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21:50:48来源:法律常识
李焕婷
1975年出生,无党派人士。2010年开始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现任天津桑榆律师事务所主任,天津市西青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焕婷律师特别关心特殊群体。2016年,作为她顾问单位的河北某村一位村民的孩子被烧伤。她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向律师事务所内部和公众募捐,在诸多好心人帮助下,孩子终于得到及时救治。
2017年,在一个一死两重伤的交通事故案件中,作为一名重伤四岁小女孩的代理人,她向检察院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为急需医疗费救助的受害人搭起了生命的桥梁。车祸中嗷嗷待哺的婴儿、讨薪时质朴无奈的民工、寒风中请求赡养的老人……每每接到这样的法律求助,看到这些困难群体,李焕婷律师总会千方百计通过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李焕婷担任天津桑榆律师事务所主任以来,制定了公益援助计划,主动开展法律援助。她率领全所律师进行法律援助咨询上万起,法律援助案子执结数十起,桑榆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对此,当事人满意率达百分之百。
或许大家对女律师的印象都是法庭上冷冰冰的面孔,但实际上,她们也有温暖、温情的一面。李焕婷律师充分运用女律师感情细腻、做事细致的特点,站在女性的角度帮助老人以及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维护合法权益。截至目前,李焕婷律师已经为数百位经济困难的孤寡老弱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被当事人亲切地称为“爱心律师”。对于妇女群体,李焕婷律师配合西青区各街镇“半边天家园”,开展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共享法律阳光”主题法律巡讲,内容包括婚姻家庭继承法、反家庭暴力法等专题法律内容。李焕婷律师现场以案讲法,为妇女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并倾听女性心声,帮助疏导情绪,借助释法说理引导女性如何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解开女性心结,帮助她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如2017年办理的王某某长期遭受丈夫家庭暴力离婚案,经李焕婷律师进行代理援助,法院采纳了全部诉讼请求,有效维护了王某某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李焕婷律师将此案例总结归纳并作为以案讲法的典型案例,鼓励女性勇敢对家庭暴力说不,为女性追求幸福生活树立了榜样。对于青少年,李焕婷律师结合他们特殊时期的心理特征,汇总青少年犯罪的高发案件类型,精心为初、高中学生制定了有关刑事犯罪的普法宣讲教程,定期进入校园,义务普法,为孩子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每逢建军节,李焕婷律师都会出现在部队,为战士们做法律宣讲,内容涉及军人犯罪、渎职犯罪及我国法律对军人的保护。并针对农村兵较多的部队增加和农村相关的法律条款讲解。
李焕婷律师每年还配合天津市西青区公共法律援助中心,深入全区9个街镇开展巡回法律援助知识讲座,三年来累计行程1万余公里,培训达8000人次。她以生动灵活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让法治精神像春风化雨般润泽群众心田,使群众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和社会的温暖。
杨津娜
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现任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法律援助律师。
杨津娜对法律援助事业始终保持热忱,工作严谨细致,业务上不断钻研,充分发挥了一名党员律师的模范带头作用。
杨津娜曾荣获“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天津市残疾人维权先进个人”、“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青年律师进社区先进个人”、“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等称号。
多措并举树招牌
创新思路促民生
多年来,她积极下乡走访,在18个镇街和工、青、妇、残、法、检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6个,健全了北辰区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了区域内法律援助网格化全覆盖;她结合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特点,创新思路,形成了北辰区“先调后诉”办案机制,每年成功调解上百起民事纠纷,媒体、电台连续多次宣传、报道此项工作方法;她亲自参与《公仆走进直播间》栏目录制,在全市推广法律援助“先调后诉”工作机制,使法律援助工作成为北辰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亮点之一;她还为区领导接访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区政府妥善处理了农民工集体讨薪、金宜里火灾事故赔偿等多起上访事件;自2012年以来,她连续参与区两届基层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做好群众的法律解释工作,为换届选举工作平稳顺利的完成提供了法律保障。
真情援助解矛盾
润物无声暖民心
杨津娜作为一名执业11年的援助律师,在负责中心管理工作的同时,仍坚持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承办各类民、刑事援助案件。杨津娜在接待咨询、办理案件中,注重从心理上和当事人沟通,倾听困难群众心声,疏导当事人不良情绪。在一起双腿截肢七旬老人与儿女的赡养纠纷案件中,杨津娜不畏酷暑,下村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说服各方达成赡养老人的协议,使农村最忌讳的老子告儿子不孝的官司,被消灭在矛盾爆发初期。
面对讨薪农民工、深陷维权困境的残疾人、误入犯罪歧途的青少年,只要涉及群众求助,她总是认真、精心、扎扎实实地办好每一个案件,赢得了基层群众的认可。受援人一声声“闺女”的亲切呼唤、秋收时节受援瓜农送来的甜瓜、炎炎夏日群众送来的矿泉水……都展现了杨津娜作为一名援助律师和基层群众结下的深厚情谊。11年来,杨津娜承办各类民、刑事援助案件6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500余万元,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20余面、感谢信百余封,其承办的案件多次被《今晚报》、《渤海早报》、《天津日报》等新闻媒体报道,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热心公益献爱心
服务社会筑和谐
杨津娜经常利用公休日深入镇、街、校园、工地、军营、企业参加义务法律咨询、为群众开展法制讲座上百场。在担任天津市律协法律援助与公益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期间,依托养老院、光荣院建立公益服务基地,带领天津市律师献爱心、促和谐。而作为天津市青联委员,她也始终在一线发挥着青年律师的积极作用。
2016年,杨津娜作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八零后”法律援助律师代表,参加了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她以“仁爱之心、援助之手、保护之盾”的理念,凭对律师职业和司法事业的忠诚,为社会困难群体撑起了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