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打架律师,慈溪

时间:2022-11-28 04:41:03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刑事打架律师,慈溪】,以下3个关于【刑事打架律师,慈溪】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 北律师因看守所会见排队与同行互殴,被判处九个月有期刑,吊销律师证
  • 慈溪律师慈溪刑事律师:以案释法152,劝架不成打伤人入刑案
  • 从一起聚众斗殴案,谈刑事辩护律师的过
  • 北律师因看守所会见排队与同行互殴,被判处九个月有期刑,吊销律师证

    俗话说:小不忍则乱大谋;冲动是魔鬼。打赢坐牢,打输住院。


    但是对律师来说,一旦故意犯罪,就与律师职业永别了,代价是极其沉重的!


    律师本法守法,阅人经事无数,遇事应理智、冷静;但现实是残酷的,是人都会犯错误,但是有的错误代价太大了,一辈子的营生、饭碗砸了。这师硕士业,1988年生人,2019年事发时31岁,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网站的公息,当年已经执业五年了。就因为在看守所会见排队的问题,与律师同行发生了互殴,结果造成了71岁的老律师四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被海淀区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刑九个月。根据律四十九条规定:律师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七条: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律师故意犯罪,会被吊销律师证,并且以后再也无机会请重新执业,律师生涯彻底结!

    以下于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

    刑 事 判 决 书

    (2019)京0108刑初1384号


    公诉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人一良,男,1988年10月13生,身份号码×××,汉族,硕士研究生,户所在地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9年2月13日被羁押,同年3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

    辩护人,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市海淀区以检三部刑诉(2019)66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一良犯故意伤害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9年7月12日立案,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海淀区指派检察员抗抗、检察员鹤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一良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结。

    北京市海淀区指控,2018年11月9日13时,被告人一良在本市海淀区海淀看守所北门外,因排队问题与被害人周某1(男,71岁)发生口角后双方互殴,过中被告人一良用右拳击打被害人周某1侧胸腹部,致被害人周某1侧3、6、7、8肋骨骨折等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周某1的伤情属轻伤二级。

    被告人一良于2019年2月13日向投案。

    针对上述指控,检察向本院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材料,认为被告人一良的行为触犯了中华共和国刑法二百三十四条一款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提请本院对被告人一良定罪处罚。

    被告人一良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未提出异议。其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一良系自首,初犯,且被害人有过错,法庭对他从宽处罚。

    经审理明,被告人一良于2018年11月9日13时,在本市海淀区海淀看守所北门外,因排队问题与被害人周某1(男,71岁)发生口角后双方互殴,过中被告人一良用右拳击打被害人周某1侧胸腹部,致被害人周某1侧3、6、7、8肋骨骨折等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周某1的伤情属轻伤二级。

    被告人一良于2019年2月13日向投案。

    在庭审阶,被害人周某1称就本案民事赔偿部分将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并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一良从重处罚。

    上述事实,被告人一良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过中亦无实质性异议,并有被告人一良的供述,被害人周某1的,证人周某2、某、某、黄某、某、王某1、某、谢某、王某2的证言,北京市海淀区鉴定中心鉴定书、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鉴定意见书、北京鉴定所鉴定意见书,辨认笔录,受案登记表、110接警记录,诊断证明书、诊断报告单、病历记录,工作说明,伤情照片,就诊、监控、执法记录仪,网站截图,鉴定请书,到案经过,户资料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在庭审中,被告人一良的辩护人庭提交了如下证据:

    1.现场视频,拟证明周某1受伤不重,依然不依不,他本身有过错。

    2.261医院视频,拟证明周某1受伤不重,自如。

    经质证,公诉人认为,肋骨受伤并不影响走路,并不能通过视频确定被害人的伤情轻重。法庭同意公诉人的质证意见。

    本院认为,被告人一良采用暴力手故意损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北京市海淀区指控被告人一良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分,指控罪立。关于被告人一良是否构成自首的问题,本院认为,一良在投案后,仅承认打了周某1肩部一拳,并对伤情鉴定序、结果提出异议,故不宜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但考虑到其能够主动投案,并当庭认罪,本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对于被害人周某1的建议,本院在量刑时亦酌予参考。依照中华共和国刑法二百三十四条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一良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刑九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2月13日起至2019年11月12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北京市一中级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审 判   于 洋

    陪审员  晓楠

    陪审员  民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怡林

    刑事打架律师,慈溪

    慈溪律师慈溪刑事律师:以案释法152,劝架不成打伤人入刑案

    慈溪刑事律师:今介绍以案释法152,劝架不成打伤人入刑案。打架伤人是根据伤情鉴定结论,来确定承担法律后果的。




    以案释法152,劝架不成打伤人入刑案


    今介绍以案释法152,劝架不成打伤人入刑案。打架伤人是根据伤情鉴定结论,来确定承担法律后果的。


    一.案情简介


    某的嫂子与人一起打牌,打牌过中,由于话不投机,其嫂子就与X争吵并打起架来。某见状,就上前劝阻,在劝阻过中,自己也与X争执起来,相互厮打,导致X大拇指受伤,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

    法庭经审理认为:某在劝架的过中,加入厮打,致使他人受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能自动投案,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3000元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二.案子的警示


    劝架是对的,目的在劝人停止争吵或打架。但其实劝架也是有学问的,需找到平息的办法。本案某劝架不但没有平息争打,反而自己也加入了争打,还造成他人受伤,真谓之事与愿违。

    打架了,有可能会伤人,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就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还要承担民事赔偿。


    三.相关法律规定


    打架伤人是根据伤情鉴定结论,来确定承担法律后果的,分二种情形:

    1. 伤害行为是非法性的,将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刑、无【期】刑或者【死】刑。

    2. 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或者紧急避险过中造定伤害的,通常不构成犯罪。

    从一起聚众斗殴案,谈刑事辩护律师的过

    原创 静 律 2022-09-20 10:36 发表于湖南


    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开庭至今已快过去三月,未出判决,期待一个相对的结果。这里就以该案为本,谈谈律师在里面所做的工作。




    【一】接案


    一、刑事辩护律师介入一个案件,是因为受家属委托(少部分是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

    接受委托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字,并提交户口页或者结婚证等复印件,也可以由取保的犯罪嫌疑人本人签字,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与律所签订分阶委托合同或者全阶委托合同。

    特别提醒的是,刑事案件不允风险,如果师提出签风险,家属应该拒绝



    【二】侦阶


    一、接案后,一步便是开好会见手续,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

    当事人是案件非常重要的信息,从会见中,可以了解案子的大概情,侦的侦、进展、涉案人员情等。

    二、该阶的律师调取证权应该保守适用。

    为该阶的主要侦力量,对于能证明当事人无罪或者罪轻的物证书证类等不易变更的证据可以考虑调取,但是证人证言之类容易变动的证据,不建议律师直接调取,可以请办案调取证。

    三、律师还需要准备交给侦的手续,与侦人员直接沟通案情。

    本案中,我准备手续到局后,办公室人员只告诉了我侦人员的姓名,既不告诉我他的工作电话,也不告诉我他的办公室,让我下次再通过办公室电话周转。这样的答复岂不是给我找麻烦,也给她自找麻烦,而且无到直接沟通的效果。所以出了局的大门,我便拨打了局的监察电话,反映了律师找侦人员正常递交手续和沟通案情受阻的情,没走几步,相关工作人员就回我电话告诉了我侦人员的电话,和办公室号,这样我顺利联系上了办案人员。

    办理刑事案件,律师心里便要做好受阻的准备,不断磨练自己的抗压能力

    四、侦阶存在重要的“救援37天”。

    根据了解的情,甚至搜集到有力证据,起草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及时与批捕的检察人员沟通,争取不被批准逮捕。

    一般命案批捕率高,小额经济犯罪不捕可能性大,大额经济犯罪批捕率也相对较高。

    五、待起草完法律意见书后,可以约侦人员面谈沟通观点。

    如果侦人员能够采纳律师的观点甚至是部分观点,并将有利情节或者观点写进起诉意见书,也是辩护工作胜利的一步。



    【三】审起诉阶


    一、待案件移送检察后,律师首先便需要联系案管室预约阅卷。

    的卷宗多为电子卷,检察工作人员在核对律师委托手续后,会刻成光盘让律师带走。

    当然不同地区的检察提供的阅卷方式不一样,先电话核对好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二、复制案卷后便是详细阅卷,制作阅卷笔录,梳理疑问,准备会见提纲。

    三、带上案卷材料多次会见当事人,与其一一核对案卷材料,听取其意见。

    四、根据案子情以及会见情,根据需要调取证。

    针对证人,同样最好是请调取证。这个案子里,我联系证人后及时与联系,检察官并没有亲自取证,而是通知侦人员对有关证人做笔录。

    五、研读有关法律法规、检索最高院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等等后(这些同样是侦阶可以做的工作),视情争取与被害成刑事和解,取得谅解书交。

    在形成审起诉阶的法律意见书,及时与检察人员沟通案情和案件走向,该阶根据案件不同,可争取不起诉、减少指控、在起诉书中认定有关自首、立功等有利情节等。

    六、该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做罪轻辩护,可以和检察人员协商认罪认罚,并配合做认罪认罚。

    如果被告本身不认罪,案子又存在无罪辩护的空间,么认罪认罚就要重甚至拒绝。



    【四】一审


    一、待案件移交后,及备手续,联系员递交手续并阅卷,比对与审起诉阶案卷是否有不同。

    就本案而言,审起诉阶没有看到现场监控,但是阶移送了现场监控问监控视频。所以,材料上是有区别的。

    二、案场后,前往现场多次看,并与案卷材料做比对。

    本案中,不只在一审阶,从现场后,我便独自前往了现场三次,从现场布局、环境、涉案人员撤退的路径、监控等全面走访调,能获得有利线索再请办案取证。

    看过现场才能将所有证据在脑海中如同放一样,模拟重现,所以走访现场并调非常重要。

    三、接下来研究案件,准备起草质证意见、辩护词、预判公诉人的应诉辩论意见并准备相应的答辩辩论意见、有证据提交的准备举证清单。

    四、上述文件形成初稿后,多次会见当事人与其沟通案情、证据以及庭审方案,听取其意见以及询问是否有补意见。

    五、会见后再次修稿庭审文书,可以先将律师意见书根据合议庭人数交承办法官提前阅读。

    六、待开庭时间确定后,再次会见,向当事人详细讲述庭审流,做心理疏导,缓解其紧绪。

    从语气、态度、发问阶与自我辩护阶应就事实部分重点阐述的内容、最后阶的认识与反省情、认罪态度、保证等的内容做具体讲解,让当事人理解并在看守所内写成书面材料多次练,克服心理障碍,从容面对庭审。

    这里有个窍门,该部分工作我是通过在开庭前会见两次来完成的,一次会见做全面的讲解,隔两三天再次会见,对流和当事人自己讲述部分的内容做考核,检其是否理解并基本可以说出重点。

    庭审事实证明,这种方式效果不错,当事人的庭审表现很好。

    七、另外,如果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律师还需做好应对刑附民的准备。

    刑事附带民事与纯民事诉讼有相似也有不同。质证上比较类似,答辩意见上有较大的区别,比如,除了交通肇事类案件外,其他案件只赔偿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是不赔的。

    如果被害人本身也参与犯罪,么他应该对自身损失也承担部分责任,这点的精神原意来自于侵权篇的责任主体条款,直接加害人、共同侵权人、参与犯罪的被害人本人都可能是责任承担主体。

    在办理这起案子时,我研究了湖南省关于聚众斗殴罪近年来的全部判决,不同对于这部分的责任主体存在三种判法:

    1、直接加害人与被害人共同承担损失;

    2、直接加害人,直接加害人的共犯、被害人承担损失;

    3、直接加害人、直接加害人的共犯、被害人、将被害人带进本案的同案犯承担损失。

    为了应对可能的不同判法,为此我也准备了三种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答辩意见,并与当事人及其家属提前做好了沟通工作。

    八、庭审进行了一天,基本没有意外,都在庭前准备围内,当事人的庭审也表现很好。这里需要特别提到的是发问环节

    律师发问的内容,在聚众斗殴这类人数多、众被告之间可能大部分人互不相识的案件里,发方当事人是应该非常谨的。

    发问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发问者想要的答案,一是突出重点,二是加深法官印象。

    发方当事证人会导致结果无法预料,如果不是在证据上做了分准备,有把握突破对方不真实的供述或者证言,不建议对对方当事人或者证人轻易发问。

    这次的庭审,其他部分辩护人的发问便出现了答案不可控的情,一定度上效果是不太好的。




    目前判决结果不得而知,对于办理过,作为辩护人,是没有遗憾的。

    也我的介入,除了案子结果本身,也能陪我的当事人走过人生的难关。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刑事打架律师,慈溪】,是否是您想找的法律常识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