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03:34:07来源:法律常识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群体的以“养老”为名的诈骗行为时有发生,给老年人造成了经济与情感上的双重伤害。据统计,自4月8日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养老诈骗案件23件,为老年人追回财产损失409万余元。
6月24日,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以办理养老理财诈骗老年人案、利用办理养老统筹诈骗老年人案、利用投资理财诈骗老年人案、利用保健品“购物全返”诈骗老年人案、以老年婚恋为名诈骗老年人案等五起涉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会后,记者采访了部分省政协委员、法律专家,针对涉养老诈骗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雷西萍:
要强监管、重执法
形成监管合力
“这些典型案例反映出我省相关行业、领域在防范涉养老诈骗方面还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也凸显出老年人识骗防骗的能力较弱。”省政协委员、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主任雷西萍表示,通过这些典型案例说明,目前涉养老诈骗呈现出诈骗事由多样化、诈骗手段专业化、犯罪数额大等特点。诈骗团伙正是利用了老年人对养老钱增值和健康养生尤为渴望的心理,趁虚而入,设计套路话术,借机非法敛财。
雷西萍建议,老年人平时应通过新闻媒体、社区宣传栏等渠道和平台,多了解一些诈骗案例,提高防范诈骗的意识和能力,尤其是在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前,多向正规金融机构专业人员咨询,对投资活动的合法性进行必要的判断和了解,提升识骗防骗能力。
雷西萍同时建议,要强监管、重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整治规范一批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和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持续提升打击成效,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唐皓晨:
要建立涉养老
诈骗的防范机制
在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其中一个谎称银行工作人员,伪造虚假银行理财产品,引诱老年人投资理财,实施诈骗的案例令省政协委员、西安云景智维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唐皓晨印象深刻。在这起案件中,被告人高某凭借发放锅具、化妆品等小礼品的方式骗取被害人信任,并利用中老年人对信息网络、金融理财缺乏认知的弱点,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引诱中老年人将养老金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理财,再以伪造的虚假银行理财产品实施诈骗活动,先后骗取16名被害人890余万元。
唐皓晨认为,养老诈骗案件高发,很大原因在于老年人融入现代社会、实现独立价值的愿望迫切,但无奈身边鲜有人帮助老年人熟悉网络技术,讲授金融理财知识,进而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他建议,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建立涉养老诈骗的防范机制,进一步完善细则,应用数字化技术手段,加强涉老金融风险预警,多向老年群体普及金融理财知识,为老年群体提供专业化、多元化、个性化的养老金融服务,织密“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的防范网络,做到防患于未然。
雷应利:
关爱老人
子女不能“缺位”
“老年人内心情感的缺失也是容易被骗的原因之一。”省政协立法协商法律专家组成员、陕西静远新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雷应利说,退休后的老年人因子女常年不在身边,缺少亲情照顾,尤其是“空巢”老人可能由于情感孤独,防范意识较弱,不法分子的“嘘寒问暖”满足了老年人情感交流的需求,致使老年人误入圈套。
雷应利建议,子女应多向老年人讲解典型诈骗案例,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同时,子女还应多陪护和照顾老年人,多与老人沟通交流,及时了解老人的心理状态,减少老年人的孤独感。
“关爱今天的老人,就是关爱明天的自己。”雷应利建议,要建立以社区网格员为中心的防骗识骗工作机制,由社区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法律工作者、银行从业人员的共同参与,利用闲暇时间广泛开展涉养老诈骗宣传,努力实现全员覆盖,全面提升老年人的防范意识,提高老年人的防骗能力。
各界导报实习记者 刘凡銆 记者 赵婧
这些套路要警惕!
省高院发布5起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陕西省高院6月24日发布了5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1.以办理养老理财诈骗老年人案
2020年9月至11月,李某某等8人利用其保险公司业务员的身份取得老年保险客户信任,谎称将钱款存入虚构的“万能账户”可获取高额利息,诱骗老年人以个人保单担保借款,贷款到账后即将钱款转入被告人个人账户,用于个人挥霍。
8名被告人利用上述方式诈骗4位平均年龄在70岁以上的老人,诈骗总金额达45万余元。案发后,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赔了全部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对被告人李某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又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对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又8个月至4年又6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以1万元至2万元的罚金。
2.利用办理养老统筹诈骗老年人案
2014年10月至2021年5月,被告人刘某某利用自己曾系公职人员,在职期间又获得多项荣誉,谎称自己在多个部门有熟人,可以帮忙补办养老统筹、申请廉租房、介绍工程、安排工作等,取得他人信任后,骗取被害人王某某等多名老年人财物共计价值815080元。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退赔赃款。
3.利用投资理财诈骗老年人案
2013年到2016年期间,被告人高某谎称自己是银行工作人员,编造理由接近中老年人群体,并利用发放锅具、化妆品等廉价小礼品的方式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利用中老年人对信息网络和金融理财知识缺乏了解的弱点,通过所谓“投资理财知识”讲解,用高额利息作为诱饵,引诱中老年人将养老金等闲置资金用于投资理财,再以伪造的虚假银行理财产品对以中老年人为主的被害人群体实施诈骗活动,先后骗取孟某某等16名被害人共计890余万元。
截至案发前,未追回的被骗赃款仍达740余万元。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高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40万元,未退回的赃款依法追缴、责令退赔。
4.利用保健品“购物全返”诈骗老年人案
2015年6月至2017年4月,被告人王某某在榆林市榆阳区注册登记保健品店,诱骗老年人到店购买“制氧机”等保健用品,并签订答谢协议书,承诺预交现金后,可以免费使用相应的保健品,后分期返还预交款。被害人周某某等人信以为真,预交86090元,被告人王某某返还部分现金,将店门关闭后隐匿行踪。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5.以老年婚恋为名诈骗老年人案
2018年3月份,被告人阮某某向时年73岁的单身五保户柯某某介绍婚姻,阮某某向柯某某谎称女方要一部手机作为见面礼,柯某某便给付阮某某1000元。
为继续骗取被害人柯某某钱财,被告人阮某某又对柯某某谎称,胡某某是其介绍的对象,提出需要彩礼20000元,彩礼到位后便可办理结婚证等手续。柯某某向阮某某支付现金15000元。
随后,柯某某到胡某某家中了解到胡某某已婚成家,发现受骗,遂向白河县公安局报案。案发后,阮某某及其家属向被害人柯某某退赔了16000元。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阮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