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21:03:15来源:法律常识
洛轴混改项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选聘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洛轴混改项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选聘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轴混改项目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2.2 招标编号:LHLYFW2022-002
2.3标段划分:共3个标段;1标段为洛轴混改项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2标段为洛轴混改项目律师事务所选聘项目;3标段为洛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会拟作价出资所涉及的洛轴股东权益价值评估项目和洛轴混改项目资产评估机构选聘项目;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最高预算限价金额:1标段预算约100万元;2标段预算约50万元;3标段预算约150万元(拟作价出资所涉及的洛轴股东权益价值评估项目不超过预算金额的60%,洛轴混改项目资产评估不超过预算金额的40%);超过本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2.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混改完成之日止。
2.7服务要求:
1标段: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需出具最近两(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和本年度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中,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必须逐笔逐项审核并出具专项意见。
2标段:对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主体资格、资产情况、资质背景、财务状况、知识产权、重大事项、诉讼案件、员工情况、或有风险等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参与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混改全过程合规管控服务,对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混改方案,根据《洛阳市市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起草、审核混改工作中涉及的相关合同法律文书。
3标段:评估基准日期后发生对评估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调整评估结果;评估范围应与混改方案、决策文件、评估业务委托约定书等确定的范围一致;纳入评估的房产、土地、矿产资源等资产应当权属明晰、证照齐全;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应当科学评估反映价值;全面仔细核实资产质量,采用至少两种评估方法,客观、公正出具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
1标段:
2标段: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附证明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成立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不含)之前;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并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投标文件中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具备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20人(以通过2020年年检人数为准);
4、拟派往本项目的律师团队主办律师应为投标人合伙人或资深律师;拟派往本项目的律师团队所有人员应均须具备律师资格证且执业年限超过3年,具有国企混改、国有资产处置、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业务领域法律专业技术能力和经验(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3标段: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评估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投标人已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并具有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复印件);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评估负责人应具备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原件复印件);
4、投标人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参与该企业上一次资产评估(投标文件中做出承诺)。
通用资格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均需满足)
1、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在执业活动中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而影响正常执业的情形,须提供承诺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同一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洛轴混改项目的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投标;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提供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投标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5、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所需提交资料:为响应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可通过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投标人将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备注上公司名字、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邮箱号进行报名。
4.2报名时间: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1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
4.4招标文件的获取:为响应疫情防控要求,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的邮箱里,工本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5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月27日上午9时30分。
5.2.为响应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采取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可采取邮寄等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文件送至洛阳市洛龙区,开标时由代理公司通过“腾讯会议”软件邀请所有投标单位进行远程不见面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