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减刑律师,关于假释减刑的规定

时间:2022-11-24 19:16:34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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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刑人员减刑、假释的常见法律
  • 刑辩律师不应缺位监禁罪犯减刑审判
  • 刑事律师咨询:杀害女友后狱中9次减刑,减刑真的这么容易吗?
  • 服刑人员减刑、假释的常见法律


    2021年12月1日,最高、最高、部、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该意见对监狱减刑假释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面,笔者汇总了一些减刑、假释方面的:

    一、以庭审形式对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工作已经常态化

    2022年深圳监狱一次狱内减刑假释案件远视频庭审举行,此次开庭审理的是深圳监狱提请的8宗减刑案件和2宗假释案件,此次庭审是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背景下的一次庭审,监狱首次以证人身份出庭。

    二、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

    减刑、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目的。

    三、减刑的条件

    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刑或者无期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另外,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重大立功具体包括: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经证属实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灾害或者排除重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和社会有其他重大献的)

    四、假释的条件

    1、被判处有期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3、确有悔改表现;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五、认定“确有悔改表现”的条件

    “确有悔改表现”具体是指同时具体:1.认罪悔罪;2.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收教育改造;3.积极参加、、职业技术教育;4.积极参加努力完成任务。

    不认定“确有悔改表现”的情:对职务犯罪、破坏金管理秩序和金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不积极退赃、协助退缴赃款赃物、赔偿损失,或者服刑期间利用个人影响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意图获得减刑、假释的。

    六、减刑、假释的序

    由执行向中级以上提出减刑建议书。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开庭审理减刑、假释的案件,会围绕罪犯实际服刑表现、财产性判执行履行情等,认真进行法庭调。应当派员出庭履行职务,并分发表意见。对于有疑问的证据材料,要重点进行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有关或者罪犯本人作出说明。

    七、不缴纳罚金影响减刑、假释

    服刑人员不缴罚金,除非有分的材料证明服刑人员确无履行能力,否则会影响减刑、假释。

    八、服刑人员无履行能力需要准备材料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服刑人员在狱内的消情、对赃款赃物去向的解释情、服刑前后的家庭经济情、对罚裁定情、以及服刑人员家属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等。

    九、减刑案例分析

    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于2016年11月25日作出(2016)0221刑初150号刑事判决,以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刑三年,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已缴纳),后同案犯不服,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1月19日作出(2017)02刑3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交付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局执行。在缓刑考验期间,对其实社区矫正,矫正期限自2017年1月24日起至2021年1月23日止。现石嘴山市局提出减刑建议,于2020年6月16日报送本院审理。本院予以立案、公示,并于2020年6月29日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检察员某出庭履行职务,石嘴山市局芦明出庭提请减刑,罪犯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结。

    石嘴山市局提出,某在矫正期间,能够认真接受矫正,认罪态度好,悔罪意识强,积极参加公活动,主动回报社会。2020年,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某始站在疫情前线,给予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石嘴山市军粮供应站等单位人力、物力上极大支持,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了重要献,属于重大立功。建议对罪犯某缩短缓刑考验期六个月。

    检察审后认为,罪犯某减刑的条件不合中华共和国刑法七十八条的规定,执行认定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证据不足,对其提请减刑属适用法律错误。不同意石嘴山市局对该犯提请减刑的意见。

    经审理明,罪犯某在矫正期间,能够认真接受矫正,认罪态度好,悔罪意识强。能够积极参加社区服务,主动回报社会。2020年,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主动配合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由于春节放假期间,车辆、设备缺乏,人力不足,致使消毒液的调配、发放和防控物资的调运、装卸无行,某得知此情后,带领其公司员工、家属及机械设备投入到疫情防控中。在此次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中,某协助市应急管理局调配氯酸钠溶液,协助装运,免提供两辆叉车调控物资,并通过多方渠道筹集捐赠了五吨75%消毒酒精。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某始站在疫情前线,给予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石嘴山市军粮供应站等单位人力、物力上极大支持,为此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重要献。石嘴山市局认定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

    以上事实,有社区服刑人员月度考察表、年度评定表、谈话笔录、调笔录、社区服刑人员奖惩表等证据证实。

    本院认为,罪犯某在服刑期间,能够认真接受矫正,认罪态度好,悔罪意识强。2020年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突如其来,防不胜防,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抗击疫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踊跃捐款捐物,在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车辆、设备缺乏,人力不足,消毒液的调配、发放和防控物资调运、装卸无行的情下,某放弃春节休息,带领公司员工、家属,提供机械设备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中,通过多方渠道筹集捐赠消毒酒精,协助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调配氯酸钠溶液,并始奋战在抗疫一线,为疫情防控做出了重大献。为扬社会,鼓励社区矫正人员积极参加社区矫正活动,对某的行为应当依照中华共和国刑法七十八条以及最高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四条关于认定重大立功表现的条件予以认定,石嘴山市局对其提请减刑,合法定序和条件。依照中华共和国刑法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二百七十三条二款,最高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条、四条、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罪犯某缩短缓刑考验期六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1月24日起至2020年7月23日止。

    刑事减刑律师,关于假释减刑的规定

    刑辩律师不应缺位监禁罪犯减刑审判


    要理解法律,

    特别是要理解法律的缺陷。


    全文2377字 | 推荐阅读15分

    口感:辣椒水



    在高墙电缆和哨兵岗楼监控之下,罪犯们对自由的渴对亲人的思念异常强烈。对于被监禁罪犯们而言,如争取减刑,成为他(她)们最大的期盼和心愿。


    刑辩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


    绝大多数服刑罪犯,在被刑事拘留、批准逮捕、起诉和审理等刑事诉讼序中,都或多或少得到过刑辩律师提供的辩护。


    在每一桩案件中,刑辩律师们通过数次看守所会见、阅侦证据卷、全面分析、走访被害人(家属)、和公检法承办人员沟通,可谓呕心沥血依使职责,他们向提供被告人罪轻的主客观证据,最为的判决作出应有的献。


    众所周知,刑法针对每一个罪名,都预设了不同的量刑空间,以便在具体的案件中,刑辩律师能结合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准确使用法律。


    行刑实践证明,绝大多数罪犯对于定罪量刑是认可的,在服刑中也表示认罪悔罪,积极表现争取减刑。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审判中刑辩律师所发挥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的职责,在刑罚执行阶的重要的减刑制度中,律师的职责怎么就瞬间不见踪迹,消失得无影无踪呢?


    难道说,只有一次庭审量刑很重要,执行阶的减刑审理就不重要了吗,就不需要律师了吗?


    不,事实并非如此,绝大多数服刑罪犯及其家属仍然需要律师的帮助,只不过,现行制度的设置,导致了律师职能的缺位而已。


    律师缺位监禁罪犯减刑审判的原因


    我国自2003年5月1日实行部77号文,由监狱“代为罪犯报减刑”制度以来,律师就在此制度中缺位,未能在监禁罪犯减刑工作中发挥过应有作用。


    由于大墙内的特殊性,2003年之前,律师不能在监狱会见在押罪犯。因此,部2003年77号文规定确认了罪犯减刑制度,由罪犯服刑的监狱代为报的方式。


    2004年3月部才制定了律师会见在押罪犯的暂行规定,2014年部制定了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序规定,确认沿袭了77号文监狱代为请的制度。因此,在减刑审理中,缺失律师发挥作用的平台。


    随后,我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已经多次修改,最高法2014年颁发的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序的规定,新增了反映进步的内容。


    例如:其一,审理减刑案件,应当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其二,减刑裁定书应当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



    部2014年颁发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序规定,增强了监狱提请减刑请的集体讨论责任。


    部2017年颁发律师会见监狱在押罪犯规定所列举的律师接受在押罪犯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可以会见在押罪犯的情形,没有明确设置减刑制度适用中服刑罪犯有会见律师的权利。


    会见在押犯仅仅包括以下情形:


    (1)在刑事诉讼序中,担任辩护人或者人;


    (2)在民事、行政诉讼序中,担任人;


    (3)调解、裁;


    (4)各类诉讼案件诉;


    (5)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6)解答有关法律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其他文书。其他案件的律师,需要向监狱在押罪犯调取证的,可以会见在押罪犯。


    很显然,无论是在刑法、刑事诉讼法抑或最高法、部关于罪犯减刑的各规定中,都共同遗漏、缺失了在减刑审判中,当事人有权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


    发挥律师在罪犯减刑审判中的应有作用


    即便是“高墙内”运行的一体现国情特色的减刑制度,在互联网技术发展的,传统大墙内的神秘和封闭,正在逐步褪去其面纱。


    其是,部开展的“狱务公开”制度,为律师在刑罚执行阶维护服刑罪犯的合法权奠定了坚实可行的基础。


    所谓“狱务公开”,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中明确规定,将对社会公众主要公开监狱执法、管理过中的条件和序,以及监狱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结果等22社会关注度监狱执点内容。


    自2015年4月起,罪犯的服刑信息可微信发送家人;


    服刑罪犯可自助询自己的计分考评、刑罚变更执行等重要服刑信息;


    罪犯近亲属可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获知正服刑亲属的改造信息;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兴媒体了解到狱务公息。   


    对罪犯近亲属,除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内容外,还应公开监狱对罪犯实行分级处遇、考评、奖惩等10具体涉及罪犯权利义务的个人服刑信息。


    对罪犯本人,除向社会公众和罪犯近亲属公开的内容外,还应向罪犯公开监狱执行刑罚和管理过中的法律依据、序、结果以及对结果不服或有异议的处理方式等信息。


    在这样的形势之下,律师可以掌握、分析、判断服刑罪犯是否“可以减刑”这样的酌定减刑条件,或者“重大立功应当减刑”这样的的法定减刑条件,接受罪犯本人或家属(监护人)的委托,在减刑审理中切实发挥维护在押罪犯的合法权利的作用。


    当然,考虑到每所监狱每年减刑的人数和减刑的次数较多,为了不影响监狱代为请减刑的工作,可以通过“狱务公开”的渠道告知在押犯有聘请律师的权利。如果在押罪犯对监狱拟报的减刑内容没有意见,则仍然由监狱全权办理。


    律师出席减刑审理,可以仅仅针对对监狱拟定的减刑请持不同意见的罪犯。同时,监狱代为请的过中,一些涉及社会上取得证明的工作,经罪犯本人同意和监狱批准,也可以交由律师办理,减轻监狱社会上取证(是否家庭困难、履行财产型判的情等等)工作量。


    使监狱减刑、假释委员会与被委托的律师之间,形好的协作工作机制,共同保障罪犯减刑工作、公平、公开、进行。


    综上所述,大墙内的在押犯,减刑审理中应当获得律师的帮助,是进步的声,合公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宗旨,应当大力提倡。


    :微信公众号“为你辩护网”

    注:部分配图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刑事律师咨询:杀害女友后狱中9次减刑,减刑真的这么容易吗?

    近日,经最高核准,北京市二中级依照法定序对某执行死刑,该案件引起了泛关注,因为某杀害女友后,在狱中连续9次获得减刑,出狱后又因拒绝口罩打死老人,网友的关注点都集中在了某在狱中是如做到9次减刑的,社会舆论强烈要求对其多次减刑和改造成效提出了质疑,减刑真的这么容易吗?

    为此,北京市成立调组,由市委牵头,市监委、市共同参与,对某多次减刑问题依展开调。

    经,2005年2月24日,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刑,经过9次减刑后,2019年7月24日刑满释放。某在天河监狱、潮白监狱等多个监狱服刑期间,其亲(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退休职工)为了帮助某早狱,通过各种办法与渠道,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托监狱系统、、等相关工作人员,给予款物的方式,谋求关照某的服刑生活,并帮助某快速减刑。

    为此,很多人因某快速减刑问题,而造成了违违法和失职失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想通过钻空子,走捷径,只会害人害己。在服刑期间,完全可以走正常的途径进行减刑,具体的减刑办法如下:

    一 减刑的条件是怎样的

    最高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 根据刑法七十八条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刑、无期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1、“确有悔改表现”是指

    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努力完成任务。

    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提出诉的,要保护其诉权利,对罪犯诉不应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2、“立功表现”是指:

    (一)阻止他人实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证属实的;

    三)协助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四)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突出的;

    (五)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故中表现突出的;

    (六)对和社会有其他献的。

    3、“重大立功表现”是指:

    (一)阻止他人实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证属实的;

    (三)协助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四)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六)在抗御灾害或者排除重故中,有特别突出表现的;

    (七)对和社会有其他重大献的。

    二、减刑的限度是什么

    最高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五条:有期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刑。

    三、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

    有期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有期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当然也只有先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才具有被减刑的资格。

    关于“某减刑案”北京始立场坚定,严肃惩处,表明了对执法不公、执法犯法问题的“零容忍”。同时也给想要减刑的人一个警醒,就是按法律办事,好好改造自己,给自己一个重生的机会。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刑事减刑律师,关于假释减刑的规定】,是否是您想找的法律常识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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