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刑事纠纷,刑事案件中涉案前合法财产

时间:2022-11-26 13:01:13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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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提醒:财产类纠纷,如果又涉嫌刑事犯罪,尽量争取刑事立案
  • 刑事与民事欺诈(经济纠纷)的区别
  • 南京刑事纠纷律师
  • 法律提醒:财产类纠纷,如果又涉嫌刑事犯罪,尽量争取刑事立案

    前言:以为的难事,一旦立上案了,就不难了,能利用各种方法把事进行推进。

    比如你的案子,像是合同经济纠纷,又像是被、被合同了,你有两条路,一是刑事,即去直接报案去;二是民事,你直接起诉。但是这两种,建议刑事优先(对大多数这种案子),一次不受理立案,你就再去。建议准备好报案材料,把事件全面具体简练地表述清楚,表述对方就是涉嫌、应该立案等。而不立案,你就往级,再不行就,再不行甚至考虑刑事自诉。关于为什么难立上案,两个主要原因,一是担心风险,二是你懂的。

    如果刑事真走不通,你再走民事,这样的好处是不会以认为是刑事而再让你走刑事去,还有就是如果先走民事,一旦后期再走刑事,就不好走。也不建议同时民事和刑事,等于两边右为难,不利于你的事的推进,都无所适从了。而一旦走民事,需要你自己全参与了,你必全力以赴。

    总体来说,这种事一步一步来,而且往往这种事前期都要点劲,你更要有耐心。

    (我是律师,有法律问题可以私信我,我会回复)

    律师刑事纠纷,刑事案件中涉案前合法财产

    刑事与民事欺诈(经济纠纷)的区别

    肖:犯罪大要案辩护律师、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专注于类犯罪辩护十余年)

    刑法界与实务界最困扰的一个难题就是民事欺诈与刑事的区分界定标准,众说纷纭,难以统一,也造成了实践中将民事欺诈认定为刑事的案例比比皆是。

    笔者认为,刑事行为和民事欺诈行为具有某些相同的表面特征,这是刑事和民事欺诈之所以会让人产生混淆的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两方面,即二者都有欺骗行为并都给对方造成了一定经济损失。但是,两者的主要区别表现在:

    从主观方面来看,民事欺诈是一方当事人为了促成交易而采取了欺诈的手,诱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同,通过履行约定的民事行为,以达到谋取一定经济利的目的;而刑事是一方当事人为了无对价或者代价极低的方式占有对方财物而采取了欺诈的手,双方之间根本不存在交易,点说是“空手套白狼”。因此,罪的主观目的是“骗钱”,民事欺诈则是“赚钱”。二者出发点及目的皆是不同的。

    从客观方面的表现看,虽然两者的行为都表现为采取了欺骗手,但是二者的重点也不同,如果说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针对的是“促成交易”,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的真相只是被害人在处分财产时会考虑的参照因素而非直接目的,说明行为人所虚构的事实和隐瞒的真相只是为了增加被害人的信任或者削减被害人的担忧,并没有通过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的真相直接得到被害人的财物,这就属于民事欺诈。相反,如果行为人虚构了足以使被害人处分财物的事实,么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的真相针对的是“财产”。被害人处分财产的主要原因就是行为人虚构的事实,反映出行为人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就是能够直接取得被害人财产,此时表面上的交易只是取得被害人财产的“手”而已,这就属于刑事。

    具体而言,实践中应当这样去判定。以目前的大多数涉(保健品)案为例:

    首先,民事欺诈与刑事的基础前提是不同的,民事欺诈的行为人是建立在有销售保健品的资质且采购销售的产品是三证齐全的合格产品的基础上;而刑事的行为人则是建立在无销售保健品的资质且采购销售的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的基础上。

    其次,民事欺诈的行为人虽然采取了欺诈的方式去销售,也是为了促成交易、获取经营利润,并提供了一定的对价,存在实质性交易的,是以营利为目的;而刑事的行为人除了具备前面所述的无资质、无合格产品的前提外,也具备采用欺诈的方式去销售,由于其不具备资质、其提供的产品是假冒伪劣产品,故行为人并没有提供任对价,不存在实质性交易,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换言之,这种情下交易如同虚设,也就是说“空手套白狼”。

    故只有“空手套白狼”、不存在实质性交易的欺诈行为才是刑事。

    对于民事欺诈的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协商、调解、退货退款、民事起诉(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等方式来解决,但不能通过刑事手插手经济纠纷来解决,否则“战战兢兢,动辄得咎”,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人将处于刑罚无处不在的恐惧中。

    南京刑事纠纷律师

    刑事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有着与之不同的诉讼流。刑事纠纷的辩护不仅涉及到法律、证据、事实、政策等案件本身要素,还体现在外围环境及客观因素对案件发展的影响上。首先,刑事纠纷辩护是一个由诉讼目标和价值观各异的多方参与的过;其次,序是多阶多层次的,其具有着明的可调控性和可选择性,并在辩护过中呈现出一种动态变化;再次,正是因为具有可调控性,南京刑事纠纷律师在办理案件中才具有发挥个人的能动性。


    刑事纠纷案件基本流和环节是什么?南京刑事纠纷律师——律师来解答!


    总体上,刑事案件分为【侦】、【审起诉】、【审判】三个阶。对应的,由【】、【】、【】分别负责。独立职责的同时,也互相协作监。


    (1):接到报案先审(是不是立案),可能构成犯罪的,就会立案侦;立案后传唤嫌疑人录口供,开始调案件,随后决定是否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还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对需要逮捕的就向请批准逮捕。

    (2)检察:侦结后,将证据资料整理后装订成案卷移送,此时案件进入审起诉阶。对案件进行审,看是不是需要向提起公诉。

    (3)审判:经过审后认为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分的,就向提起公诉,此时卷宗和起诉书移送给,进行一审判决(二审、再审……)


    一般的普通刑事案件,就是上述的流,南京刑事纠纷律师-律师 特别提醒,到具体案件中,情也会不同:比如说像职务犯罪,一般侦察会有所不同,会涉及到监察委和委。比如涉及走私或者税务方面的案件,会有海关和税务局来做前期工作。比如一些重大复杂的案件,还会有委等协调。


    南京刑事纠纷律师-律师期专注于刑事案件的辩护及。擅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网络新型犯罪、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辩护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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