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13:54:16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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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盗窃罪的判决书:
被告人覃某某。
县指控被告人覃某某犯盗窃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适用简易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现已审理结。
经审理明,被告人覃某某到县被害人黄某某经营的手机店电话时见财起意,采取顺手牵羊方式将被害人黄某某放在柜台上的VIVO牌X20型手机1部盗走。同日,将被告人覃某某抓获归案,并扣押前述被盗手机,现已发还被害人黄某某。经忠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手机价值2457元。被告人覃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前述事实。被告人覃某某所在村委认为,其平时表现较好,对其判处缓刑对当地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在审起诉阶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上述事实,被告人覃某某在庭异议,并有经庭审示证、质证,本院确认的扣押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发还清单,户资料,抓获经过,村委会证明,价格认定结论书,监控视频,辨认、指认笔录,证人陈某的证言,被害人黄某某的,被告人覃某某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覃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245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在“有期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档内裁量刑罚。被告人覃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罚,均可从轻处罚。被盗财物已发还被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上述量刑情节,并结合所在村委意见,本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依照中华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四条、六十七条三款、五十二条、六十二条、七十二条一款、三款、七十三条一款、三款之规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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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分则、有关解释的规丢也以盗窃罪论处:
(1)刑法一百九十三条三款规定:盗窃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刑法二百一十条一款规定:盗窃增值税专用或者凯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刑法二百五十三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犯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4)刑法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以利为目的,盗脚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5)最高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七条规定:将电信卡非法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损失数额较大,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6)最高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八条规定:盗用他人公息账号、,造成他人电信资损失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衅谕叫獭⒕刍蛘吖苤疲⒋蛘叩ゴΨ=稹?/span>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衅谕叫蹋写Ψ=稹?/span>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有期刑唤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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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法经营罪的判决书:
被告人某某,男,踌市忠县,汉族,初中,中共员,住县。
因涉嫌犯非法经营毡还不刈セ窆榘福?9日被取保候审。
经本院决定,?日被继续取保候审。
县指控被告人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序审理。
本院受理后,适用简易序并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现已审理结。
经审理明,?月,被告人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证的情下,共?元价格多次春平区某某烟花爆竹零售店内非法购进烟花爆竹,盒忠县XX镇、XX乡、XX县等地销售,获?元。
,某某以6493元价格从前述烟花爆竹零售店内非法购进一批烟花爆售,并于次日自行驾车装载该批烟花爆竹返回至忠县XX乡XX村附近时被忠县应急管理局获,经忠县应急管理局移交,人员出警将某某抓获归案,同时从前述车辆内扣押烟花爆竹65件,同日从其住处扣押爆竹10封,均未随案移送。
被告人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前述事实。
在审起诉阶,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本院审理过中,某某主动退缴违法所得7000元。
忠县局出具调评估意见,建议对某某矫正。
上述事实,被告人某某在庭异议,并有经庭审示证、质证,本院予以确认的搜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户资料,抓获经过,行政执法文书,证明,情说明,营业执照,微信聊天记录,微信支付交细证明,车辆通行记录,缴款凭证,调评估意见,证人某某、某1、某2、某3、某4、某5、某6、周某某、张某1、某某、张某2、某7、某1、某2、向某、某8、某某、某某、某9的证言,辨认笔录,现场勘验笔录,被告人某某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公诉指控罪立。
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从轻处罚。
罚,可从宽处理。
其主动退缴全部赃款,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综合前述量刑情节,并结合局意见,本院决定对某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公诉量刑建议适当。
据此,依照中华共和国刑法二百二十五条 、六十七条 三款 、五十二条 、六十二条 、七十二条 一款 、三款 、七十三条 二款 、三款 、六十四条 、中华共和瓜法十五条 、二百零一条 之规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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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共和国刑法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是指违反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经营法律、行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黄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经营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有期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有期刑,并处违法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经营法律、行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晦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规规定的经营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最近,的王女士有些闹心。去年7月,她通过网店卖出了自己作坊生产的当地特色食品粉蒸肉、烧白、风豆豉回锅肉共计150份,合价4500元。但没想到的是,买家在收到货后,将王女士告上法庭诉其生产三无产品,要求赔偿10倍货款。
一审判决支持了买家,王女士及家人表示不服,以买家某的购买行为存在利目的等理由上诉二审。4月7日,重庆市一中级二审维持原判,判令王女士赔偿买家某49490元。
王女士表示自己很委,自己生产的地方特色食品干净生,却被“恶意打假”,“对判决不服,我们还是要诉”。4月22日,王女士在接受海报新闻记者时表示,将次向递交证据并诉。
针对该案,四川鼎尺律师任律师万淼焱告诉海报新闻记者,现有的证据基本可以证实消者某的行为属于公众认知上的“知假买假”行为,也就是所谓的“职业打假人”,但从最高根据实践和社会发展的最新情,对于食品安全领域的“知假买假”行为是有条件支持的,这对度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解炬作用的。
: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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