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23:06:00来源:法律常识
平安柳州网讯(通讯员 傅永新)为加强学校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治学工作水平,3月20日上午,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教育局、柳州市律师协会联合在柳州市第六中学举行律师担任校园法律顾问签约仪式,柳州市第六中学与广西景耀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书,聘请广西景耀律师事务所为该校法律顾问单位,由此,也标志着柳州市律师担任校园法律顾问工作的全面启动。
当天,柳州市第六中学校长与广西景耀律师事务所主任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学校还为钟柳才、龙泽岭两位律师颁发了法律顾问聘书。按照顾问协议,律师为学校重大决策、规章制度、重要民商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法律风险评估或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学校将法治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开设法律课程,由律师事务所指派专职律师每月向师生讲授法律课。
今年年初,柳州市司法局、柳州市教育局联合制定《柳州市教育系统关于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建立校园法律顾问工作从时间节点、工作职责、聘任资格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聘任的法律顾问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遴选,由聘请单位发放聘书,按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文件规定进行管理,聘请和管理律师法律顾问书面征询柳州市司法局的意见。担任校园法律顾问的律师需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2017年底前,柳州市市、县(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普遍设立法律顾问;2019年底之前,柳州市各普通高校、普通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幼儿园普遍设立法律顾问;2020年前全市全面实现学校、教育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将学校法治建设工作推上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