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01:40:16来源:法律常识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于1955年3月成立,前身为昆明市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座落于风景秀丽的滇池之滨——滇池路485号。审判大楼占地面积2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2000平方米。设有大、中、小法庭30余个,配有立案大厅、诉讼接待中心、审判委员会会议室、贵宾厅、检察官和律师休息室、当事人谈话室、羁押室等审判辅助设施。审判大楼功能齐全、设施完备。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现设有14个审判业务部门,分别是: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民事审判第六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研究室;设有5个综合部门,分别是: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司法行政处、法警支队。另外,根据工作需要,还设有机关党委、新闻中心、工会、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法官服务中心等机构。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辖五华、盘龙、官渡、西山、东川、安宁、呈贡、晋宁、富民、禄劝、宜良、石林、嵩明、寻甸等14个基层人民法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