居民持出入证件、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入。进入公共场所采取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措施。防范区内人员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属地,确需离开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广大居民在封控、管控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义务,服从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在封控、管控期间,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及时向社区报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青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