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8:50:02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高朋(深圳)律师事务所林腾宇律师担任某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以下简称“本案”)辩护人,经辩护,嫌疑人获检察机关作不予逮捕决定。
2023年2月16日,嫌疑人家属委托林腾宇律师介入本案,接受委托时得知案件已经于2月14日由侦查机关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在时间紧、案件信息不全的情况下,林腾宇律师即刻安排会见嫌疑人,了解完案情后,迅速得出了本案情节轻微、嫌疑人没有羁押必要性的辩护思路,并于17日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并与承办检察官积极沟通案情。检察机关全面采纳该不予逮捕的辩护意见,并于2月20日对嫌疑人作出不予逮捕决定,嫌疑人获释。
正是基于对法理的融会贯通,加之多年的办案经验,林律师方能在顷刻间取得本案圆满的结果。
本文律师
林腾宇,高朋(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事专职律师前,曾有七年的检察系统公诉工作经历,期间主要负责协助检察官及其办案小组内的经济类刑事案件的公诉、法律监督工作。后在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执业,曾作为主任创办过广东敦明律师事务所,期间以刑事案件的办理为主,并为客户介入刑事非诉业务,包含企业高管的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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