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0:49:54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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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网 记者 微 种昂 “我原来在北京市局工作,也在部干过,后来辞职出来做了律师;爱人在部办公厅,姐姐、姐夫也在部,儿子同样在系统。
你的事,我可以帮你‘铲掉’,保你平安”……
2016年,央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电子集团)子公司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下称:运输公司)时任总经理,因涉及内幕交易案被调,经人介绍后与一位叫洋的北师联系。
如文章开头所述,洋自称有“多密切的关系”,可以把部门调内幕交易的事“铲掉”,帮其免除刑事责任;如果被刑事拘留,他也能马上将取保。
为此,洋开价要收500万元;讨价还价之后,给了他300万元。但这笔钱并未打入洋所在律所的账户,而是洋本人私下收受了;同时,双方也未签任书面协议。
2018年,以涉嫌内幕交易罪对予以刑事拘留,此案后经起诉、一审、二审序,被判有期刑6年,并罚金2000万元。
及其家人,认为被洋所骗,向其索还300万元未果。文氏及其家人遂报警。2021年1月,洋被刑拘,后亦经起诉、一审、二审序。
2021年12月,北京市三中级,以不开庭方式审理,最裁定维持区此前的一审原判,即洋被判犯罪,处有期刑12年。
2022年1月,数位知情人士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洋律师从业有二十年右,先后在北京多家老牌知所执业。该事件成为了北师行业警示教育的典型案例。
国企总经理 内幕交易大赚1894万元
洋一案,最初源于任公司总经理、事等职的内幕交易案。
,男,1957年9月生。
2013年7月,国资委所辖央企之一中国电子集团,拟将运输等旗下专业子公司注入上市公司深圳市业股份有限公司(000032.SZ,下称:深达A)。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0030.SH/06030.HK)受托后于2014年2月25日制定资产重组方案,明确深达公司并购运输公司,以及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3家公司。
证监会事后就案出具的“案件调结报告”等材料显示:
“深达A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属于证券法67条规定的重件,为证券法75条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14年2月25日至5月23日。为深达A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运输公司总经理,为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清楚运输公司改制工作是深达A资产重组的前提。不晚于2014年4月29日,就已知悉运输公司改制工作基本完成,深达A资产重组事进一步推进的事实。
2014年5月22日,深达A布“正在筹划重”,布从5月23日开始停牌。当日,深达A收盘于每股8.79元。
则在停牌之前的2014年5月5日至22日,指使他人使用多个账户,累计购入深达A股票192万余股,成交金额共计1630万余元。
2014年11月18日,深达A复牌。
复牌之后,股票连续4个涨停,到当年11月24日,盘中摸高至13.74元/股。至2015年6月3日,在疯狂的“大牛市”崩坍前夕,深达A最高到31.6元/股。
(2014年1月初至12月初,深达A股价走势图。图片:网截图)
事后,证监会认定,耗资1630余万元买入的这些股票,获利约为1893.97万元,盈利幅度116.20%。
案件线索移交 求助律师洋
内幕交易一事,证监会及深圳证监局究竟是时,并作出过怎样的行政处罚决定,证监部门迄今未有公开披露。
但是,案的材料显示,最晚在2015年7月,证监会就将他涉嫌内幕交易一事的案件线索,移交给了部。
并且,移交部之前,证监会找进行过调了解。在证监会调阶,还到过他实际操控的股票账户的开户人家中,试图进行“串供”。
部在接到证监会移交的线索后,于2015年7月23日,将关于对等人涉嫌内幕交易犯罪问题处的通知书下发给北京市局经侦总队。
同年7月29日,北京市局经侦总队对此案立案侦。
2016年4月右,在获知自己因涉嫌内幕交易而被调后,开始四处找人。
材料载明,他的友人则的证词称:2016年5月右,“因内幕交易的事托了好多人觉得不靠谱,问我认不认识证监会、部或者北京经侦的人。我说我不直接认识,但是我认识一个律师,这个律师原来在北京市局工作,有部背景,于是在谈论完这件事的当天晚上我就带着去见了洋。”
知情人士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彼时的洋,是北师事务所的律师。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一度是部直接管理的律所之一。
律师事务所事后出具的材料也显示,洋是2013年2月6日入职该所,担任专职律师(合伙人)。
洋称可以把事“铲掉” 收钱300万
、则与洋的这次见面,是在洋家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里。
材料显示,在这次见面中,向洋介绍了自己的情,想让洋找人帮忙疏通一下关系。
则的证词称,洋听完介绍后没有表态,“我感觉他不懂内幕交易的事情,他当着我们的面给一个人打了个电话,但是对方没接。十分后对方回电,接完电话后洋让我们先回去,说给我们找人。此次见面(和洋)没有签订律师委托协议,洋是以朋友帮忙的身份谈的此事,通过洋的关系为疏通一下,让能够免于刑事处罚。”
则还称,他与洋在认识之初,张就介绍他们“一家都是”,他在当律师之前在北京市局干过,他“爱人、姐姐、姐夫都在部工作”。
也讲到,洋称自己原来是北京市局二处的,辞职出来做律师,他们一家子都是干的。
几天之后,洋邀约则与两位警官吃饭。
材料显示,其中一位警官的证词称,他和洋是经朋友介绍认识的;另一位警官是部门中负责涉证券类案件审的——后者在从警之初,是他的弟。
这位警官的证词称,在一次见面时,“则说他一个朋友被深圳证券局审了一下,在北京被转到(北京市)局,想咨询一下这类问题的性质、涉及罪名,处罚重不重。我跟则说如果涉及的是证券类的问题有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罪,别的没说。”
另一位警官的证词则称,在“吃饭过中,挺瘦的男子(即则)问的案子是不是我这里管,我说这个案子有,但我不是案子的承办人。挺瘦的男子还想问的具体情,让我帮他忙。我回答这个案子不是我负责,按规定我也没权力过问,而且我也没办法办。之后就是闲聊……”。
则提到,在一次见面时,“两位警官只是说知道这个案子,但是对这个案子没有任表态”。
这顿饭局的二天,洋打电话给则,表示他能办好一事。
胡遂约好、洋,三人再度会面。再度会面谈的就是:“铲事需要多少钱”。
洋开价500万,还价到300万。
则的证词称:在商讨价钱的过中,“洋承诺一定会把的事铲干净,洋还解释铲干净的意思就是不被判刑,但是肯定会介入这件事,也会找了解情。说他要是进去跟洋没完,洋说如果这事办不成,300万元如数退还,说他这次基本上不挣钱,这些钱都会因疏通关系给出去。”
这300万元中的240万,是在2016年5月9日,以转账形式汇入洋的个人账户;另有60万是给的现金。
根据则的证词,洋在收到这些钱后,拿着律师委托协议找签。但是,则认为,“如果签订了律师委托协议,事情的性质就变了,就不是通过洋铲事,而是以洋律师的身份来处理这件事。如果事情办不成,钱肯定也退不了,就没签。当时让洋写收条,洋说他找人请托办事送钱、送礼是违法违规的,签了收条就是罪证,所以也没签。”
多位受访的律师告诉经济观察网记者,按照律师行业规定,即使当时和洋签署了律师委托协议,洋也不能用其个人账户收款,而只能通过他所在的律所的对公账户收。
还有一件事情值提,工商资料显示:就在2016年5月,请洋帮忙“铲事”的这个月里,被进一步拔擢,成为了运输公司的事。
洋称事“铲完了” 两年后却被捕
在2016年5月9日收到钱之后不久,洋又带着则和前述的两位警官吃饭。
这次饭局,本人也到场了。
则的证词称,在饭桌上,表示,内幕交易一事和他没关系。其中负责涉证券类案件审的位警官,“打断他的话说这事肯定跟有关系,如果觉得没关系,必拿出证据来,后来话题就岔开了。洋说把人都带来了,一个是管这件事的人,一个是领导,让我们放心。”
这两位警官的证词也提到了这二场饭局。
此前与洋相熟的警官说,“案件在我们单位审,洋在我不知情的情下安排到场,我认为洋是对我不负责任”。然后,他和其同事直接说,“的问题我们管不了,说完我们就走了。”
负责涉证券类案件审的位警官也称,“见面后我没让对方再问,上来我就说了我不是案件办案人,我们什么都做不了。说完后气氛就不愉快了。”
两位警官均表示,他们跟洋的这两次见面,都没有送钱物的问题,他们也没有为洋在案上过问过。
则说,2016年7月之后,每两个月他和就会给洋打电话,询问案件的进展。
也就是从2016年7月开始,洋的执业情,连续发生了转变。
2016年7月1日,他退出了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同年11月15日,他转到北京市天律师事务所执业。
不到一年后,即2017年8月11日,洋又从北京市天律师事务所转到了北京市师事务所执业。
则最后一次给洋打电话问的事情是在2018年的春节。彼时,洋回复说,的事“铲完了”。
工商资料显示,2018年1月10日,已经年满60岁的,退出了运输公司的事会。
三个月后,2018年4月11日,北京市局经侦总队在首都机场将抓获。
被囚录刑6年 文家要洋退款未果
被警方控制之后,他的家人就找到了洋。
家人问洋,的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人都进去了他怎么都不知道?
洋说,该找的关系都找了,他是有身份的人,不会文家人的,并让文家跟他签律师委托协议。
则和家属商量后认为,“委托协议不能签,签了300万就不好要了”。并且,此前“找洋铲事,洋什么也没办”,甚至“被局拘留,洋(却)对情一无所知”。他们觉得,洋“不靠谱”。
2018年4月17日,的家则又一起找到洋,要求他按照之前说的,“办不成事全部退款”。
则称,洋一文家商量好了怎样还钱,“洋提出虽然被拘留,但是他花钱帮办事了,提出还150万、200万,的家属不同意,最后我提议一次性还款250万,开始洋说行,但后来一直拖着没还。”
2018年7月1日,的姐姐又找到则,则当面给洋通了电话,“洋表示不会还款,当时有通话录音。”
洋为什么不愿意退款?洋后来被警方采取强制措后有数次供述。
2021年1月3日,洋称,只收到则转来的240万元,没有收过60万元现金,
“这240万元我托人办事了,但我不会说钱给谁了。其中120万元被以赃款为名罚没,另外120万元被我花了。我去澳门用的不是这笔钱,100万元给我媳妇了。我没此事给钱。”
洋还说,“则在出事之后向我提出退还办事的钱,但我钱不够,所以一直没有还。”
2021年1月13日和同年2月5日,洋都提到他收的的钱里,拿了100万给了他的妻子——银行转账记录,也证实了此点。
至于其他的钱,洋称,“我去澳门‘玩花了’(意即输掉了)。这些钱我没有用于与案相关联的人身上”。
洋的妻子和他在律师事务所时的一位助理的证词也都提到,洋有的惯,甚至他还找助理借过钱用于。
洋经的这位助理还提到,“我听洋说他在北京市局、部工作过,爱人在部办公厅、姐姐是部交管局的,儿子在禁毒系统”。
涉内幕交易一案进入、阶之后,2019年6月18日,北京二中院一审判决,犯内幕交易罪,处有期刑6年,并罚金2000万元。
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上诉。
2019年9月27日,北京市高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被投诉、举报 洋最获刑12年
早在案件的一审阶,就向揭发举报洋存在重大的行为。他的辩护律师认为,这“应被认定为立功表现”。
北京市二中院对此不予认定。
二审阶,的上诉理由中再次提出,他揭发洋涉嫌犯罪,属于“重大立功表现”。
对此,北京市高院认为:“在接到深圳证监局调此案后,误信他人能解决此事并给予他人巨额钱款,本人的行为已涉嫌严重违法,其检举揭发他人收取其办事用涉嫌的行为不构成立功。”
与此同时,的家人也向局和律师协会等部门投诉洋。
2018年7月23日,北京市区律师协会接到了家人对洋的投诉,反映洋存在私自收的行为,区律师协会后来将此报送至北京市律师协会。
2020年1月8日,北京市律协作出决定,给予洋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律处分,并建议行政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北京市区局,也是在2019年7月23日受理了家人的投诉。
2020年4月23日,区局以洋涉嫌存在私自接受委托、收取律师服务的违为予以行政处罚立案。
同年4月24日、5月20日,区局对洋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询问笔录。 区局认为:“洋私自接受委托、收取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共和四十条(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为处罚办法十条(一)、(二)的规定。洋违法涉案金额巨大,且在本处期间,对违为不予纠正,属于情节严重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在法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及幅度的围内从重处罚。”
2020年6月17日,区局决定,给予洋停止执业六个月的处罚。
更严重的则是家人向警方的报案。
2021年1月3日,经联系,洋向警方主动到案。
随后的调阶,根据洋的供述和他家人的证词,洋的“显背景”这才揭晓:洋的确在部工作,但没有在工作过。他的妻子则是在部门的文印室工作,2015年即已退休;儿子是一家研究所的职工。
对于洋一事,他的家人知道“大概有两三年了”。
洋案后来进入、阶。
在北京市区一审开庭时,洋当庭:“我收到了240万元转账和30万元现金,除去给(北京市)二中院的120万元(被以赃款为名罚没),我一共拿了150万元。则只给了我30万元现金,则自己拿走了30万。录音中则说退300万,我没有反驳,是顾及则的面子。”
不过,对于这一数额的辩解,区未予采纳。
2021年9月29日,北京市区一审判决,洋犯罪,处有期刑12年,罚金币12万元;同时继续追缴洋的180万元。
洋不服,提起上诉,他上诉的理由之一仍然是,对于240万元的转账无异议,但是“从则处仅收取了30万元现金。”
负责二审的北京市三中院认为:“洋与被害人商定办事共300万元,其中6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后洋从则处取得60万元现事实,有被害人的,则等多名证人的证言、录音等证据予以证明;被害人亲友催促还款时,洋对本应归还300万元的金额并未提出过异议;关于是否收到过现金,洋的供述前后矛盾。”
2021年12月,北京市三中院最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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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差钱尽快给你姐请律师。
只师能在这个时候通过当事人了解案情,做出专业的分析,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安慰。这对她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如果觉得用一时承担不起的话,你可以分阶,先请一个阶的,至少你得知道事情的度吧,接下来的阶再凑钱都可以。当然这个看家里承受能力了。
尽快请律师会见,了解案情;律师去沟通,了解案情,抓取不一定是办案,网络追捕的逃犯,抓捕还会通知办案来领人;综合案情分析,是否存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包括涉案金额、所起作用,所处级别,社会危害,是否取得谅解等等。
请律师绝对是越早越好。刚被刑事拘留,24小时后送进看守所,整个人是恐惧的、无助的。面对强大的公权力,每一个被抓的人都是渺小的。他们需要律师前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律师是他们权利的伸,合法权的维护需要律师奔走呐喊。 每次到看守所会见,都能感受到被羁押人员对自由的渴望,真正体会到他们对自由的奢望。 律师前去首先要了解案件的情,全面分析后找出对他们有利的因素或者证据,在这个阶取保候审是可行的,虽不是百分之百,但可以努力争取。
律师的另一重要工作是安抚嫌疑人,让白接下来的法律序,带去家人的问候。他们在种环境下,与世隔绝,看守所封闭的环境让其无所适从,当看到家人为其委托了律师,内心肯定是激动的。他们迫切需要得到外界的消息,只师是唯一合法的途径。
没有会见让律师出意见,只会是盲人摸像,没有调就没有发,当事人也没会见过,警方对该案如定性还不清楚,不该乱评判。
本报讯(记者民 通讯员)“检察将此次听证会作为解决类似案件的本,坚持做好诉源治理,把矛盾解决在首办环节。”8月4日,在黑龙江省尔滨市道外区召开的一起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案件简易公开听证会上,两名听证员如是说。
8月3日,道外区收到一份控告侦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的案件线索。经调,今年7月,犯罪嫌疑人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律师受某家属委托担任辩护人。其间,律师前往看守所会见某时,看守所以需取得侦批准为由拒绝会见。
律师又与侦案件承办人取得联系,请求准予会见。侦认为,某所涉案件属正在侦办的重特大案件,律师会见可能影响案件侦办,遂拒绝准予会见。其后,律师又多次尝试与案件承办人沟通均被拒绝。
道外区经调阅案件卷宗、约谈侦案件承办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对案件进行综合评判后认为,该案虽为重特大案件,但某系从犯,且其犯罪事实已经清,犯罪证据已经固定,某本人也认罪认罚,不存在法定限制律师会见的三种情形,侦禁止律师会见的行为侵犯了律师的正当执业权利。
随后,道外区从转变观念、规办案入手,对该起控告线索启动快速处理机制,及时向侦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促其立即纠正违为。同时,为了取得更好的办案效果,结合实际案情和控告人意愿,该院组织召开了简易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该起阻碍律师执业权利案件的办理过,阐述了检察审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依据和办理意见,并认真细致地回答了律师及听证员的相关问题。经过听证,听证员一致支持检察的处理意见。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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