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刑事律师,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少数律师涉嫌犯罪案

时间:2022-11-28 04:51:57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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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律所律师被拘
  • 庆安机制保障律师会见权
  • 庆安县监机制 采取超常举措保障律师会见权
  • 北京律所律师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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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世锋资料图

    法制晚报讯(文/记者 )黑龙江庆安、江、山东潍坊……近期一系列热点事件的现场,屡屡出现由律师挑头、“访民”举牌滋事的现象;将一系列敏感案件炒作成政治事件。据警方调,这些案件被热炒的背后,均有人操纵。

    日前,根据庆安事件后被拘的岩民、淦等嫌疑人供述和更多案件线索,部部署指挥北京等地集中,北京律师事务所的周世锋、四新、群、王、王全璋、包等多人被刑拘,他们涉嫌自2012年7月以来先后组织策划炒作40余起敏感案事件,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另据警方披露,周世锋等人还涉嫌其他严重违法犯罪,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庆安事件背后的“圈子”

    今年5月,黑龙江庆安事件后,嫌疑人岩民、淦、星等发动各地网民“炒作”开枪是“枪杀访民”。庆安事件迅速发酵起全国性舆论事件,据他们供述,事件背后是由“维权”律师挑头、推手策划组织、“访民”围观。

    事件一发生,“维权”律师就在微信里建立了“庆安事件维权群”,并发布“纯合是访民”、“开枪是领导指使”的“内幕”。

    数日内,庆安事件越炒越热。岩民组织协调各地“访民”,分5批次前往庆安“声援”。参与“声援”的山东“访民”某某证实,自己在庆安火车站举牌,还领到了600元的“酬劳”。她和其他“访民”被当地治安拘留,拘留期满回京后,岩民专门设宴为“庆安的勇士们”庆功。

    警方明,这个“圈子”大体分为三个层级:组织核心层,包括北京律师事务所周世锋、行政助理四新、律师群等人;策划层,包括律师王、王全璋和推手淦、岩民、包等人;跟风参与层,包括星、某某等“访民”。

    办案介绍,除了“维权”律师、推手、“访民”这个“圈子”里还有其他角色。有专人负责拍摄现场情,一时间发到微信里;专人进行整理,发到境外网站。随后,一些网络大V进行评论、转发,从而给当地政府造成舆论压力。

    招“死磕”律师借炒作利

    群、岩民、淦、星等人供述,他们的目的就是扬名获利、制造社会混乱。把普通事件炒作成热点事件,把敏感事件炒成政治事件,让不明真相的群众和网民跟进,煽动对政府的不满情绪。

    “周世锋案件,除了看的高低之外主要看有没有炒作点。”嫌疑人、在工作的退休干部、律所律师群供述,“周世锋自称律师界的‘江’,专门招收‘死磕’律师,用违法手炒作的案件。他主动拉拢这些人,给他们资助。”

    对于律所而言,炒作是扬名获利的“捷径”。经过一系列热点案事件的炒作,律所名声大振、财源进。

    另据警方初步明,周世锋挪用律所数百万元资金,与至少5名女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据群向警方供述,“律所的老同事有总结,周世锋是男人用尽、女人下手”。

    群介绍,据他了解,此前一位女工作人员向北京局和律协举报周世锋,称她在向律师事务所调动工作过中,周世锋对她有不轨行为,还收取调动人员每人2万元。

    庆安刑事律师,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少数律师涉嫌犯罪案

    庆安机制保障律师会见权

    东北网绥化6月26日讯(记者红平)庆安县监机制,采取超常举措,保障律师会见权在刑事诉讼中能够得到真正贯彻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庆安县一方面建立了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设专人在服务中心窗口接待来信来访和控告诉,另一方面建立了网络微信控告诉平台,宽案件受理渠道。同时结合实际情,制定了庆安县保障律师会见权快速处置办法(试行),对于涉及律师会见权的控告诉案件,在大幅压缩办理时间、检察内部科室和与、审判各办案部门衔接等方面都做了硬性规定。

    处置办法主要建立本院业务科室之间的机制、本院部门与、办案部门之间的衔接机制、快速办理机制,相关部门快速,快速衔接,一时间有效保障律师会见权的正确行使。处置办法还建立了另外两个方面的机制,即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快速认定和快速回复机制,为保证律师会见权的顺利行使提供制度支持,从而快速认定,快速回复,一时间有效消除引发信访案件的潜在隐患。

    3月19日,黑龙江省律师事务所律师某林直接向黑龙江省控部门控告庆安县局,称其会见在押的涉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某的权利被非法阻碍。庆安县控部门接到省院控部门转办催办电话的当天,就将此案及时转交本院的侦监和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理,侦监和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立即组织得力人员到侦了解情,并于当日召开三部门的检察官联席会议,认定以该案涉黑且需要进一步侦才能会见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涉黑案件不是法律禁止律师会见的法定条件,所以属于违为。3月20日,根据刑事诉讼法37条和刑事诉讼规则566条之规定,庆安县向庆安县局下达了纠正违法通知书。3月21日,律师某林在庆安县看守所会见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某。

    庆安县以电话沟通、见面说讨论协调等方式,开辟了“绿色通道”,特事特办,采取超常措,前后仅用了三天时间,就达到了效果,及时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保障了律师的会见权。

    庆安县监机制 采取超常举措保障律师会见权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诉讼过中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么分保障律师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会见权就显得为重要。在实践中,律师会见权的保障却不尽人意,这当中有执理念偏执的因素,有侦担心案情泄露影响证据索取的因素,也有案多人少等客观存在的各种条件所限制等多因素。为了保障律师会见权在刑事诉讼中能够得到真正贯彻实,庆安县监机制,采取超常举措,在工作中进行了大胆尝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整合内部资源,创建监平台

    庆安县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的部署和要求,重视律师执业权利的保护,组织控告诉、侦监和刑事执行检察等业务部门干警反复学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处置机制的通知精神,引导干警树立人权保障意识,提高规执法能力。院组为了展监路径、理顺监瓶颈,决定硬件和软件建设双管齐下,一方面建立了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设专人在服务中心窗口接待来信来访和控告诉,另一方面建立了网络微信控告诉平台,宽案件受理渠道。同时结合实际情,制定了庆安县保障律师会见权快速处置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处置办法),对于涉及律师会见权的控告诉案件,在大幅压缩办理时间、检察内部科室和与、审判各办案部门衔接等方面都做了硬性规定。

    二、快速,快速衔接,一时间有效保障律师会见权的正确行使

    处置办法主要建立了三个方面的机制,一是建立本院业务科室之间的机制。窗口部门控科为牵头部门,侦査监科、公诉科、刑事执行检察科和民事行政检察科为配合部门。凡是遇到涉及律师会见权的控告诉案件,控科要与被转办的科室一起共同审核实,分析研判。二是建立本院部门与、办案部门之间的衔接机制。即由检察侦监部门负责人联系案件办理部门的负责人,由公诉、民行部门负责人联系案件办理部门的负责人,由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负责人联系看守所的负责人。建立快速办理机制。控部门接待、受理和转办时间为2个工作日,答复时间为7个工作日,侦监、公诉、民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受理、调和回复时间为3个工作日,不论是检察内部各科室之间的,还是与、审判各办案部门之间的衔接,以及调之后的认定,所有环节都要分体现快速,即快速,快速衔接,一时间有效保障律师的会见权。

    2017年4月24日,黑龙江省繁旭律师事务所律师某发到庆安县控科控告庆安县局,称看守所负责人以上级交办为由不同意其会见受委托的涉嫌强奸罪的在押犯罪嫌疑人某,要求纠正无理阻碍律师会见的违为。当日,控部门通过案管部门确认此案确实在侦査环节后,立即转交给刑事执行检察和侦监部门办理。刑刑事执行检察和侦监部门分别通过对看守所和刑警队负责人调了解得知,是刑警队办案人员要提审和安排某指认现场,告知律师会见一事先等等。据此刑事执行检察、侦监和控告诉部门的员额检察官召开联席会议,一致认为庆安县局刑警队和看守所未在48小时内安排律师会见的理由不能成立,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和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是阻碍律师会见的违为。2018年4月25日,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看守所进行口头纠正;侦监部门对刑警队下达了纠正违法通知书,控告诉部门对律师进行了答复。2017年4月26日,律师某发提出诉后的三愿地会见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某。会见后,律师用短信回复庆安县控部门负责人,对办理结果非常满意并表示感谢。虽然犯罪嫌疑人某因强奸罪被庆安县一审判处有期刑7年,但是他在诉讼过中应当享有的合法权得到了有效保护,律师享有的对在押犯罪嫌疑人的会见权也得到了快速保障。

    三、快速认定,快速回复,一时间有效消除引发信访案件的潜在隐患

    近平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贯穿始的是明的立场,对于领域来说,就是以为中心,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这是所有执都必具备的理念。在实践中,虽然律师会见权只是法律规定的各种权利瀚之一滴,但是执如果能以利无小事的正确履职,么就会在常年累月中积少成多,就会实现涓涓细流大海之壮举,就不会出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之悲哀。为了避免类似情的发生,庆安县院的处置办法还建立了另外两个方面的机制,一是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机制;二是快速认定和快速回复机制,为保证律师会见权的顺利行使提供制度支持。

    2018年3月19日,黑龙江省律师事务所律师某林直接向黑龙江省控部门控告庆安县局,称其会见在押的涉嫌敲诈勒索罪的犯罪嫌疑人某的权利被非法阻碍。当时正值全国两会召开之际,正是信访案件的高发时期,也是信访不信选择途径维权的危险时期,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就有可能由一起控案件而转变为一起信访案件。庆安县控部门接到省院控部门转办催办电话的当天,就将此案及时转交本院的侦监和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理,侦监和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立即组织得力人员到侦了解情,并于当日召开三部门的检察官联席会议,认定以该案涉黑且需要进一步侦才能会见的理由不能成立,因为涉黑案件不是法律禁止律师会见的法定条件,所以属于违为。2018年3月20日,根据刑事诉讼法37条和刑事诉讼规则566条之规定,庆安县向庆安县局下达了纠正违法通知书。2018年3月21日,律师某林在庆安县看守所会见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某。

    该案发生在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庆安县没有像过去样按部就班的按照相关法律关于接待受理、转办、调和请示回复等序方面和时间方面的规定办理,而是暂停了这些“繁文缛节”,以电话沟通、见面说讨论协调等方式,开辟了“绿色通道”,特事特办,采取超常措,前后仅用了三天时间,就达到了效果。及时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保障了律师的会见权,有效消除了信访案件发生的潜在隐患。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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