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23:46:13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张昌某、苏日某等6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值班律师意见,审查全部案件材料,东丽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昌某、苏日某、黄云某、谢立某、詹楚某、李建某明知是违法犯罪所得赃款的情况下,帮助其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情节严重,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