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律师,进了看守所,什么时候请律师合适一些

时间:2022-11-23 09:22:06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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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了看守所,什么时候请律师合适?
  • 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有什么区别?关押的都是什么人群?
  • 男子朋友圈辱骂交警只能拘留所里过年了,律师:严重寻衅滋事或担刑责
  • 进了看守所,什么时候请律师合适?

    一般公民进了看守所后,都会先被关押,然后随时会被问话。

    而公安机关则是会去准备相关资料,也就是侦查阶段,侦查阶段其实是刑事诉讼的证据形成阶段。



    进了看守所后,一般至少需要待够37天。其中30天为公安机关调查时间,7天为检察院审核时间。

    37天后,被刑拘在看守所的人可能会有三种处境:①被执行逮捕②被变更强制措施③被直接释放。



    在这37天内,就已经需要请律师了,而不是等到法院开庭才请律师。

    因为不管在开庭的时候如何表现,一些口供和证据都是事实了,就算律师实力超群,也是很难去改变的。

    所以其实在很多情况下,根据开庭前的证据,就已经能够预判到开庭后的结果了。

    很多有经验的公安民警,都是会在当事人刚进看守所的那几天进行问话,然后形成口供。由此可见,在这其中,肯定是越早请律师越好,并且有律师的界入,能够进行无罪辩护的机率越大。



    在家属进了看守所之后,如果律师通过其专业的判断认为,从诉讼策略上适宜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可以使当事人解除羁押状态,减轻其心理和生理压力,还可以通过申请取保候审的形式反映己方的理由和依据,让侦查机关多角度地了解该案,为当事人争取到更多无罪或减刑的机会。


    总的来说就是,如果条件允许,在家属一进看守所后,就立马请律师,因为对于在押人员来说,在任何时候都是有权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律师界入的越早,对当事人就越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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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拘留所律师,进了看守所,什么时候请律师合适一些

    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有什么区别?关押的都是什么人群?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行。”每一个作奸犯科之人都心存侥幸,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重则人死灯灭,轻则失去自由。而失去自由的程度取决于罪行的轻重,对于不同的违法犯罪行为,羁押的场所也有所不同。

    除了最常见的监狱,其实看守所和拘留所也负责关押犯人,那么这三者关押的分别是什么人群,又有何区别呢?

    监狱

    狭义的监狱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因此监狱里关押的犯人都是已经被判刑,需要刑满才能释放的罪犯。

    监狱具有改造功能、惩罚功能和防卫功能,通过剥夺罪犯人身自由,使他们与社会隔离,以防止罪犯在服刑期间重新违法犯罪,同时警戒、威慑、教育社会上其他可能犯罪的人,防止他们走上犯罪道路。

    监狱的主管部门是监狱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门是司法部,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在监狱有严格的生活作息要求,不过根据《监狱法》第48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但与亲属会面也是有时间要求和限制的,会面一般一月一次,单次一般不超过30分钟,对于未成年犯或是家中遭遇重大变故的犯人会见次数和会见时间,可以予以适当放宽。总体而言是三个场所里看管最为严格的。

    看守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由此可以看出看守所羁押的对象主要为四类:一是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人,目的是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审判,危害社会;二是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的人,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和审判;三是公安机关决定执行拘留的人,此类人最多,具有犯罪的重大嫌疑的,拘留是为了防止其逃避侦查;四是国家安全机关决定拘留的人。

    所以看守所也可以看作是一个中转站。看守所羁押的涉嫌犯罪的人日期有不确定性,少则3天,多则几个月,即使释放也不意味着刑事处罚结束。不过也有例外,比如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执行完死刑后,刑事处罚就完毕了。因此一旦进了看守所,一旦进了看守所,除非法院审判无罪,否则势必留下案底,影响一生。

    进了看守所也别妄想能逃,那只会加重自己的罪行。看守所由公安机关负责内部管理,外部由武警警戒,押解由武警担任。在看守所,从发型、服装到一言一行都有统一规范,不亚于监狱的严格程度。在看守所中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

    拘留所

    相比前两个,拘留所就是小巫见大巫了。拘留所是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留所羁押的对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行政拘留对象,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其他公安行政法规的人。

    比如当街寻衅滋事的醉汉,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财产损失,但还没达到刑事犯罪程度,就会被处以治安处罚。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如果有多种违法行为,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具体天数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

    还有一类是司法拘留对象。司法拘留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强制措施。主要针对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证人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或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妨害诉讼活动人,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最高拘留期限为15天。

    还有一种是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根据《拘留所条例》相关规定,被拘留人有会见、通信权利,因此家人可以探视,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所以拘留所的自由程度相较前两者而言是比较高的。进拘留所的,大多是民事案件,社会危害性不大,性质较轻,因此不会留下案底,只会记录下违法行为。

    但不管是监狱、看守所还是拘留所,都是会让人生背上污点的地方,前两者留下案底对于子女的未来也会产生不可磨灭的影响,将来子女参军或是考公务员都会受限制,后者体验过失去自由的滋味后,若是不能迷途知返,必酿成大祸。

    谁也不希望和这三个场所扯上关系,同样谁也不能存侥幸之心蔑视法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堂堂正正,坦坦荡荡,时刻牢记底线,才会心里有爱,眼里有光,也无须担心自己和家人进入这三个场所。

    男子朋友圈辱骂交警只能拘留所里过年了,律师:严重寻衅滋事或担刑责

    极目新闻记者 李杨

    离除夕还剩不到两天,广西靖西一名男子却因在朋友圈发布侮辱性话语被行政拘留10日,只能在拘留所里过年了。事后,男子表示十分后悔。

    1月28日,男子魏某看见有交警正在路上执勤查车,便用手机拍下执勤过程,发到朋友圈。魏某朋友圈截图显示,魏某拍摄的视频中,几名交警穿着警服和反光衣正在路面执勤,魏某在朋友圈附言辱骂执勤交警为“狗汉奸”。

    魏某朋友圈截图(图片来源:靖西公安公众号)

    1月29日晚,靖西公安公众号发文,1月28日11时许,靖西市公安局新靖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该朋友圈。经线索摸排,28日17时,民警锁定嫌疑人并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经查,魏某是靖西市禄峒镇人,今年52岁。魏某对自己发布视频辱骂民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靖西公安发布的视频,魏某交代,他在朋友圈发布交警查车视频,并附有侮辱性的语句辱骂执勤交警,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事后十分后悔,希望广大市民、群众以他为戒。

    目前,靖西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对魏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魏某对辱骂交警事实供认不讳(图片来源:靖西公安公众号)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针对寻衅滋事的行为,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需要遵纪守法,针对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公安机关一般只作行政处罚,不会上升到刑事犯罪,但针对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靖西公安提醒,网络法治化治理,既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更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依法治网,需要互联网的管理者、网站主办者以及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建设和努力。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绿色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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