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刑事律师,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 搜狐

时间:2022-11-23 17:42:11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询问刑事律师,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 搜狐】,以下3个关于【询问刑事律师,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 搜狐】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前十名事务所)
  • 刘丽伟:刑事案件当事人与律师沟通技巧
  • 合肥刑事案件找合肥专业刑事案件律师,不找合肥十大知名刑事律师
  •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前十名事务所)


    山西是全国能源重化工基地,矿产资源丰富。今年以来,山西公安食药侦部门依法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矿产资源犯罪活动,为守护好我省蓝天碧水净土、维护好环境资源安全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截至目前,全省共破获非法采矿类刑事案件12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73名,涉案金额14.2亿余元。老百姓由于对法律知识的欠缺,有时会遇到刑事案子,这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应诉,找到专业人士为自己辩护。




    办理刑事案件最好的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前3名和知名刑事律师有哪些呢?


    NO.1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 李永慧律师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专注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系统、高效的法律服务,注重核心文化与品牌建设,律所的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赞誉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NO.2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 贾秀清律师

    北京大硕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由精英律师组建的律师事务所。业务涵盖:民事纠纷、刑事诉讼、行政复议和诉讼、经济纠纷、婚姻继承纠纷、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土地房产纠纷、商事法律服务、企业法律顾问。大硕律师重视服务质量,胜诉率较高,获得较好的口碑。


    NO.3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郝惠珍律师

    盈科律师事务所简称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化法律服务机构,总部设在中国北京。 在中国大陆拥有39家办公室。



    法律常识:走私罪法律规定


    走私行为是不被允许的,若是在海关逃避监管,私自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物品进出境的,则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那这种犯罪一般判多少年呢?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有三个档次的刑期,分别是三年以下、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及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


    《刑法》第153条对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规定,走私本法第151条、第152条、第347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询问刑事律师,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 搜狐

    刘丽伟:刑事案件当事人与律师沟通技巧

    平时与同行们一起讨论,不管是资深大咖,还是年轻律师,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感受:

    相对于与公检法等部门沟通而言,与当事人沟通的难度更大一些。

    因为办案机关是专业法律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法律技能,在与他们沟通的时候,更多的是进行专业交流,其他因素涉及较少。

    而与当事人沟通的时候,除了法律之外,还涉及其他方方面面的内容,需要花费时间精力非常多。


    按照律师的期望,肯定是想把主要时间精力,都花费在办理案件上面,提升办案质量。

    这同样也是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期望。

    但与大部分人预想不同的是,律师需要花费很大精力,与当事人及其家属的沟通,这其实是一种内耗!

    团队每年承办大量案件,接触下来的当事人数量非常大,种类也非常丰富。

    这么多年下来,非常清楚当事人在想什么,也知道他们需要什么。

    更明白他们很多看上去不可理喻的做法,背后的动机又是什么。所以,想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谈一下,如何与律师沟通,才能达到自己的预期效果,减少双方的沟通成本,提升办案质量。

    01



    接受事实本身


    在家属涉案以后,很多人不能接受自己的亲人成了罪犯。我们对亲人充满自然感情,不自觉会美化。

    一旦亲人涉案,在心里会有抵触情绪。一直反复强调自己的家属是无罪的,是被冤枉的。

    他们会絮絮叨叨从嫌疑人出生开始,讲述他的成长故事,拿出方方面面与案件无关的证据,试图证明亲人不可能做出办案机关指控的案件事实。

    比如从小品学兼优,喜欢扶老太太过马路,路不拾遗,工作勤奋……

    法律从一定程度上说,是对事不对人的,这些因素可能在量刑的时候,稍微考虑一下,但绝对不会影响定罪。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案件一旦立案,就说明办案机关手上是有一定证据的,尽管有可能在刑法上存在不构成犯罪的可能性,但是嫌疑人完全无辜的可能性比较小。

    有个当事人,面对铁一般的证据,甚至嫌疑人自己都认罪了,还一定要说他是无罪的。

    经常一天能想出十几个想法,新闻中但凡有一点沾边的,就跑来跟我说,为什么不能按照别人的案件搞。

    最后开始跟我说,法律有问题,能不能修改法律。

    还有当事人,坚称自己家人一点问题都没有,非说法律有问题,他们不“明知”,在案件中没起到任何作用,这样定罪违反了她的认知。

    我解释说,根据法律定罪问题不大。

    她听后哭得差点晕过去,说她花了钱请我,我居然帮着检察院给她们定罪,居然不向着自己的委托人说话,搞得她心理不舒服。

    如果说好听的,能解决案子,那我愿意不停的说一整天。

    面对问题才能解决问题。一直试图掩盖问题,逃避问题,又怎么能够解决问题呢。


    02



    直接提出需求


    亲人被拘留,自己不能见,对案件几乎是一无所知。

    这时候能够会见当事人,并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的刑事律师成了他们的救命稻草。

    面对这根稻草,当事人家属会呈现各种复杂的心态。

    一部分当事人家属觉得我对案件和法律一无所知,但是,我就是要我的亲人快点出来!

    他们精神紧张非导致常易怒,有时候突然情绪来了,就是直接打电话过来,一顿劈头盖脸,各种质问律师。

    当事人没必要抱着谈恋爱的心态,去跟律师打交道,让律师去猜你的需求。

    大可以有问题直接问,有需求直接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律师一般会满足的。

    很多当事人,平时不好意思联系律师,有想法不跟律师沟通,在那瞎琢磨,甚至问这个打听那个。

    各种心理活动之后,突然有一天心血来潮,一个机灵憋不住了,跑过来劈头盖脸一顿。

    律师这边还一脸懵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所以,我们团队现在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案件有任何进展都主动向当事人家属积极沟通。

    签了合同,付了费用,当事人就是律师的甲方,甲方在合同范围之内,向乙方提出需求,是合理的,而且应该得到满足的。

    03



    尊重客观事实


    出事后,多数家属都是焦急的,比作热锅上的蚂蚁一点都不夸张。满脑子都是想找到一个办法,哪怕付出再多代价,也要把人救出来。

    可是,我们忽略了自身的能力有限这个客观情况,有些事情,真的不是能力的问题,而是客观事实就摆在那儿。

    一些家属觉得世界上只要努力,没有自己办不成的事情。为了办成事情,甚至到处 “找人办事”。

    殊不知,人不是随便就能找到,即便找了人,如今的大环境也不会有人为了别人家的事,丢掉自己的乌纱帽。

    除了对自己能力抱有幻想,还对他人有过高的期许,最直接的就是对律师有不切希望的幻想。

    觉得律师应该是无所不能,如果没做到,那就是不尽力。

    我的前同事跟我说过一段我特别认同的话,

    “不能你去医院了,医生就得保证能治得好你的病;

    不能你报了警,警察就能保证破的了案,追的回损失;

    不是你找了律师,律师就得保证帮你把官司打赢……

    你要相信,绝大部分职业人都会有自己的职业道德,

    都会尽心尽力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一段话,道尽三个职业的辛酸。

    突然想到一件趣事。

    以前在派出所工作的那段时间,每天面对的出警理由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五花八门,

    锁坏了,狗丢了,猪跑了,老公喝醉了,媳妇骂婆婆了,邻近折了自己家树枝……

    当时上面有规定,接警后在规定时间内,必须风雨无阻赶到。

    那时候所里给我们分的是一辆车龄近二十年的破长安,晚上灯不亮,靠副驾上打手电筒,车子一下雨就熄火。

    无数个寒冬的深夜里,我跟同事,一个在前面开,一个在后面推。

    好在在我离开前,那辆车终于退役解脱了,后面的人不必受苦!

    就这样还天天被投诉,态度不好,说话太凶,出警速度太慢。

    印象特别深是一个下大雪的深夜里,有辆车在高速上没油了,打电话让我们送油。

    我们还没等上一个警情处理完,投诉就已经到了电视台,最后所长跑到几百公里外的人家里亲自道歉。

    在面对刑事案件时,同样也要尊重法律,尊重事实,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不要想着凭着一己之力,只手遮天,翻云覆雨。

    所有的案件结果,都只能在法律范围之内,以事实为基础,进行积极争取。超出这个界限的结果,不是一般人,一般律师所能承受的!

    04



    关注核心诉求


    当事人与律师沟通中,更应该关注案件本身进展,和律师为推动案件做的工作。

    其他细枝末节的东西,根本没必要在意。做好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很多当事人像侦探一样观察律师,企图从律师一个眼神,一个表情,一个动作,证明律师有没有尽心,是不是专业的。

    特别是很多人只关注律师对他们态度,这是我特别想吐槽的点。

    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当事人自然而然的就会把律师当成服务业,但是我一直觉得刑事律师不算服务业。

    态度好不好并不是衡量一个刑事律师工作成效的指标。

    我本人属于脾气不好的。当事人经常跟我助理说,有点怕我,因为感觉我很凶。

    可能是因为我一般不太愿意花很多时间去跟当事人聊杂七杂八的,也不太愿意去安抚他们的情绪。

    我更愿意跟他们交流案件进展。对于不能帮助案件的事务,我一般是直接拒绝的,一般不会为了讨好当事人去做。

    换句话说,作为乙方,我的服务不够周到。我当然知道,如何说,如何做,会让当事人会更舒服。

    但是他们请我来是解决案件的,而不是做心理疏导的。

    而且人的精力是有限的,我把精力都花费在让当事人如沐春风上,那就意味着,在案子上花的精力会相应减少。

    我更想用专业技能征服当事人,不想把宝贵的时间花在花里胡哨的事情上。所以,尽管很多当事人怕我,觉得我脾气不好,我想说的是,我的态度根本不重要。

    我对你嘘寒问暖,抚慰情绪,实际上是在浪费我宝贵的办案时间。

    当事人抱怨我总是冷冷的跟他们谈案件,而不是对他们多说几句暖心的话,服务不贴心的时候,我经常忍不住说,难道我服务好了,您多光顾几次?我希望的是,我们案件办好了,您以后万事顺遂!

    刑事律师见识了人间各类悲喜剧,必须具备的一项能力是与痛苦保持距离。对当事人痛苦的感同身受,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一种不专业的表现,不从共情他人的痛苦中抽离,会影响自己的专业判断。

    另外一点,就是要尽量做对案件有用的事,而不是做很多事。有些家属在家坐立不安,也非得让别人跟着他一起急,心理才能舒服。

    你但凡表现的沉稳一点,他就觉得你对他的案子不上心。

    他们使不得要求律师每天去会见,每天写一份材料,希望案件每天都有进展。

    这就像蒸一锅馒头,发酵的时候,你盯着他,会让他发酵的更好么?上火蒸的时候,你看着他,会让馒头早点熟么?

    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在于精,在于巧,在于准,从来都不在于多。

    天天会见又怎样,案件还是要根据程序推进,言多必失,有时候搞太多事情,反而容易出篓子。

    不管是当事人,还是律师,都应该尽量留着精力做有意义的事情。

    所以,归根结底,站在当事人家属的角度,他们根本诉求是想律师对他们的案件尽心,但是由于对律师了解不够,容易对律师产生不信任干。

    他们常常感觉自己是弱势群体,特别是付费以后,生怕律师收钱不做事。

    所以,他们总是企图试探律师是否对他们的案件全身心投入,甚至通过多个方式去评估自己的律师专业能力,这也是他们一些看上去匪夷所思行为的来源。

    相应的,律师总能感觉到自己被质疑,为了让自己的当事人放心,就要花费时间精力去取信当事人。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委托了律师,就信任他,好好沟通。

    如果不信任自己的律师,建议早日解除合同,再委托其他人。

    律师这么多,总有一个能满足自己的需求。

    律师和当事人,合作信任才能共赢,相互试探,只会两败俱伤!

    合肥刑事案件找合肥专业刑事案件律师,不找合肥十大知名刑事律师

    合肥刑事案件找合肥专业刑事案件律师,不找合肥十大知名刑事律师

    胡瑾刑事律师团队

    胡瑾律师告诉您:合肥刑事案件不找万金油律师,找合肥专业刑事案件律师!

    刑事案件近亲属为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要及时找专业刑事案件律师,不专业律师东一榔头西一斧头,没有章法,可能误事!但是一般刑事案件,找普通的刑事专业律师即可,没有必要找特别知名的刑事大律师。特别不要找那些号称“合肥顶尖刑事律师”、“合肥刑辩第一人”、“合肥最好的刑事律师”、“合肥刑事律师第一人”!这些名头都是虚的,没有任何机构对这些称号进行认证。

    一、找专业刑事律师

    律师业务非常像医生为病人看病。小毛病可以找全科医生(过去的赤脚医生或小诊所的医生),但是严重的疾病就要到大医院,找专业医生,到专家门诊,找知名专家。法律事务,尤其是刑事案件一定要找刑事专业律师。

    正如并非所有的疾病都要到大医院找知名专家一样,感冒发烧一般不需要到大医院,即便到了大医院,并非需要找知名专家,大医院也有一般的医生。小毛病完全可以找一般的年轻医生。

    大医院有什么优势?专业医生!越是权威医院,医院内部的分工越细致,医生的专业越强!医生越有名气!

    律师也是一样。现在法律越来越精细,越来越严密。万金油律师存在感越来越弱,越来越不能适应法律的发展。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大家知道,犯罪嫌疑人被关押后第一次会见,为犯罪嫌疑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般的律师会见仅仅是了解案情,给家属传个话。由于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对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有很多限制性的规定,律师会见后并不能把所有会见细节告诉委托人,因此律师这时就会陷入两难境地:不说案情吧,家属不满意,犯罪嫌疑人家属要有“知情权”!说了细节吧,又怕违规,不但律师协会、司法局会找麻烦,严重时办案机关办案人员也有可能采取不利于律师的措施。

    其实,这些问题在刑事专业律师这里不是一个问题,刑事专业律师都有专门的培训,会根据案件情况,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

    我想说的是,律师的会见不仅仅是让家属知道案情,更重要的是为犯罪嫌疑人普法。专业刑事律师会根据嫌疑人涉案情况,根据法律规定,根据自己过去办理过的案件经验,知道类似案件办案机关重点关心的问题,向嫌疑人解释法律,提示此类案件被讯问时存在哪些“坑”,要及时识别这些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不要相信关系

      很多人相信“关系”,想通过人情,找关系摆平自己的麻烦事,我想说的是,这时候,很容易受骗上当,耽误专业刑事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的最佳时机。

    有些人正是抓住犯罪嫌疑人家属急于了解案情,解决案件这一想法,声称为当事人摆事进行哄骗。当事人少则被骗几千、几万多则几十万,而当事人为了息事宁人在明知受骗后也不愿声张,不敢声张,怕被打击报复。

    三、推荐几位合肥刑事专业律师

    专业化是未来律师发展的必由之路,安徽律师事务所专业化最早的恐怕就是我们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了。我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在成立之初就高举专业化的大旗,成立了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又称“盈合刑事律师团队”。有人说我们是“安徽刑辩第一人”、“合肥刑事第一人”,这都不存在的,没有任何权威机构评选过“安徽刑辩第一人”、“合肥刑辩第一人”,律师,特别是刑事律师是否权威应该有他服务的客户说了算!

    下面介绍盈合刑事律师团队的八位刑事专业律师,当然,盈合刑事律师团队远不止这八位律师,只介绍八位就是为了避免网友们误认为我在推荐“合肥十佳刑事律师”、“安徽十佳刑辩律师”!

    1、胡瑾律师(金融犯罪、毒品犯罪、职务犯罪)

    2、汪良敏律师(税务犯罪、毒品犯罪)

    3、邓国敏律师(诈骗犯罪、普通刑事犯罪)

    4、王成律师(诈骗犯罪、未成年犯罪、性侵犯罪)

    5、钟磊律师(金融犯罪、网络犯罪)

    6、毛成战律师(刑事控告、毒品犯罪)

    7、文俊律师(职务犯罪、普通刑事犯罪)

    8、齐天律师(刑事合规、经济犯罪)

    盈合刑事律师团队成立至今在胡瑾律师领导下,团队律师已成功为上千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辩护,近千名犯罪嫌疑人被减轻、从轻处罚或无罪释放。胡瑾刑事律师团队在毒品犯罪、职务犯罪、故意伤害(杀人)犯罪、金融诈骗类犯罪、网络犯罪等领域皆有非常高的研究与造诣,取得了行业内外专业人士的一致称赞与认可。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询问刑事律师,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 搜狐】,是否是您想找的法律常识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