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15:56:51来源:法律常识
让被告人不出监号,利用手机进行远程庭审,在全青岛市尚无先例可循。2月12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此前一天,青岛法院以网络庭审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罪刑事案件。
2月11日上午10时,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内,一起贩卖毒品罪刑事案件正在以网络庭审方式开庭审理。合议庭全体成员、书记员佩戴好口罩,法庭没有设置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的席位,但在审判席正前方的手机屏幕上,控辨双方的影像和证据材料清晰地呈现在合议庭面前。在确认系统信号正常后,审判长敲响法槌,启动了庭审程序。
与众不同的庭审现场,防疫标配的庭审着装,这是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首次利用信息化手段远程审理案件,也是全青岛市法院系统利用微信视频会议模式审理刑事案件的首次尝试。
刑事案件不同于一般民商事案件,被告人羁押在疫情防控形势更为严峻的监所内,传统的远程庭审系统无法应用,且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限短、时间紧。
借助信息化手段进行必要的诉讼活动,是人民法院应对疫情的有力保障。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形势,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的安全隐患,同时保障审判工作有序开展,青岛城阳法院协调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等单位,共同协商一致通过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远程庭审方案》。城阳区看守所积极协调市局、省厅为被告人解决了庭审场所、使用手机及微信账号问题,区司法局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并进行远程会见,区检察院指定办案骨干积极配合远程庭审,在各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刑事案件微信远程庭审系统仅用一天的时间便成功上线。
据悉,2月11日当天,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利用微信远程庭审模式顺利完成了5起案件的庭审工作并进行了当庭宣判。庭审过程中,控辨双方在合议庭组织下,通过微信连线充分有序的发表了意见。庭审结束后,被告人、辩护人均为城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特殊时期的工作创新点赞,并表示在疫情防控期间将积极配合法院做好与审判相关的各项工作。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崔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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