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00:36:53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依法对被告人黄某强、江某雨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向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黄某强、江某雨等人为谋取不法利益,通过“斩头息”、罚息、违约金等方式向他人放高利贷,让债务人签订不断垒高的借款协议,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发微信恐吓威胁债务人及其亲属,在债务人及其亲属的住宅区、工作单位等处泼红油漆、写大字、贴字报等“软暴力”手段滋扰、殴打、辱骂以及以非法拘禁手段追索债务,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及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经营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