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0:52:42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佛冈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6次会议,听取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兵主持。“佛冈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在保稳定、促发展、护民生等领域取得了新的业绩,为佛冈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谭兵说。
开展刑事检察工作:保稳定、促发展、护民生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7月中上旬,佛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小云组织监察和司法工委,对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的情况汇报,并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征求了监察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和部分人大代表、律师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近年来,佛冈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这一主线,按照“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的总要求,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突出打击重点,加强与公安、法院及司法行政等部门的配合协调,形成打击合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强化法律监督,不断规范监督程序,拓宽监督渠道,优化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切实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保护人权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公正;坚持从严治检,狠抓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刑事检察工作在保稳定、促发展、护民生等领域取得了新的业绩,为佛冈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2018年以来批捕314件477人
佛冈县人民检察院突出打击重点,始终将保障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作为检察工作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突出打击故意伤害、抢劫、电信诈骗等影响社会大局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稳定。2018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捕案件364件591人,批捕314件477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04件626人,依法提起公诉375件530人。
加强对刑事立案的监督,督促公安机关立案6件、监督撤案3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51份;深入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监督执行机关收监3名社区矫正罪犯,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19人,办理超期羁押案件4件,核查财产执行案件182人,合计金额386万元;坚持不懈纠防冤错案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73人,不起诉 22人。运用“两法衔接”平台,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监督,预防和打击犯罪。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发出检查建议书5件。
聚焦民利民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坚持问题导向,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作为刑事检察工作攻坚方向,主动服务民生、保障民利。依法审查起诉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件3人,审查起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案件2件46人,依法对涉案人数多达45人的“3·30”特大传销团伙提起公诉;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准逮捕28件54人,起诉24件33人;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受理审查起诉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犯罪6件12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审查批捕未成年人犯罪22人、起诉19人;落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批捕侵害未成人犯罪23人,起诉16人。
在队伍建设方面,全面推行员额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增强入额检察官的检察执业操守和岗位责任意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推进阳光检务工作,确保权力正确运行。强化检察业务培训,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得到较大提升。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推进平安佛冈建设
县人大常委会建议,下一步佛冈县人民检察院要切实履行刑事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充分发挥刑事检察批捕、起诉等职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对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安全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及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增强打击犯罪合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推进平安佛冈建设。强化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意识,以执法办案为依托,探索进一步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路径和机制。如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方法和途径,深入学校、社区,采取以案论法、送法上门等形式,加强法制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法制意识,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
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进一步落实措施,增强刑事检察人员的法律监督意识,提高监督水平。 结合司法改革,选优配强刑事检察力量,优化人员结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不断提高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来源:佛冈检察、南方日报