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刑事律师,收购他人盗窃所得手机牟利超40万,霖远霖澳律师联合辩护量刑减轻

时间:2022-11-23 18:05:3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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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概要

    2019年至2021年,王涛长期在成都市区通过购买他人盗窃所得的手机牟利,三年间,王涛用于收购被盗手机的赃款共计401750元。其中2020年8月6日,王涛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被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刑事拘留,2020年9月3日因证据不足取保候审后予以释放。2021年5月13日,王涛到甘洛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2021年10月12日,甘洛县人民检察院向甘洛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王涛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王涛委托四川霖远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潘红伊、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邵玉款,共同担任其辩护人。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王涛明知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并予以收购,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诉请法院依法判处。

    潘红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