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2:32:4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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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山东莱阳警报,网络上流传的监控视频中“母女被强行拖拽进屋”涉事男子已被刑拘。
受访律师表示,涉事男子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和强奸两种罪名。本案如果构成强奸罪,受害者作为前妻的身份因素不会影响量刑。
涉事男子或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和强奸罪
据莱阳警报,犯罪嫌疑人战某某与被害人某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已于2022年6月16日办理手续。7月6日18时,战某某潜入某某住处楼梯拐角躲藏,伺机强行将母女二人拽至室内,纠缠某某与其复婚。7月6日22时,待孩子熟睡后,战某某强行与某某发生性关系,并于事发后潜逃。7月11日,战某某被抓获归案。
警报中“强行拽至室内”及“强行发生性关系”两个行为受到关注。北京市律师事务所执行孝权对报记者表示,根据警报及媒体披露出来的信息,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和强奸两种罪名。
根据相关解释,非法侵入住宅是指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孝权表示,战某某主观上早有预谋,提前潜入某某住处楼梯拐角躲藏,趁某某回家开门毫无防备之机,突然出现,强行将某某母女二人拽进室内。其非法侵入某某住宅的行为,严重影响和扰乱了某某和女儿的正常生活及居住安全,涉嫌犯罪。
“仔细来看,战某某涉嫌的非法侵入住宅和强奸两个犯罪行为之间是互相独立的,时间线也比较清楚。”孝权说,起初非法侵入某某住宅后,战某某百般纠缠,主要是想让某某同意与其复婚。大概4个小时后,待孩子熟睡,战某某又强行与某某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犯罪。
孝权介绍,根据刑法及相关解释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刑,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刑或者拘役。
熟人强奸取证更加困难,受害人口供至关重要
根据以往实践,熟人强奸、其是存在亲密关系的人实的强奸犯罪,取证一般更为困难。在本案中,就目前警方初步通报的情来看,战某某如果涉嫌强奸罪,是否存在取证上的困难?
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记者表示,就目前通报的情来看,女方未受伤,说明女方没有当场直接反抗,这时作为受害者的前妻作的口供就至关重要。“如果前妻说是怕吵到孩子影响不好,再加上硬闯入室的监控视频,男奸的罪名就很可能成立。反之,女方如果一时心软,罪名可能就不成立。”
还表示,受害者虽然是嫌疑人的前妻,但如果构成强奸罪,这一身份因素不会影响量刑。
孝权向记者指出,以亲密关系暴力的视角看,这个案子是典型的“分手暴力”。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并未明确有或有亲密关系的人实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由于种种原因,轻判的情在目前的实践中是存在的,如我国对于婚内强奸的基本处理态度是以不认定为,以认定为例外。
“个人认为,有或者有亲密关系的人犯罪,不仅不应当从轻或减轻,反而应当从重处罚,因为除了破坏法律,也严重破坏了普遍认可的亲情、人伦等骨子里深层次的东西,相比般社会人实的犯罪,其社会危害性明显是更大的。”孝权说。
孝权表示,如果战某某构成强奸犯罪,则是公诉犯罪,即便被害人谅解也只是作为从轻处罚情节,并不必然导致强奸罪刑事诉讼的止。此外,他还介绍,根据刑诉法规定,强奸罪基准量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刑,应当不适应刑事和解。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只是从轻减轻处罚要考虑的情节。
报记者 胡闲鹤
编辑 校对 愔
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
日前,一母女上楼回家被身着雨衣男子强行拖进房内的视频引发网友关注。
视频中,身着红色雨衣的男子潜入女子住处楼梯拐角躲藏,待母女二人返回将其拽至室内发生冲突。网传视频监控显示,女子发出惨烈叫声,20分后,男子出门疑似将电闸拉下。
7月11日深夜和12日上午,多地警方回应已介入调。有网友评论称,事发地点为东肇庆县。
7月12日上午8时,东肇庆警方回应称,经肇庆市局指挥中心、通宵调,经核实事件并非发生在本地。
有网友视频中出现开锁公司电话、管道疏通电话,联系后,对方后表示在山东烟台莱阳工作。
随后,莱阳市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件有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是否真的发生在莱阳,有关情已经在核实中。
7月12日,山东省莱阳市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2022年7月7日8时,我局接被害人某某报案称,7月6日18时,其前夫战某某趁其开门回家之际,强行闯入家中骚扰其生活。接到报警后,我局迅速组织力量侦办。经,犯罪嫌疑人战某某与被害人某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已于2022年6月16日办理手续。7月6日18时,战某某潜入某某住处楼梯拐角躲藏,伺机强行将母女二人拽至室内,纠缠某某与其复婚。7月6日22时,待孩子熟睡后,战某某强行与某某发生性关系,并于事发后潜逃。7月11日,战某某被抓获归案。
目前,战某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师认为,战某已涉嫌非法侵入住宅和强奸罪。战某未经允擅自闯入某住宅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同时战某在未取得妇女同意的情下,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都属于性侵行为,该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7月12日下午,莱阳市警方告诉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被拖拽的大小孩无大碍。该男子涉嫌非法入侵住宅和强奸,已被逮捕。
据悉,目前莱阳市妇联已经知晓此事,正在积极跟进中。
:半岛新闻
半岛全媒体记者 鑫 玉凡 华敬方 实生 静涵
即墨区村镇古城村,西汉时壮武县所在地。近日,一则“爆炸性”消息瞬间打破了这一古老村落的静。2002年,村民王先生10岁的儿子兴兴突然失踪,为了寻找孩子,王先生和家人耗尽家财,跑遍了大半个中国,遗憾的是孩子一直杳无音讯。18年间,王先生一直期盼孩子归来,不仅给孩子保留着户口,逢年过节还为孩子准备一副碗筷。近日,王先生从警方获得消息,孩子已经不遇害,63岁的王先生不禁老泪,18年的等待化为泡影,他法律能严惩凶手,还孩子一个公道。
探访:
老屋子年久失修
为找孩子耗尽家财
9月6日上午,半岛全媒体记者来到王先生家中。男孩的母亲女士独自坐在一间屋子的炕上,靠着墙坐着发呆,两眼无神。此时,王先生的亲朋好友听说了孩子的消息,也来到了老人家中。老人对记者的关注和到访表达了感谢,他邀请记者在沙发上坐下。记者注意到,老人家中非常简陋,除了床和沙发,几乎没有别的家具。王先生告诉记者,天花板和门窗是十天前刚刚装修的,的墙体已经发黑发霉了,漏雨的地方用袋子着,沙发也是四天前刚换的。“这些天不少亲朋友来,就收拾了一下。”王先生说道。
由于无心打理,王先生家的房子年久失修
“这些年哪有心思收拾房子!”回忆起这18年来的漫漫寻子路,王先生表示,自己已经记不清花了多少金钱和时间。他带着记者看了看这处老房子,记者院子里堆放着一些褪色的脸盆和掉的铁梯子,几件沾满了土块的具放置在院内。用于遮阳的铁皮棚将院子分成两半,未装修的侧屋内墙皮脱落,天棚摇摇欲坠。
王先生刚购买的沙发
“当时孩子就住在东边的屋子里。”王先生说起已经18年未见的孩子,眼睛中闪着泪光,“孩子如果没出事,今年应该28岁了,家里早就该给他准备结婚的事了。”王先生告诉记者,这些年一家人的经历,一句话两句话根本说不完。
王先生说孩子失踪前就住在这个屋里
事发:
10岁儿子离奇失踪
多方寻找未见踪迹
2002年4月6日,这是一个让王先生一生无法忘记的的日子。当天下午五点多,在家里等待孩子回家吃晚饭的王先生和妻子女士没有等来孩子。王先生说,孩子平时和班级里的一个同学玩得比较好,两家隔得不远,儿子兴兴几乎每天放学都会去同学家玩。于是,孩子家人就去同学家寻找兴兴,不料却被告知孩子可能去了附近一处养猪场,一家人又去养猪场找了个遍,但没有孩子的任踪迹。
兴兴失踪时的照片
记者经过多方询问,找到了当年教过兴兴的老师。老师告诉记者,当年兴兴失踪时他42岁,如今已经60岁了。孩子全名叫王某辉,当年在读小学三年级,学校与王某辉家仅一条马路之隔。
“当时三年级只有一个班,大约30名学生,王某辉当年学还算不错,在班里排名10名至15名,平时很活泼,有些调皮,喜欢运动,爱打篮球,与同学关系都不错。”老师告诉记者,当年孩子失踪时,他正在家中吃饭,“我突然接到了男孩亲的电话,得知了男孩失踪。然后我一时间赶到了孩子家,帮忙一起寻找”。随后,这位老师又回到学校办公室,找出了班级家的花名册,向班里的家逐一询问有无男孩的线索。
由于孩子一直没找到,王先生立即发动亲朋好友帮助寻找,村里的大喇叭也开始播,但孩子仿佛人间蒸发一般,无影无踪。无奈之下,王先生只能报警,二天,老师和兴兴亲一起,赶到了青岛市区,通过电视、登报等方法寻找孩子。并在村子附近张贴寻人启事,时隔多年,王先生仍然保存着当年的寻人启事。
王先生至今仍然保存着当年的寻人启事
半岛全媒体记者在一张稍泛黄的寻人启事上看到,上面写着“村古城走失一男孩:兴兴,今年10岁,上穿黄色毛衣,下穿奶油色条绒裤子,脚穿运动鞋,于4月6日下午(星期六)走失,有见到者请速与古城联系!”上面印有兴兴身着校服和领巾的一寸照片,照片中的兴兴两眼炯炯有神,落款是王先生的姓名系电话。
寻人启事上的话语背后,凝聚着王先生和整个家庭的急和期盼。不过,遗憾的是,经过一家人的艰寻找,还是没有等到兴兴回家的消息。此时,心急如焚的王先生并没有放弃,他把搜寻围扩大到青岛、山东,寻找未果后,他又踏上了前往全国各地奔波的道路。
无奈:
足迹遍布大半个中国
风餐露宿失望而归
从孩子丢失的一刻,王先生夫妇就踏上了漫漫寻子路,为寻找爱子,王先生和妻子不惜一切代价,足迹遍布大半个中国。他和家人首先在即墨周边找了个遍,四处散发、张贴寻人启事,后来就扩大寻找围、又去了平度、胶州、莱阳、……“当时我带着干粮,带着一薄一厚两件衣裳,到处找我儿子。”王先生回忆,他住过旅馆,也住过好心人家,有时候走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公路上,天晚了也只能在外面躺一晚上,就这么扛过去。
“只要有线索就去找,好多地方都去过了,开始的时候骑摩托车,后来坐汽车、坐火车去找孩子。”王先生说,这十八年里自己寻遍了大半个中国,甚至连云南都想过去,但最后经人劝说又回来了。王先生记得自己有一次出远门,钱和手机还被人偷了。“每次出门都是满怀去寻找,但每次都是失望而归,滋味真不好受。”
“我一直没有放弃,心想着孩子一定会回来,孩子的户口都没有注销。”多年来,王先生一直在打听孩子的下落,但始没有收获,即便如此,王先生从未停下寻觅的脚步,盼望着有朝一日孩子能够回到自己身边。
讲述:
寻子路上接连被骗
好心人出手相助
王先生说,寻子路上的酸甜苦辣他都尝了个遍,最令他感到无助的是有时候孩子还没有找到,寻子路上却遭遇了很多骗子。“我把孩子的信息发到网上后,听说我的孩子丢了,不少热心人打电话提供线索。”王先生说,一些骗子也趁虚而入,骗子抓住他寻子心切的心理,利用各种方式来。
据介绍,安徽蚌埠的一个男子给他打来电话,声称有孩子的消息。听说儿子找到了,王先生和家人为此激动不已,但对方表示这么多年养育孩子,向王先生索要钱财。“当时骗子说得有鼻子有眼,还发来照片,我们信以为真,后来到询问,警方调照片原来是合成的,对方是骗子。”
王先生说,虽然有不怀好意的骗子,但在寻子路上,他也遇到过很多伸出援手的好心人。“我不记得具体是哪个地方了,但是我记得是个理发店。”王先生说,他当时身上没钱了,饥肠辘辘,理发店的好心人听说他是来寻找孩子的,就给王先生下了一碗面条,这让王先生一直感动至今。
酸:
孩子失踪老人过世
逢年过节最为悲伤
说到找孩子的艰过,王先生忍不住落泪。“这是我心里最过不去的事,最难受的事。我亲当年七十多岁了,兴兴是,孩子找不到了,两个月里全家都着急,亲也急病了,两个月后老人就去世了。”王先生哽咽地说道。
说起当年的寻子经历,王先生禁不住热泪盈眶
记者了解到,王先生今年六十三岁,孩子兴兴失踪了十八年,十八年前四十多岁的他正值壮年,家里的生活本来非常福美满,但兴兴失踪后,王先生为了找孩子只能打短工,无法找到固定的工作,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最难过的时候就是逢年过节的时候。“过年的时候孩子们给辈们磕头,辈给压岁钱,一毛五毛,多么热闹。”王先生说道,“别的孩子给母磕头的时候,我就想着我的孩子,我的兴兴呢?”王先生说,即便是自己水平不高,连老年手机也不会看,但他心中从来没有放弃过寻找儿子。
记者在王先生身上看到一股韧劲,虽然最心爱的儿子失踪这么多年,但他的精神状态很好,六十多岁的人头发还没有花白。“儿子丢了,别人都同情,我说肯定能找到,我比较乐观。只有回家之后,躺在床上想来想去,就会想孩子想一夜。”王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年每次吃饭都留着孩子的碗筷,但是一直这样下去太折磨人了,只能逼着自己面对现实。“这些年女儿和女婿为我们付出了很多,不然我们坚持不下来。”王先生说道。
村民:
全村人都帮忙找过孩子
包括嫌疑人
王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他从警方获悉,目前孩子已找到,但已经不遇害,由于案件正在侦破阶,他无法透露更多的细节。9月6日,半岛全媒体记者在古城村探访时,对于这一家的遭遇,村民深感震惊和惋惜。“当时我记得孩子瘦瘦的,脸儿,老实听话,也可以。”一位村民说道。
“嫌疑他是,当时亲朋友都帮着找孩子,这个嫌疑人当时也帮他找过孩子。”一位村民介绍,对于这一家的遭遇,不少村民深感同情和惋惜。“这些年他们家太不容易,挣的钱都找孩子了。”一位村民表示。
“孩子的堂以前喜欢打架,喜欢闹事,现在已经57岁了,年龄大了也不么闹腾了。”村民告诉记者,现在想想这个事真是恐怖。
村民管女士告诉记者,当年孩子刚刚丢失时,她才40岁,当时全村的人都知道王先生家的孩子失踪了,全村都帮忙一起找过,“男孩一家人此前搬出去住过五六年,最近才回到村里住,可能是因为孩子失踪后,怕触景生情,搬了出去。”管女士说,十几年前她和王先生家还比较熟悉,但是最近几年各忙各的工作,渐渐没了联系,“当时孩子刚失踪时,村里的人都很同情王先生一家人,我也经帮忙找过,沟里、湾里、井里都找过。”
采访中,古城村支部生说,18年前事发时,他不在村中,还没有担任村支书,对当时的情也不太了解,“现在村委一直在做受害者家庭的工作,此前一家人一直幻想着孩子还活着,现在彻底失去了,我们都很担心他们一家人的精神状态。”古城村村委的另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孩子失踪后村委会帮助寻找,现在案件正在取证阶,村委正在全力配合调此事。
警方:
警方已连挖四天寻线索
9月6日,半岛全媒体记者在古城村探访时,现场已经拉上了警戒线,一辆挖掘机正在现场挖掘,现场还有村民围观,半岛全媒体记者注意到,正在现场调,被挖出来的有很多湿土和泥浆,挖出后都会进行检,“挖掘机已经来了4天了,正在寻找线索,即墨分局非常重视此案,一位局领导在现场调度指挥。”现场一位村民表示。
现场已经拉上了警戒线
村民告诉记者,挖掘的地点是一个水湾,后来很多居民在水湾中倾倒垃圾,淤泥和垃圾越积越多,最后直接将此处填埋,并在此基础上修了一条路。
王先生表示,为了找到失踪的孩子,他跟辖区内前后五任所都打过交道,每次警方也在尽力帮他寻找线索,他相信能有一个公平的结果。此外,半岛都市报也报道过他寻找孩子的新闻。
据了解,目前警在全力调此事。
志愿者:
失踪不一定是被拐卖
厘清信息提供给警方
孩子丢失,对每个家庭每对母而言,都是一个天大的悲剧,“仔仔”是著名的打拐志愿者,感动中国候选人,多年来一直关注打击拐卖犯罪、助学等志愿工作,在接受半岛全媒体记者采访的时候表示,孩子是家庭的,孩子丢失对母打击很大,但孩子丢失原因其实很多,在打拐工作中他也遇到过这样和样孩子丢失的原因,“仔仔”告诉记者,从这件事情来看,并不是所有人员的失踪都是被拐卖,仔仔表示,特别是6岁以上的孩子失踪,一般来说被拐几率较小,遇到类似的情,家属除一时间向报警外,还要厘清孩子在失踪前,孩子的基本生活情,有的可能是因为与家人赌气,贪玩等突然离家出走,如果排除基本的家庭和孩子自身因素,么家就要反思,孩子失踪前是否与邻居产生过矛盾,生意职场竞争对手等一些列问题,家属厘清线索后,要积极提供家庭基本信息,一时间提供给有利的破案线索,尽快找失踪原因,以免错过的破案时间。
律师:
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6日下午,记者就此采访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师。张律师介绍,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告人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中华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 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关于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